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说明
为做好2021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清算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意见》(朝国资发〔2022〕30号)、《朝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朝国资发〔2020〕82号)及《朝阳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朝国资发〔2019〕200号),朝阳市国资委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承接2021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及工资总额专项审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及工资总额专项审计委托服务
2、采购人: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服务地点:国有企业所在地
4、服务对象:11户朝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名单附后)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采购总预算(最高限价):350000元
7、采购需求:对2021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8、项目期限:一个月
9、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行业标准,《关于加强市属企业财务审计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制度;
3、具有从事企业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执业资质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年检合格,无违规违法执业行为或受到行业组织的处罚;
5、连续开展业务三年以上,具有与委托项目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业绩优良。
附:国有企业名单
1、 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 朝阳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朝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6、 朝阳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7、 朝阳三燕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8、 朝阳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9、 朝阳国恒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 朝阳市军粮供应中心
11、 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