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安保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1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12,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安保人员 |
240.00 |
912,000.00 |
个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安保人员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
1 |
(一)基本情况 为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提供医院安全保卫、消防及监控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疫情防控等相关安保工作。 (二)人员配置
注:结算金额=根据现场情况和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配备的最终服务人员数量×成交单价。 (三)人员要求 一、基础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①成交后拟投入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0岁,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②投入人员中退役/伍军人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人数的10%。年龄在 55 岁以下人员不得低于本项目总人数的50%;③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应满足采购需求,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配备岗位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服务技能、个人防护知识、院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无违法违纪违规经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 二、具体岗位要求 1.消防、监控员岗位(3名) 1.1年龄 18-55 岁(包含 18、55 岁),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应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具有三年以上安保服务经验,退役/伍军人优先;(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1.2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管理知识和消防知识及交通指挥知识,具备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1.3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有责任感; 1.4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处事认真、态度和善、听从安排,有相应的应急处突经验; 1.5能熟练操作电脑。 2.普通安保员岗位(17名) 2.1条件要求:男性年龄18—60岁,女性年龄18—50岁,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仪表端庄,身体健康(以健康体检结论为准),无传染性疾病; 2.2业务技能要求:具备相关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及交通指挥知识,具备语言表达能力; 2.3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受到违法犯罪及治安相关处罚; 2.4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依照院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医院安全保卫整体工作,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1.所有院区 24 小时门卫管理。 1.2.疫情期间按照院方要求对各疫情值守点位进行防控管理。 1.3.医院院区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 1.4.医院院区内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的 24 小时值守。 1.5.医院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 1.6.配合安全保卫部维护院区内正常医疗秩序、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障消防安全;协助医院各类纠纷的处理;受理治安案件;配合院区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1.7.院区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医疗乱象等情况的治理,发现和制止院区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1.8.医院院区内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1.9.与相关的职能科室、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1.10.与辖区综治办、派出所、消防队、社区加强合作与交流,有完善的警医联动预案和流程。 1.11.医院院区内消防、监控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 1.12.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医院总务科临时交办的任务。 1.13.每月上报医院总务科工作质量考核表。 1.14.每季度由成交人对全员进行法律法规、行为礼仪、保安条例、体能锻炼等内容培训; 1.15.每年组织在医院进行消防演练,不少于1次。 1.16.每年在医院进行反恐防暴、群体性事件、暴力伤医等演练,不低于1次。演练要结合医院实际认真筹划严格组织,杜绝流于形式。 1.17.当医院发生突发事件(包括治安事件、自然灾害等事件)院内在班保安力量不够时,成交人应立即调配应急队伍,尽快到达医院事发现场参与事件处置,人数根据采购人要求足额指派。 2、服务要求: 2.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负责医院保安整体服务及应急服务,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 2.3.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 2.4.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2.5.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别对待,灵活操作,妥善处理。 2.6.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2.7.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不与病员、家属发生争吵或冲突。 2.8.有求必应,有警必出。 2.9.从医院安全实际出发,每季度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每年开展不低于 2 次的紧急预案演练。 2.10.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健全。 2.11.每月向院方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2.12.每季度进行安保服务质量考核,对缺陷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提出整改措施,按照 PDCA 模式形成闭环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 2.13.成交供应商在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保安队伍的稳定,安保人员更换,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院方总务科,做出的承诺必须兑现;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2.14.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交院方备案。 2.15.成交供应商在入场前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好人员、物资准备,熟悉医院环境,积极与医院接洽,做好工作交接预案和流程,确保工作平稳交接,顺利过渡。 2.16.成交供应商在新冠疫情期间,应满足医院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医院现有要求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2.17.成交供应商需配合上级政府各监督部门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且要保证合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项目达标合格。 2.18.成交供应商的人员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他人或自身的伤害、损失等由成交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医院不承担连带责任。 2.19.成交供应商需依法处理好其工作人员的保险及报酬,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费用由公司负责,公司人员与我院不发生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2.20.医院不提供保安人员食宿。 2.2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应保证完成在川可能涉及到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保证在川的合法经营(成交人如为川外企业的适用) 3、其他要求 3.1.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在岗时间内必须随时佩戴腰带、头盔、警棍等安保装备。(所有人员服装、装备均由供应商提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反恐防暴、治安防范等知识培训演练,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护医院职工、患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院内突发治安、刑事案件时须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并及时向保安队长和保卫科汇报,严禁私自做主处理相关事件; 3.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脱岗,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在岗位喝酒,打牌,完善各类值班记录,警务室物品摆放整齐,负责打扫工作区域卫生; 3.4.必须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对当班情况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对有必要传达和提醒下一班注意的事项必须传达到位,交接班时必须提前 10 分钟。 3.5.有下列情形者,采购人有权退回相关安保人员: (1)安保人员严重违反采购人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2)安保人员提供的简历、身份证、资格证等资料不真实和隐瞒患有癌症、传染病、精神病等病史,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3)安保人员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采购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损害以采购人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界定标准为准); (4)安保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合同服务期间,安保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6.在履约过程中,如因劳务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动,该项目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考核标准和方法 1、按月考核,考核总分为100 分,实行扣分制。 考核分数<80 分,则扣除当月服务费用5%作为成交人违约的违约金,并由院方管理部门约谈成交人相关负责人,由成交人对保安队伍进行整顿,将整顿报告交由院方管理部门;院方管理部门连续三个月进行督查考核,如未整改问题且考核结果还是<80 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成交人追究其损失,且当月服务费不再进行支付。 2、按月考核细则
3、其他考核 3.1.为保证医院安全管理工作及保安公司管理有序,保安人员实际上岗严格按岗位编制,在保障劳动法和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院方重点检查人员在岗情况和完成任务的服务质量,如发现服务质量不高和误岗脱岗的情况。实际上岗保安队员人员标准不符合岗位配置,查见一人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元。由成交公司每月向医院管理部门提供考勤表,管理部门可随时抽查在岗人数。 3.2.发生有效投诉,一次扣100-500元,给医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一次处罚1000 元以上。 以上处罚为最低金额,如果在医院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上级重要检查等时候出现问题,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从重处罚,处罚金额上限可达当月全部服务费并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消防、监控员岗位人员3人,普通安保员岗位人员17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合理配备岗位人员。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按照上年服务合同签订下年服务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行职责,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仍不整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验收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和磋商文件进行验收。具体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邀请财政监管部门及单位监督人员参与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生效后,成交人每月向医院总务科提交当月考核表,一季度根据汇总情况按实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不同岗位成交单价分别乘以对应实际上岗人数的和,再减去考核扣款金额。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开具等额金额正式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生效后,成交人每月向医院总务科提交当月考核表,二季度根据汇总情况按实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不同岗位成交单价分别乘以对应实际上岗人数的和,再减去考核扣款金额。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开具等额金额正式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生效后,成交人每月向医院总务科提交当月考核表,三季度根据汇总情况按实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不同岗位成交单价分别乘以对应实际上岗人数的和,再减去考核扣款金额。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开具等额金额正式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生效后,成交人每月向医院总务科提交当月考核表,四季度根据汇总情况按实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为:不同岗位成交单价分别乘以对应实际上岗人数的和,再减去考核扣款金额。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开具等额金额正式发票,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合同中约定
3.4其他要求
补充说明:采购包1预算金额为912000.00元/年,采购包1最高限价金额为91200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