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情况概述
(1)苍梧县城区及石桥镇镇区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概述:
服务范围 |
苍梧县城区及石桥镇镇区范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884320.3㎡,日产垃圾量约8吨;负责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洒水抑尘、绿化带保洁、河湖水域保洁、公厕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处理工作;道路渣土、碎石、泥沙清扫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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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1、清扫保洁: 1.1负责苍梧县城区及石桥镇镇区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文化广场、苍郡广场、圣石广场、绿化带等的清扫保洁;负责迎宾湖、永安湖、杨塘湖周边道路、绿化内的垃圾清扫及清运; 1.2 负责207国道(含两侧房屋至国道之间范围)的清扫保洁; 1.3负责迎宾湖、永安湖、杨塘湖、石桥冲河的水域保洁; 2、洒水降尘: 2.1负责按照“蓝天保卫战”的标准对苍梧县城区和石桥镇镇区范围主次干道、207国道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3、垃圾收运 3.1负责苍梧县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并运送至县生活垃圾中转站; 3.2负责苍梧县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和将垃圾转运至梧州市静脉产业园处理; 3.3负责苍梧县城区及石桥镇镇区范围内无主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的清理; 4、公厕管理 负责苍梧县城区及石桥镇镇区范围内5座公厕的日常管理,并且在服务期限内负责所有新增公厕的运营管理工作。 5、设施管理 负责苍梧县城区及石桥镇镇区范围内的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与洗擦保洁,定期消杀作业;以及维护更新。 6、其他 1、配合完成重大迎检、突发事件等各项工作; 2、具体作业范围清单详见附件1:苍梧县道路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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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年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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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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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均不能超过上述各细项预算价,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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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主体 |
采购主体为苍梧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 投标人中标后,与苍梧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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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遇到苍梧县创城创卫、实施垃圾分类等情况,中标供应商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工作内容不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所产生的费用据实另行结算。 |
(2)石桥镇13个行政村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概述:
服务范围 |
石桥镇13个行政村日产垃圾量约9吨,负责石桥镇13个行政村的垃圾收集和转运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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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1、垃圾收运: 1.1负责将13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并运输至苍梧县生活垃圾中转站; 1.2负责13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的从苍梧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输至梧州市静脉产业园处理; 2、设施管理: 2.1负责垃圾桶、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掏与洗擦保洁,定期消杀作业;以及维护更新; 2.2负责垃圾收集点5米范围内的场地保洁工作; 3、其他: 配合完成重大迎检、突发事件等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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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年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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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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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均不能超过上述各细项预算价,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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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主体 |
采购主体为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委托苍梧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对其本单位的“石桥镇13个行政村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与苍梧县石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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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如遇到苍梧县创城创卫、实施垃圾分类等情况,企业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工作内容不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所产生的费用据实另行结算。 |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机构设置及服务人员
(1)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不少于100平方米,有固定联系电话、非住宅的固定办公场所。
(2)操作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的作业人员需经正规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格证,并按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禁止无证作业。
(3)整个项目拟投入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司机、环卫工人不得少于107人,拟投入总人数必须满足项目的所有要求,必要时还需根据项目情况增加相应的人数。
(4)人员配置表(岗位及岗位人数均需满足或优于以下要求)
新县城及石桥镇镇区人员配置表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人数 |
备注 |
1 |
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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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副经理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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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队长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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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公室文员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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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员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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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片区主管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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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线人员 |
司机 |
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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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助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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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洁员 |
6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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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转站操作工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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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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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镇13个行政村人员配置表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人数 |
备注 |
1 |
一线人员 |
司机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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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助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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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垃圾收集点管理员 |
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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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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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设备设施
(1)服务期限内不能使用报废车辆或黄标车辆。
(2)投入使用的车辆购买年限不大于1年,其他工具要求为全新工具。
(3)环卫机械化作业车辆接入智慧环卫系统,为便于随时查看作业人员工作情况,智慧系统管理平台需与采购人共享,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确保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系统安装及维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机械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新县城及石桥镇镇区设备配置表
类别 |
名称 |
配置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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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 |
8T洗扫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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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洗扫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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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路面养护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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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高压清洗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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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扫路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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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保洁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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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水抑尘 |
8T雾炮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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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洒水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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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保洁 |
非机动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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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城及石桥镇集镇区垃圾收运 |
3T压缩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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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清运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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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L垃圾桶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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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L垃圾桶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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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转站运营 |
20方联体箱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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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T钩臂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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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垃圾压缩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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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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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设备均为本项目专用设备,不得兼任其他项目。 |
石桥镇13个行政村设备配置表
表二:石桥镇13个行政村设备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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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镇13个行政村垃圾清运 |
3T压缩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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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L垃圾桶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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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设备均为本项目专用设备,不得兼任其他项目。 |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须包含材料、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等五种保险)、高温作业补贴、员工节假日补贴、加班费、劳保用品费、用工调配费、劳动合同鉴证工本费、机械设备费、设施维修工料费、不可预见费、第三方机构测绘费以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运营服务费用根据清扫面积变化进行调整,在承包合同期满一年后如增加(或减少)面积超过原测算面积的5%以内(含5%),相应费用不做调整;如增加(或减少)面积超过原测算面积的5%以上的,可按中标单价成本计数调整以补充协议形式增加(或减少)运营服务费(中标单价=中标金额/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2、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服务期限:3年,以签订合同约定起止日期为准。
(2)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实施,期间采购人有权按考核办法终止合同。
(3)实施地点:苍梧县县城、石桥镇镇区及各村
(4)验收方式: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
(1)服务费按月支付。
(2)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人的考核得分按实结算。
(3)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请款单、发票、承诺书、合同复印件、工资单、工作图、安全会议记录、水车洒水记录表、月垃圾量表证明材料后,次月25日前将中标人当月应得的服务费以银行划款的方式划入中标人指定的账户。
4、合同终止
(1)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必须将主要车辆配备到位,15天内全部人员、设备设施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
(2)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
① 未按合同要求配置设备的;
② 未按合同要求配置人员的;
③ 环卫作业绩效考评得分低于规定分值的,以《附件2、苍梧县城区及石桥镇镇区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绩效考评细则》、《附件3、石桥镇13个行政村环卫一体化运营服务绩效考评细则》为准;
④ 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⑤ 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⑥ 中标人无充足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则履约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
⑦ 中标人因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等、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1小时后还未采取有效措施补救,且以上情况发生达五次的;
⑧ 中标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路面、公厕等卫生不符合标准,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1小时后还未改善,且一年内以上情况发生达五次的;
⑨ 在项目服务实施过程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中标人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中标人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包括支援本县各乡镇应急作业活动)。
(5)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服务要求
1、县城区清扫保洁作业
1.1道路综合清扫保洁
苍梧县城区、207国道、苍梧中学学校进出道路等适合机械化作业的路段机扫全天化,早上00:00-7:00,洗扫车对道路侧石边进行清扫作业,速度控制在3—5KM/H内,且作业频次不少于1次。降低保洁员接触快车道作业的概率,很大程度减轻了人工保洁的工作强度,切实有效地保障环卫工人人身安全。
其他不适合机械化清扫的道路利用人工进行清扫,每日4:30-7:00、11:00-14:00、17:00-19:00各普扫一次,7:00-11:00、14:00-17:00为保洁时段,利用电动保洁车进行快速保洁。
1.2洒水抑尘常态化
洒水抑尘全覆盖,洒水频次不低于5次/天,作业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减轻对交通的影响。摒弃盲目满灌洒水方式,科学精准地实施洒水抑尘。城区范围内道路全覆盖并根据天气情况每日在5:30-7:30,08:00-12:00,11:00-15:00,17:00-18:00,20:00-22:00;每天不少于5次洒水降尘(下雨天可调整时间)。
22:30—次日6:30加大夜间冲洗降尘力度,确保白晚班水车作业无缝衔接。力争降低白天路面温度和夜间氮氧化物浓度。
在扬尘重点区域、PM2.5监测区域每日不低于8次洒水降尘作业,确保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超标。如遇PM2.5重点控制区域浓度报警,随时进行抑尘控制作业。配备雾炮车并要求雾炮车每天在范围道路内作业不少于2-3次。
1.3洁面工程日常化
08:00—17:00三位一体高压冲洗、清洗、洗扫车队对道路路面及道路两侧的路牙石边进行洁面工程作业,全天候全覆盖作业。有效提升道路清洁度,能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理渣土抛洒、车辆油污对道路造成的污染,从而促进了道路保洁的长效管理。
1.4背街小巷保洁
07:00至22:00不间断保洁作业。
依托环卫“网格化”管理,采用“一巷一人一车”街巷环卫模式,从细节着手,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以管理服务的深入下沉提升作业区域的整体环卫形象。做到:
1)“垃圾不落地”上门收集人性化;
2)清扫保洁精细化;
3)清运工作规范化。
1.5公厕管理保洁
公厕每日的常规清洁的次数可根据具体人流量和标准要求而定,一般每日清洁至少两次,周期性大清洁可根据具体情况拟定计划,一般可每星期、每半月或每月安排一次。
(1)作业班次:早上6:00-晚上22:00,每日两个班次。
(2)安装文明用厕宣传牌,管理守则、卫生质量标准和投诉电话悬挂于墙上醒目位置,便于市民监督。
(3)公厕内隔间重新用环保建筑材料装修,增添残障人士及孩童专用洗手盆和龙头、镜子、挂衣钩、手纸盒、废弃手纸收集容器、灭蝇器等辅助设施。
(4)配备足量管理及维修人员,科学安排公厕管理,维护及维修公厕内设施,使厕内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无异味,墙面无乱涂乱画、蛛网等,使门板、便器完好,正常使用。
(5)投入足量保洁人员,科学安排公厕清洁频次,定期清洁,及时清洗便池、对地面积水、踩踏脚印以及一些杂物进行清理。
(6)卫生间每日按清洁质量标准进行地面的清扫、卫生洁具的清洁、用具的擦洗等。
1.6垃圾外运及中转站管理
配置三个20m³的连体式水平压缩箱、1辆钩臂转运车及1辆小型铲车,城区、石桥周边乡镇农村垃圾集中到压缩站进行压缩后,由转运钩臂车将垃圾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要做到全封闭运输,防止二次污染。
保洁质量要求:基本无蝇;中转站周围臭味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新标准代替GB14554-93的,新建污染源自新标准规定时间起,按现有污染源根据要求执行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时间之前,现有污染源仍然执行GB14554-93的相关规定。天花板、墙壁、窗等无明显污迹、蛛网;作业期间站外地面基本无垃圾,作业间隙及作业结束后站内外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中转站场内、场外不得堆放废旧物。
作业时间:06:00-12:00;13:00-19:00(中转站出现设备及场地损毁而无法快速修复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中转站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上报。操作人员应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操作人员应随机检查进入中转站的垃圾种类和成分,严禁非生活垃圾进入。作业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应保持完好。
1.7应急保障
为有效预防、及时调控在环卫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应急、突发性情况,提高应急防范能力,有序、有效地组织应急作业,保证业主单位布置下达的紧急任务和临时工作得到迅速落实,在项目公司成立的同时,组织成立项目部应急小组并制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方案。(除做好县城区的各项突发应急工作外,企业需配合业主单位做好苍梧县各乡镇突发应急事件的支援工作,如火灾、山火等情况,国家、省、市、县的迎检工作等)。
应急工作要求:
企业应成立应急指挥组,应急指挥组设有应急值班电话,保障24小时有人接听。
发生应急或突发事件时,全体应急队全体人员立即响应。根据调度指挥中心的安排立即达到作业岗位。响应时间15分钟。
企业安排应急专用车辆、设备、物资。保障设备车辆随时出动,应急物资满足紧急支取调拨要求。
当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企业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的调度总指挥。各部门积极配合应急队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应急任务。保证应急事件反应迅速,调度科学,措施完善,效果明显。
应急作业要求:
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投入到保障工作中去,到现场督察,详细了解现场工作的具体任务和重点难点,对重点路段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部署。
各管理人员要求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和相关领导沟通,取得政府的支持。
召开动员会,布置任务,明确本次活动的质量标准、工作要求,让每个员工提前进入到应急状态中,将迎检工作提升为特级的保洁标准。
根据特殊的标准和要求,配备足够的物资材料、机械设备、保洁人员。物资、人员配置安排落实到位,企业仓库提前将物资材料准备充足。
成立特别应急小分队。要求车辆优先、物资优先、人员优先,按1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要求,能及时处理现场的清扫保洁任务。随时保证增加临时人员,以备现场特殊情况的需要,确保质量达标为100%。为各种大型活动保证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如有突击检查任务时,提前一小时组织应急小组对检查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扫保洁;要求在突击检查半小时前完成保洁工作,达到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后,应急小组迅速撤离现场。
如接到领导视察通知任务时,要求在第一时间获知领导视察时间和视察路线,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应急小组到相关责任路段,深入清扫,保证在视察领导来前半小时内完成卫生保洁任务。
2、县城区垃圾收运作业
垃圾收运的原则是:首先应满足环境卫生要求,其次应考虑达到各项卫生指标、规范操作、费用最低,并有助于降低后续处理阶段的费用。因此必须科学制定合理的收运计划、提高收运效率。计划采用“垃圾桶+压缩式垃圾车”模式,在道路放置240L塑料垃圾桶,配套压缩车进行收运,做到垃圾不落地、密闭式收运、垃圾日产日清。
3、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
石桥镇13个行政村的垃圾收集大部分仍采用落后的露天垃圾池进行垃圾的收集暂存,臭味四溢、滋生蚊虫和病菌且污染环境。拟投放660L塑料垃圾桶和240L塑料垃圾桶取缔现有的垃圾池,结合垃圾压缩车和挂桶垃圾车进行垃圾的收运工作,每个村拟设置不少于8个垃圾投放点,实现垃圾不落地、密闭化收运、垃圾日产日清。收运工作采用两种配套模式:
1)对于寒水村等道路较窄不适合压缩车进入的村屯使用小型挂桶垃圾车和240L垃圾桶配套进行垃圾收运工作;
2)其他村屯满足压缩车进入条件,使用压缩车和660L垃圾桶配套进行垃圾收运工作。
4、作业服务范围及质量要求
4.1县城区作业服务范围及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清扫保洁总面积:约884320.3㎡(其中分一级主干道清扫、二级次干道清扫)。
1)、一级主干道清扫服务范围包括:苍梧县新县城所有干道、南一街至天后宫、新铺街、南三街支路、进石桥二中校园路、进公租房的路、国道207(石桥段)、新县城主干道、苍高进校大道、公租房区域(老乡家园)、第二办公区、圣石街、龙兴街、龙岩街、龙富街、旧中转站、龙圣街、南三街、水果店横街、南二街、南四街、镇政府路、龙圣小区、石中路、中心街、土地所对出横街、南一街、石桥街、龙盘洲环1路、医院路、童星幼儿园、旧街支路、龙安街、鸡花市场、石桥镇旧街、乔头甲路、新县城新城文化活动中心办公区域、东安街龙岩山1环道、北帝庙范围广场。
作业时间为凌晨4点~晚上22点,4:00~7:00全面清扫收集一遍,每日上午8点钟前所有街道垃圾必须清扫完毕,每天8点前第一次洒水完毕,进行全日制保洁,确保垃圾桶垃圾不溢出、街道整洁,每日下午16点至19点进行一次街道大清扫,19点至22点保洁。
2)、二级主干道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包括:龙盘洲环2路、旧供销酒楼、中心街支路、龙盘洲路、爱岭路口至社主(卫生室)、南一街支路。
作业时间为凌晨8点~下午17:30点,每日上午8:00前所有街道垃圾必须清扫收集完毕,街道进行收集保洁,确保日产日清,垃圾桶垃圾不溢出、街道整洁,确保车辆可通行,道路冲洗、防尘作业不低于5次/天,道路冲洗见本色。有上级领导调研及重大节日、重大迎检活动等和有应急保障任务时务必服从主管部门作业安排,确保无重工作失误。
(2)基本要求
1)、一级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达到“八无”、“六净”。“八无”即:无小广告、无堆积物、无砖头瓦块、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无烟头积水、无积泥积尘、无人畜粪便呕吐物;“六净”即:下水篦净、树池净、绿带及周边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
2)、二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达到“五无”、“四净”。“五无”即:无堆积物、无积泥积水积尘、无砖头瓦块、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四净”即:下水篦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车行道净。
3)、其它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①果皮箱、垃圾桶每天清洗一次,完好率达95%以上。清扫作业时严格按规定使用清扫保洁工具和设备,清扫工具、设备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
②路段若遇突发情况,服务单位知情后应设置路障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在半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清扫、清理、清运,并在15分钟内向县环卫站报告。
4)、水域河道保洁质量要求
日常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遇洪涝、大雨天气,做好应急处理及清理。目光所及之处不能有漂浮物和白色垃圾。
5)、道路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果皮(片/1000㎡) |
纸屑塑膜(片/1000㎡) |
烟蒂(个/1000㎡) |
污水(处/单位) |
≤10 |
≤10 |
≤16 |
无 |
4.2农村作业服务范围及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负责清运石桥镇13个行政村集中点垃圾,要求按清运点合理配置垃圾桶。
作业时间为上午8点~下午18点,各行政村负责将自然村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点,确保各村垃圾桶垃圾不溢出、垃圾日产日清。
(2)基本要求
垃圾桶外观清洁无污迹,垃圾桶周边无明显袋装垃圾,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桶身2/3;每月擦洗一次垃圾容器,箱盖保持关合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