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所属行业 |
第1包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资源中心运行维护服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住建委信息资源中心建设于2014年,经过三次政府采购(软件一次、硬件一次、数据库和地图升级一次)建设的天津市住建委资源汇聚和交互中心,截止目前,在业务收集方面,该信息资源中心已累计收集了10多个系统百万条业务数据;在向其它部门提供数据方面,该信息资源中心已实现向住建部、市网信办、市规资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单位自动推送数据。2017年新开发公共服务平台模块,并于2017年底全面建设完成,通过监理单位的验收,服务于全市500多家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商品房开发建设计划、结转计划、调整计划、房地产开发建设方案备案等业务的办理。
二、业务需求
根据业务办理和数据互联互通需求,完成住建委信息资源中心系统及信息资源进行日常维护工作。本期维护的整体内容,包括:天津市住建委信息资源中心系统模块功能调整,数据维护,数据库调优和备份等。
1、应用系统维护内容
市住建委信息资源中心软件包括数据交换系统、信息资源门户、业务数据服务系统和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等六个系统。
序号 |
系统名称 |
操作系统 |
数据库 |
主要功能 |
业务运行要求 |
1 |
数据交换系统 |
Windows server 2008R2、Windows server 2012 |
SQL server 2008、Oracle 11g |
利用ETL技术,对市住建委多各处室、12个业务系统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数据抽取、清洗、转换、装载,并自动推送数据至规资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委等5个单位。 |
业务数据正常汇集,委内外业务数据正常互联互通 |
2 |
信息资源门户 |
Windows server 2012 |
Oracle 11g |
打通委内各处室站办的数据交换难题,解决数据孤岛,通过资源门户,实现不同应用系统、不同语言、不同平台之间的相互交换数据或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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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务数据服务系统 |
Windows server 2012 |
Oracle 11g |
利用ESB技术,提供信息资源中心业务服务、地图服务和专题服务的注册、寻址、传输、集成以及服务的记录、测量和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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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总编号自动编号程序 |
Windows server 2012 |
Oracle 11g |
在业务穿袖方面,计划处和房地产处项目立项信息与EPR系统项目报建进行了无缝衔接。且依据“建设项目总编号”的继承,贯穿工程的始终,实现工程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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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理信息服务系统 |
Windows server 2012 |
Oracle 11g |
地理信息服务系统是主要面向市住建委业务系统提供地图服务、api接口及服务使用情况监管,包括GIS资源服务平台管理系统、GIS资源服务平台门户、地图资源服务管理、Token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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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共服务平台 |
Windows server 2012 |
Oracle 11g |
(1)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打破内部条块分割,为打通市住建委与公众和企业的网上通道奠定基础。(2)建设公众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全方位服务。(3)建设业务集成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4)空间专题数据更新。 |
公共查询正常运行,房地产建设计划等业务能够正常办理 |
(1)日常巡检及备份
定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占用资源情况、服务异常监控等;检查系统日志,备份重要数据等,并根据检查情况,改进完善系统数据收集。
(2)系统使用技术支持
公共服务平台部分业务的使用者是建筑行业企业,企业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需由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使用帮助,对于由系统本身故障所引起的业务无法办理,需及时处理问题,提供问题解决方案。
(3)一般故障排除
在应用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现场人员及时做好记录,测试证实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4)重大故障排除
配合现场工程人员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反馈问题处理期限,及时处理问题,找出解决方案。
(5)应用系统部署安装服务
如果出现换新服务器或服务器中毒等重大问题时,提供应用软件系统重装服务,并配合硬件和平台软件厂商解决上述故障。
(6)性能调优服务
根据一段时期数据库运行的状况指标(物理内存占有率、CPU占有率、运行个别存储过程所占用的时间等),进行分析测试结果,调整数据库性能参数,使系统性能得到改善。
(7)备份恢复
建立有效的备份恢复机制, 从网络、应用系统和数据三个层面制定备份恢复的计划和策略,确保在必要时能迅速、及时恢复系统的各项信息服务。
(8)应急处理
在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和监控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紧急情况下系统管理的应急准备,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处理机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在应急情况下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保障到位。
2、信息资源维护内容
数据运行维护包括信息资源中心信息资源目录、信息资源中心地理空间数据运维、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库运维、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容灾运维和信息资源中心数据推送运维五部分。
(1)信息资源中心信息资源目录运维
信息资源中心信息资源目录运维包括目录版本维护、数据交换状态检查、目录数据自动提供维护。在运维过程中,需要现场驻场技术人员进行每天数据交换状态检查,新的业务进入资源中心时,对资源目录进行及时更新,并进行业务数据对接和交换。
(2)信息资源中心地理空间数据运维
天津市建设项目地理空间数据资源存储于天津市住建委信息资源中心,包括基础地图及业务地图服务空间数据,信息资源中心负责向使用地理空间数据的委业务系统,(包括大屏展示系统、移动展示系统、节能科技平台)提供数据使用和信息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包括:地图服务空间数据更新、地图服务配图、地图空间数据新增、地图服务发布,地理空间数据导出,地图服务使用情况日常巡检、服务增加及问题解决等。
(3)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库运维
数据库运维包括:检查是不是所有被请求的服务都正常运行;检查日常备份日志中成功、警告或者失败记录;检查Windows事件日志有没有错误记录;检查日志有没有安全警告记录,例如非法登录;执行完全备份或差异备份;在设置了完全恢复模型或大容量日恢复模型的数据库上执行事务日志备份任务;核实作业没有失败;检查所有的数据库文件和事务日志具有合适的磁盘空间大小;监控处理器、内存或者磁盘计数器没有出现瓶颈;检查数据库完整性;如果需要,执行收缩数据库任务;通过重新组织索引任务压缩聚集和非聚集表和视图;通过重新生成索引任务在数据页和索引页重新组织数据;更新所有用户表和系统表的统计信息;历史数据归档;分析收集的性能统计数据,与基准值相比较;如果需要,检查并更新维护文档;如果需要,检查并安装最新的补丁和补丁包;如果需要,如果运行簇、数据库镜像或日志传送,则监测故障转移;如果需要,修改管理员口令;如果需要,修改服务帐户口令;月度总结。
(4)信息资源中心数据容灾运维
检查维护本地备份存储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本地数据与生产系统数据一致,确保本地与备份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传输任务。定期将重要的业务数据以光盘和硬盘的存储方式保存,定期将光盘和硬盘人工方式传送到安全地点保存。
(5)信息资源中心数据推送运维
1)新增数据推送
包括住建部建设项目数据推送,天津市网信办数据推送,以及修改执法监督数据推送标准、检查、处罚数据合并推送。
其中住建部建设项目数据推送为依照建设项目2.0数据标准,资源中心向住建部市场司推送建设项目招标、合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数据。
天津市网信办数据推送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消防验收业务,资源中心实现向市网信办新增推送消防验收数据。
修改执法监督数据推送标准,检查、处罚数据合并推送是按照网信办要求,修改政务共享平台数据更新频率和数据推送方式,实现按照各业务的更新频率增量更新。
2)数据推送接口更新
按照住建部质安司要求,更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数据推送要求,资源中心更新相应接口程序及文档。
3)委公共查询数据对接
委公共查询系统改版后,信息资源门户负责向委公共查询提供数据源。
三、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
1、安全审查
本项目安全性须参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二级标准。供应商必须满足用户提出的项目安全需求,实施项目运维。在项目运维期间须积极配合用户开展的与该项目相关的网络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数据安全检查评估或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安全审查工作。
2、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用户提供的和测试过程中接触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供应商必须遵守与用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用户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在项目全过程中,供应商须建立完善的保密措施,确保接触项目人员不得私自将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带离指定场所,不得泄露测试信息。供应商凡因违反保密要求,引起的一切后果,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维保服务要求
(一)服务保障要求
信息资源中心系统及数据维护的维护工作主要是在原有系统架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进行维护更新,根据业务变化调整并修订系统,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协助用户做好系统的培训与技术指导工作,积极落实系统的推广与应用。根据用户需要做好系统有关数据梳理。
(二)运行维护要求
1、电话响应
供应商设立7×24的值班响应电话,并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进行保障。
2、特殊情况服务
在遇到重大事件或非常时期,供应商应派相关技术维护人员现场驻守协助采购方对数据及应用软件进行监控并对突发情况做出应急处理。
3、分析汇总服务
供应商每季度形成《季度系统运维报告》,内容包括“日常运维情况”、“程序变更情况”、“数据变更或提取情况”、“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运维情况”、“系统数据备份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内容要求突出问题及解决情况。
(三)故障响应要求
1、通常情况下,非紧急故障6小时之内响应,48小时之内解决;紧急故障2小时之内响应,12小时之内解决。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运行实际情况,结合用户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因系统、设备、网络等故障造成业务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时,供应商须在故障发生的15分钟内将故障情况上报用户,要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要求,及时规范地进行故障处理工作,并在故障排除后向用户提交《故障分析报告》,说明原因及预防改进措施。
(四)运维人员要求
根据运维内容,供应商应保证需要常驻现场工程师2人。常驻人员需提供5×8小时(以市住建委作息时间为准)于指定地点从事运维工作。其中,1人负责数据维护、软件升级、数据及应用软件的定期巡检,1人负责软件系统使用技术咨询及问题跟踪工作。同时须提供7×24小时电话热线支持服务。
供应商向用户提供项目人员名单,包括项目经理、软件日常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并签署项目系统及数据《保密协议书》。如相关工作人员发生更迭须自行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并至少提前15天报备用户。
五、验收要求
按照运行维护方案完成全年运维任务,符合招标文件相关维护标准及要求,验收文档齐全,需包括且不仅限于《系统运行维护记录》及《系统运维月报》。
注:招标文件中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