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预算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具投入使用、服务费、专家评审费、调研考察费、物料费、交通费、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
二、项目背景
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县城建设是扩大内需的重要引擎,也是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县城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22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全面系统提出县城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发展目标、建设任务、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方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县城城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正在着手开展我省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同步研究省级试点的遴选标准和要求。瑞安作为全省城镇化的先行地区,新型城镇化质量排名已跃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5位,有基础也有必要积极争取进入我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首批试点。为此要高质量开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前期谋划,精准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域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提高县城发展质效,全力争取进入全省首批创建名单。
三、项目内容
通过瑞安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编制,阐述并回答好瑞安市县城城镇化建什么、怎么建、有望取得哪些成果、对全省乃至全国有何示范意义等,充分体现瑞安承担省级试点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和良好预期。主要内容包括:
(一)系统梳理提炼瑞安市县城城镇化的基础条件和特色亮点。从瑞安市城市建设基本情况和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两个层面进行概括。重点结合近年来大产业大项目落地瑞安市的良好态势,总结瑞安坚持全域统筹推动城镇化发展的经验路径。
(二)科学确定瑞安市申报县城城镇化建设试点的总体愿景、规划理念、预期目标。立足“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城带乡、城乡融合”的规划理念,加快推进产业平台支撑能力、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公共服务共享能力、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方面显著提升,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以及对就近就地城镇化的支撑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使瑞安市成为助推我省共同富裕先行与现代化先行的重要力量。
(三)全面阐述瑞安市申报县城城镇化建设试点的主要任务。在产业发展方面,推动县城产业特色化发展,推动县城产业平台能级提升,推进县城消费供给提档升级。在交通网络方面,构建内联外畅高速路网,加强县城轨道交通枢纽打造,推进县城现代水运发展,完善县城内部交通网络。在市政设施方面,加强市政管网改造提升,公共安全与应急保障网络建设,加强县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服务方面,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全面保障。在文化传承方面,创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在特大镇赋能方面,促进向特大镇进一步放权赋能,强化特大镇涉辖区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在城乡融合方面,统筹推进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制定乡村有机更新行动专项规划,,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适建村延伸,推进县域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开放协同方面,加快融入区域一体化重大战略,升级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加强与毗邻县城组团发展。
(四)保障措施。从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建立考核体系、加强宣传推广等四大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四、编制要求
项目的编制要符合国家、省、市、县(市、区)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科学分析瑞安产业基础和特色亮点,总结发展路径和实施步骤,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成果提交要包含申报方案电子文件及相关汇报材料等。
五、进度要求
《瑞安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编制工作时限为2022年12月16日至申报截止日。
——前期准备:2022年12月16日,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瑞安市发展与改革局完成合同签订。12月17日-12月20日,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瑞安市发展与改革局联合确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和联系机制等前期工作。
——开展调研: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4日,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瑞安市发展与改革局联合开展相关部门、镇街调研座谈会,进行现场调研,尽可能全面地掌握瑞安市各部门对试点申报工作的意见考虑和安排部署,对接省发改委对试点申报方案的有关要求。
——起草初稿:2023年1月5日-1月20日,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在实地调研和整合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省级试点申报通知编制形成瑞安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初稿,初稿完成后提交至瑞安市发展与改革局。
——汇报评审:申报截止日前,由瑞安市发展与改革局牵头,在充分征求瑞安市有关部门和镇街、平台的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对初稿进行不断迭代修改,完成送审稿,在通过项目评审会后,再次修改完善并形成终稿。按时向省发改委提交申报方案并参加省级评审。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提交《瑞安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试点申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后 ,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额的60%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成交供应商账户。(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成交供应商可要求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