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项目
二、造价预算金额:1344636元/年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人数配置:21人,其中1名保安队长,1名保安副队长,3名保安组长,16名保安队员
五、保安工作时间:24小时三班制(每班8小时)轮流工作。
六、服务内容:协助镇委镇政府做好井都镇重点项目建设过程拆迁、清障、维稳、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负责镇政府机关大院内安全保卫、门卫、车辆管理,协助镇委镇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及安排的其他工作。本项目委托管理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采购包1(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潮南区井都镇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2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3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4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5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6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7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8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9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10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11期:支付比例8.33%,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12期:支付比例8.37%,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供应商应在次月5日前开具上个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采购方,采购方于当月15日前办理支付手续付清上个月服务费。 |
验收要求 |
1期:在合同期内,每个季度考核一次,详见合同条款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采购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中标供应商均应作为保密信息对待。除非经采购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 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要求而披露,中标供应商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 其它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为试管期,试管期满后由采购方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如成交供应商存在违约、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由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依次确认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履行本合同,不再另行招投标。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项目 |
项 |
1.00 |
1,344,636.00 |
1,344,636.00 |
物业管理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保安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服务目标 1、树立文明窗口,组建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安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切实保障采购方正常工作秩序、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2、展示服务单位保安服务的良好形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处置情况果敢有力,服从采购方的安排; 4、处置情况遇到不文明行为时,要保护好自己,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5、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四防”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以保证管辖区域无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为安全目标,为采购方提供一个安全、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 |
||||||||||||||||||||||||||||||
|
2 |
(二)服务要求 1、保安员必须穿统一制服上岗,注意个人仪容、礼貌,文明值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准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工作。 2、保安员值勤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3、保安员有病有事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做好调班安排。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语言文明,动作规范,形象良好。对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要以礼相待。 5.维护大院内的正常秩序,对进入院内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对需要提供服务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对影响大院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干预、制止,并及时报告采购方进行处理。 6.负责大院内、停车场等各区域的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并积极提出“四防”的合理化建议。 7、对于可能危及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类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整改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8、服务期间,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切忌私自行动,遵守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9、服从采购方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必须积极作为。 10、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队员。 |
||||||||||||||||||||||||||||||
|
3 |
(三)人员配置要求
1、男性保安员,户籍不限、年龄 20-55周岁,身高 165cm 以上、品行良好、五官端正、仪表大方、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须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
|
||||||||||||||||||||||||||||||
|
4 |
(四)安全文明要求与应急处置要求 1、服务期间,为确保服务区域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不影响其他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与汕头市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主动加强和落实安全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供应商若违反规 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遵守国家与汕头市各项有关安全作业规章、规范与制度,确保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供应商在提供保安服务时,保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供应商对其提供服务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 4、供应商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定期开展防灾防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做好相应记录。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