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项目为厦门市后田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采购人现有学校食堂,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观学路9号,用于为学校师生提供早中晚餐制作服务。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清单(投标人需按此清单的内容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具体标的名称详见清单 |
餐饮业 |
本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
说明:
(1)采购标的清单中所列的采购标的为本项目的主要标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这些标的均应为中小企业(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小微企业(适用于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项目)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符合中小企业政策的规定,投标人应按此表的采购标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除“采购标的清单”所列的采购标的外,其他均为采购标的的配件、辅材、伴随服务、伴随工程。采购标的、配件、辅材、伴随服务、伴随工程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不是按照投标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货物制造商的经营范围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5)对于集成产品的货物采购项目,仅将主要货物作为标的物,配件、辅材等材料不作为标的物,不对其生产厂商作要求。
(6)在允许联合体和分包的采购活动中,“小微企业”应当满足财库〔2020〕46号文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为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和承接的服务的合同份额。
(7)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1、制作每日三餐、食堂的卫生清洁及管理等服务,具体人员分工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为食堂劳务辅助事项采购,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供应商拟投入的服务人员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加工,厨房内部及周围环境的清洁与卫生维护,餐厅内部的清洁与整理,餐具的清洁与消毒,服务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与保卫工作等,服务人员不少于29人。
1.2、食堂所需的食材、食品、原料等供应由采购人另行安排有资质的供应商供应,中标人配合采购人验收并做好保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1.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寒暑假如有需要供餐,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人员服务)。
1.4、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如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活动)以及疫情防控需求,需中标人提供配餐服务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配餐服务。
二、人员要求:
2.1、人员要求及日常分工内容如下:
①食堂经理1人,要求: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公共营养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师(员)资格证书,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验,熟悉掌握食品安全的各项要求规范,较强的沟通能力,能较好的配合学校完成食堂的供餐工作;
工作内容:负责餐厅的日常经营、全面管理工作,对接学校沟通,服从学校管理,监督食品安全卫生,确保每天正常供餐;妥善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异常事件,解决运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②主管1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国家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书,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经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较好的配合协助餐厅经理完全学校食堂的供餐工作;
工作内容:协助餐厅经理解决运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人员的分工安排和对接工作,对接学校沟通,服从学校管理,监督食品安全卫生,确保每天正常供餐;妥善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异常事件,解决运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③厨师长1人,要求:具有国家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中式烹调师),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厨师长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负责开具食堂每周菜谱、合理安排后厨人员分工及部分菜品的加工烹制工作、负责食堂的菜品定期更新、食品安全及质量控制、具有较好的成本控制意识和团队管理及协调能力;
④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要求: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的管理工作、员工食品安全的日常培训监督,协助经理做好相关各部门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和食品安全留样工作;
⑤健康管理员1人,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国家认证的高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健康管理/营养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负责食堂用餐师生的健康管理、营养分析工作,对每周菜谱进行营养分析,负责食堂的健康营养知识宣传工作;
⑥采购/仓管1人,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采购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负责食堂的食材采购工作,供应商的开发、资料收集存档、供应商的叫货和每月台账、对账、收货、验货等工作;
⑦厨师2人,要求:具有国家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中式烹调师)具有一年及以上学校食堂厨师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根据厨师长安排,负责食堂的备菜、烹调制作,增加花色品种,保证伙食质量;
⑧帮厨3人,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帮厨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根据厨师长安排,负责食堂的备菜、菜品烹调制作,同时协助打包送餐、看班等工作;
⑨面点师1人,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面点师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负责食堂早餐的面点制作工作,熟练掌握各种面点的制作,中晚餐协助厨师长开展帮厨、打包送餐、看班等工作;
⑩服务员12人,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服务员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负责食堂的切菜、打包、装箱,送餐到班级、协助发餐、看班等服务工作;
⑪洗消员5人,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学校食堂洗消员工作经验;
工作内容:负责食堂的餐具清洗及卫生打扫等工作;
2.2、所有人员均需持《健康证》上岗,并且男员工年龄须60周岁以下、女员工须55周岁以下,如因特殊原因(如接待、会议等)需增加服务人员时,中标人需无偿提供保障(食堂劳务人员须每半年体检一次)。
2.3、所有劳务人员上岗前均需经采购人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考核未通过的人员,中标人需无条件更换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劳务人员。
2.4、中标人有权自主聘用、调整工作人员,但所有人员均应具备相关从业证件及资格,并需经采购人审核。
2.5、中标人需指派一名项目经理与采购人做好工作沟通及交接工作,中标人承担其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等。
2.6、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若中标,按要求自定所聘用人员及工资待遇,但需报采购人备案并按国家用工规定为所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7、中标人聘用的服务人员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在操作工作中及其它地点发生的安全事故、劳动争议等,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8、所有劳务人员均需统一着装,中标人需自行准备统一服装、佩戴头帽、口罩、围裙、一次性手套等。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咳嗽、讲话、打呵欠;规范着装,不准把工作服当手巾,不准涂指甲油及佩戴首饰。
★2.9、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配备齐全安排进场,并按方案要求立即安排服务工作且通过采购方验收,未承诺者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服务要求
3.1、现教师餐为自助餐模式,学生餐为套餐模式,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师生的早餐、午餐、晚餐,各餐菜谱由中标人制作、样式翻新,每周内一般不重复,每周菜谱需经采购人审核后实施。若采购人的用餐模式要做出改变,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餐服务。
3.2、食堂正常经营所需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食堂管理设备等食堂相关物品由采购人提供,并无偿交给中标人使用。服务期间设备添置、维修及低耗品购买由采购人负责,“四害”消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3、投标人项目配备的进场工作人员配备专业技术工具,应有从事类似服务项目经验,服装统一整齐、洁净,文明工作,不违反采购人单位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作息时间符合采购人保洁制度规定,不得随意加班,滞留,确保符合服务承诺。成交供应商应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相关人员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4、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3.5、食堂所需的食材、食品、原料等供应由采购人另行安排有资质的供应商供应,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对做好登记手续备查和保管,确保食品安全。中标人与食材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廉洁纪律的各项规定,若有违反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6、中标人应保证按时开膳,膳食应做到色、香、味俱全,按不同风味分类满足采购人用餐人员需求,并区别每位就餐人员配有合理数量膳食。中标人应于每日下午4点钟前,提供次日所需食材种类数量报送给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采购食材。
3.7、中标人不得在未经采购人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对食堂内部进行装修改造。
3.8、中标人必须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卫生和采购人声誉。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因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因违反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或对采购人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9、食堂服务人员应每天擦洗厨房(不限于厨具、餐具、地板、操作台等)以及餐厅(不限于餐桌、地面),每周至少两天对食堂整体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应在全体人员用餐结束后,方可打扫卫生(涵盖但不限于洗碗,拖地、洗灶台等,避免食堂地板环境潮湿,造成滑倒等人身伤害)。
3.10、中标人须做好食堂室内外清洁卫生,即内到厨房卫生,外到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含洗碗池、食堂厕所),均由中标人负责。所有餐饮各项标准(含除四害)都应达到量化分级A级标准要求。食堂门口严禁堆放各种杂物,严禁乱倒垃圾、污水、杂物等。
3.11、中标人对食堂内部的消防安全负责,必须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灭火器定期更换,保证消防安全设施不缺失。不能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安全专属空间及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的专属用途;中标人对其辖区内发生火灾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赔偿责任。
3.12、中标人负责服务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保证服务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3.13、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服务过程中,严格要求食堂服务人员每日一测做好体温登记台帐。在岗期间穿戴好整齐的防护装备,不做与食堂无关的事。
3.14、中标人有义务严格要求食堂服务人员有出现发烧感冒咳嗽等不适症状,暂缓上岗,在家休息,并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中标人要调拨好人手,务必保障好食堂活动顺利开展。
3.15、食堂服务人员要做好离厦返厦,外出行动轨迹的登记台帐,返厦后请第一时间出示闽政通中的八闽健康码,绿码方可通行。并适时根据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核酸检测报告。
3.16、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把住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病源。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加强设备维修,杜绝重大事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急性肠胃事件、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有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并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17、中标人必须具备符合餐饮行业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人员资质证书。
3.18、为了应对突发事件(如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各类活动)以及疫情防控需求,供应商需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配送车辆。
4、现场踏勘
4.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采购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踏勘联系人:吕老师0592-7367701。
4.2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