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注:本项目带“★”的所有技术要求、参数与性能指标供应商均应全部满足,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一、 项目概述
在我县开展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收集上报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发生区域、危害程度等基本信息,明确空间分布格局并研判扩散趋势,全面掌握我县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概况,建立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档案,完善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准确评估外来入侵物种对我县林、草、湿经济、生态环境的影响。形成专业普查报告,普查工作通过省市质量审核和数据审核。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普查对象:全县范围内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
2、普查范围:普查范围包括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林地、草地、湿地。
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物种调查。普查技术路线:依据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清单,开展实地踏查和样方调查。掌握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结合重点入侵物种调查,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种类、空间分布、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发生面积等基本情况。分析对经济、生态和社会的风险与威胁,形成外来物种普查报告。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65个日历天。每月向业主方报告普查阶段性成果及进度。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要求“采购人要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管理要求,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提高供应商履约能力”。本项目付款方式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2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9%。
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承诺本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后续技术服务咨询,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后续咨询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对本次服务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料。
5.报告提交。掌握林、草、湿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结合重点入侵物种调查,摸清外来入侵物种的发生种类、空间分布、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发生面积等基本情况。分析对经济、生态和社会的风险与威胁,形成外来物种普查报告。
6.在实施本项目期间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要求、合同条款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开展项目履约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