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 项目概况 :
按照自治区最新人社部发[2021]112号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分类标准》要求,将约13000卷档案调整及数字化加工,并将扫描图像数据挂接到自治区档案数字化系统中,将约63000卷流动人员档案进行信息录入,确保档案数字化系统正常使用,结算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合同包1(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
1. 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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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270个日历日内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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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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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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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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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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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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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支付比例80%,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0%
2期:支付比例20%,项目完成总量的10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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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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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期:完成总量的100%验收,验收分为加工成果验收和实体验收。甲方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档案的所有数据及材料编排情况(抽检比率不低于5%卷、件、盒),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主要方法是将实体档案与挂接成果对照检查。(1)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数据抽检标记为“不合格”。(2)纸质档案存在人为损坏、丢失、倒页、倒序等问题时,实体抽检标记为“不合格”,如有重大问题,还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数据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100%时,数据验收予以通过。(4)纸质档案抽检的合格率达到100%时,实体验收予以通过。(5)甲方对乙方提交验收的产品及实体质检不合格的,该批次全部发回由乙方全面自检改正。(6)甲方在抽检中查出的错误问题,乙方应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7)全部档案验收通过后,必须写“验收单”,并经双方审核、签字。(8)档案基础信息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管理系统和档案电子化系统中录入准确率达到100%时,信息采集验收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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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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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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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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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要求:乙方必须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服务。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等多种方式技术服务支持,全方位响应需求。乙方必须在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1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以保证采购方的正常使用。免费质保期满后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只收取成本价
设备及设备耗材:由中标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及设备使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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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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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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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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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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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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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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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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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预算总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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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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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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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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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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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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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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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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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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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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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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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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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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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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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流动人员档案数字化是否允许进口: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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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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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档案材料进行核查、分类、编排、裱糊、装订、收集归档等,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档案分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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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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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页进行扫描、修图,原图和优化图各保存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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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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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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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统一要求下采购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系统内新录入基础信息和目录,内蒙古自治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两层信息数据录入,满足自治区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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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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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装订、装盒、排序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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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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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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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数据挂接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系统内,满足自治区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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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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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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