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本次采购服务的承接或实施能力;
2、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采购内容:柳林县水利局八条县管河流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报告编制,本项目共分2包。
包号
|
名称
|
境内长度(km)
|
流域面积km2
|
柳林县内流域面积km2
|
第1包
|
孟门沟
|
17.6
|
58.50
|
58.50
|
贺龙沟
|
17.9
|
67.00
|
67.00
|
锄沟
|
18
|
86.20
|
49.40
|
屈产河
|
14.84
|
1219.00
|
110.00
|
康家沟
|
20.9
|
98.10
|
67.90
|
第2包
|
留誉河
|
36.8
|
356.00
|
208.40
|
金家庄
|
21.9
|
133.00
|
74.10
|
罗侯沟
|
19.8
|
186.19
|
77.90
|
三、目标任务:
本次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涉及柳林县8条50平方公里以上县管河流,即留誉河、屈产河、金家庄沟、罗侯沟、锄沟、康家沟、贺龙沟和孟门沟。通过开展每条河流外业调查、内业水文计算、制图,编制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报告,绘制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图册、正射影像图册和纵横断面图册,划定成果报送市水利局和省水利厅。
四、实施步骤
1、签订编制合同。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质性展开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工作。
2、提交编制初稿。编制单位全面开展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内外业工作,形成编制报告文本和相关图件初稿,并报送县水利局。
3、开展技术审查。柳林县水利局河务中心将编制初稿汇总上报市水利局,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
4、完善编制终稿。编制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编制初稿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确认后,形成编制终稿,报送县水利局。
5、成果上报。县水利局河务中心收集汇总8条县管河流三年一遇洪水淹没线划定全部编制成果,正式上报市水利局和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