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编制稻城县2021年-2035年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5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稻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
1.00 |
65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稻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项目概述: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的通知》(财办资环〔2020〕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5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全面开展稻城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 二、项目范围:稻城县下辖8乡、5镇,幅员面积7085.98平方公里。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基本情况:其中湿地23550.67公顷,耕地4174.88公顷,种植园地51.35公顷,林地522270.11公顷,草地87938.8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84.79公顷,工矿用地136.40公顷,住宅用地859.2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1.01公顷,特殊用地94.3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92.9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46.06公顷,其他土地55021.47公顷。 三、编制原则 1.战略引领,科学编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级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区域和省级重大战略,按照国家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要求推进规划编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基于充分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统筹安排规划期内生态修复工作。 2.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本县域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分区,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措施。 3.统筹协调,加强衔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河流湖泊等国土空间的整体性、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与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衔接。 4.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编制工作机制,组建由经验丰富技术单位参与的规划编制团队,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成立咨询委员会,在规划编制各阶段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咨询论证重大问题,特别是注重研究分析重要分歧意见,充分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回应社会期盼。 四、规划主要内容 1.基础分析与评价 以“三调”成果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以其他各类调查监测成果为补充,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评估既往工作,针对本行政区范围内涉及生态修复的各类规划及相关工作(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矿山恢复治理等)开展情况,进行简要评估,总结实施成效与问题等。 2.目标指示 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到2035年、“十四五”时期的新目标,立足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相关规划任务安排,从我县县情出发,结合县域生态修复需求,以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促进安全、优质、美丽国土构建,分别提出到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 3.修复分区 按照国家及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分区和生态安全格局,结合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区域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区和重要生态治理区,以气温、降水、地形地貌、流域分区、生态系统类型等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以重点流域和区域为基础单元,突出自然地理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划定修复分区,划分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明确各分区生态修复的主攻方向和总体布局。 4.重点区域 以生态修复分区和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为基础,依据综合评价中问题突出的区域,结合国家、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重大战略,并统筹各相关部门生态修复任务区域,确定生态修复分区下的重点区域。重点区域按照三类空间分类划定,在边界模糊、所属空间不明确的区域,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主要生态问题分布和重大战略发展导向划定修复重点区域。 5.主要任务 按照划定的修复重点区域,根据轻重缓急程度,在时序上统筹安排生态修复任务,分区分类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任务、策略等。 6.资金测算 依据规划内容确定的总目标,结合生态修复分区和重点区域确定指标标准、工程建设类型和内容、保护修复模式和措施、时序安排等进行资金测算。 7.综合效益 综合考虑规划期内生态修复活动的实施范围、预期目标、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投资计划和实施路径,科学合理分析规划实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无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甘孜州稻城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及采购人内控制度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结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编制单位进场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初步成果提交州局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全部成果提交省厅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a.违约责任条款:1.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5‰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b.争议管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方式:1.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3.4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