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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省道S354线K3+560-K3+760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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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12220000352303 发布时间:2022-12-22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清远市清城区省道S354线K3+560-K3+760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水利枢纽站西侧附近,省道S354线K3+560-K3+760段为临河路堤。2022年5月以来,受连续强降雨影响,路段被冲刷深度大,挡土墙基础、路基局部基础和边坡被掏空,导致两处挡土墙垮塌,严重影响沿线人民群众正常出行,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需进行功能性修复治理工作。 

 

采购包1(清远市清城区省道S354线K3+560-K3+760段重点水毁修复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17%,合同履行完毕并交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财政审定)的97%;

 

4期:支付比例3%,余款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无息结清全部工程款。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竣工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具体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③符合磋商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④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如有)。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2)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供应商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项目完工后采购人可根据需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如因成交供应商未按图施工或施工质量未达规范要求,导致检测验收结果不合格,从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和返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及承包方式

1.本项目预算金额2,012,139.00元(含工程保险费8,016.00元)。本次磋商报价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无需提供工程量清单。工程保险费不参与报价下浮。 2.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所报价的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应包括所有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工序的施工设备费、技术措施费、劳务费、材料费、安装费、临时工程费、施工水电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等一切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其他费用,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 4.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以清远市清城区投资审核中心最终审定的结果价为准。最终成交价=(最高限价-工程保险费)×(1-报价下浮率)+工程保险费。 5.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障碍,不得残留、堆弃障碍物等,所需费用必须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2

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税收、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供应商报价视为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

项目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大面积摊铺前,要施工单位进行试铺试压,确定工艺参数。 2.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度量采用国际通用的公制度量标准。 3.各施工段要协调到位,施工队伍应具备机械化施工设备和能力,实行事故建立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施工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本项目所用材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运输,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所用材料均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的环保标准,无毒、无害、无污染。对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采购人派出的人员监督,并按采购人合同图纸要求完成所有规格质量,否则要返工处理,返工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返工,则当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6.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不发生一般或以上级别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4

施工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由于施工场地特殊,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临时及材料加工场地,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2.采购人将就近提供施工供水、施工用电接驳点。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施工用水、用电等费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3.在工程进行中,成交供应商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采购人,并由损坏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 4.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20号)有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履行职责,建立相关制度,采取措施进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5.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须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工程竣工验收后,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立即清理干净工地现场,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扣除合同总价的1‰。 6.成交供应商一旦进场施工,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在规定的地域施工和活动;②施工期间须严格管理施工人员,如发生施工人员盗窃,斗殴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采购人将视情况扣除合同总价的2‰。 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施工现场不得有明火,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且采购人将视情况扣除合同总价的1‰-2‰。 8.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须按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要求实行施工。凡在工地现场及校区范围内由于成交供应商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且采购人将视情况扣除合同总价的2‰。 9.成交供应商进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文件中所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组织机构主要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须经采购人同意。

 

5

使用材料和设备要求

(1)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须符合采购文件和图纸的设计要求,须保证为没有缺陷的优等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图纸、采购文件、报价响应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符合质量的材料,不能以次充好影响整体工程。如发现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损失。 (3)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6

保修服务及其他

1.成交供应商需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证。 2.最终成果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成果质量必须符合项目要求且通过采购人评审验收。 3.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因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不到位或不服从指令等原因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本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或电话或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进场维修。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给用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须承担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采购人通知要求更换或维修的任务,并达到合格标准,若成交供应商未满足对采购人的维修承诺,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更换、维修,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队伍更换、维修,发生的费用及成交供应商为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执行,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保修责任,返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紧急抢修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1天内到达现场抢修。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自行维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人员到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公路工程施工

清远市清城区省道S354线K3+560-K3+760段重点水毁修复

1.00

2,012,139.00

2,012,139.00

100.0

建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清远市清城区省道S354线K3+560-K3+760段重点水毁修复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衡重式挡土墙25m,仰斜式挡土墙49m;挖除恢复路面91m²,波形护栏74m,排水沟50.5m,路灯1盏。

(二)主要技术标准

采用旧路公路技术标准。二级公路,路基宽8.5m,路基洪水频率1/50,双向2车道水泥砼路面。其余指标应当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路基工程

(一)塌方路段挡土墙拆除重建的方案设计。挡土墙平均高约7-9m,根据墙高合理确定型式;墙身采用C20混凝土砌筑,基础采用片石+0.5m厚碎石换填。

(二)施工措施中应分段周转使用支护钢板桩,避免用量过高。

三、路面工程

按既有路面结构型式,修复路面面层、基层垫层的方案设计。尽量利用既有路面结构,可酌情在局部路面面层下实施灌浆处理。

四、排水工程

本工程均为填方路基,与水塘和农田相邻,应补充调查在挡土墙脚设置排水沟的必要性。

五、其他工程

1.重设波形梁防护栏的方案设计。尽量利用既有未破损的波形梁,分段合理布设。

2.修复照明路灯的方案设计。尽量利用既有未破损的灯杆。

六、施工期交通组织要求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优化完善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设计。

七、修复方案

1. 1#塌方点采用9m高衡重式挡土墙,基础采用换填片石碎石;2#塌方点采用7m高仰斜式重力挡土墙,基础采用换填片石碎石;墙身采用C20混凝土浇筑,对路面损坏进行修复。

2.1#塌方点路面破除后进行修复,1#塌方点路面掏空部分回填混凝土,结合损坏情况在施工阶段优化路面修复方案,确保路面结构稳定。

3.路侧护栏采用波形护栏。

4.恢复路灯设计。

5.做好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设计,完善交通组织设计。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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