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一、穿梭式货架
1、基本参数
1.1、立柱
立柱高度≥5400mm,正截面≥100mm;柱片宽度极限偏差为:±2mm;
立柱上每层调节间距:50/75mm;柱片全高的极限偏差为:±2mm;
满载时,立柱最大挠度小于1/1000H;
立柱间距不得超过1300mm立柱厚度不低于2.0mm材质选用D类。
1.2、载重轨道
(1)载重轨道材质:优质镀锌钢板,厚度≥2.5mm;满足承载要求;
(2)载重轨道接缝:载重轨道间连接必须保证均匀、平整,载重轨道之间的连接不得焊接;
(3)导轨连接板和末端挡板不能干涉小车的运行;
(4)导轨对接位置处的滑行面和侧面应保持光滑;
(5)导轨具备减速定位功能(设有定位减速孔),能配合穿梭车光电感应器及控制程序进行减速,可达到穿梭车平稳减速;
(6)颜色:镀锌本色。
1.3、立柱底部基板
采用可调整高度结构,用以弥补地平的不足,但要最大限度考虑货架层高高度和叉车举升高度的配合,螺栓强度须保证承载。
1.4、通道地面设置叉车限位装置
叉车限位板固定于每个巷道进货口的地面两侧,对叉车轮子起到制动作用,以防叉车驶入巷道造成对货架的撞击;须满足叉车结构特点,设计必须为坡面结构,与轮胎接触面光滑,不会损伤轮胎,严禁用角钢代替。采用化学螺栓固定于地面,增强抗冲击能力。
1.5、货架入口处两侧设计分离式入口导向装置
为了确保托盘导向的准确性和导向装置的强度,长度不小于1200mm,厚度不小于2.75mm,以便导正托盘放置位置;为避免喷涂掉漆情况,导向装置采用优质镀锌钢板,应同时连接在立柱与导轨上确保稳定性。
1.6、货架出口有机械挡板可对穿梭车进行机械制动,防止穿梭车意外驶出轨道。
1.7、货架整体结构具备安全性及稳定性,其结构稳定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2、货架设计要求
在满足货架操作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存储容量,整体布局美观,物流走向合理;货架设计参数:
2.1、托盘规格:1300mm*1100mm;
2.2、货物规格:1300mm*1100mm*1650mm;
2.3、储存位要求:不得少于20000托;
2.4、巷道宽:根据托盘和叉车规格型号设计;
2.5、层高:要求每层货架都能存放≥1650mm(含托盘)高度的货物;
2.6、货架颜色:必须提前经买方确认。
3、货架设计标准
货架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均应条例下列标准和规范的最新版本。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试验方法
GB/T 228-2002,ISO 6892-1982(E),EQV)
GB/T 710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
GB/T 710-1991,GOST 16523-70,NEQ)
GB/T 1231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
GB/T 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30漆膜硬度测定法摆杆阻尼试验
(GB/T 1730-1993,ISO 1522-1973,EQV)
GB/T 1232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GB/T 1732-1993,GOST 4765-1973,NEQ)
GB/T 1263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
GB/T 3633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GB/T 3633-1995,ISO 4755-1984,NEQ;ISO 7416-1984,NEQ;JSSII 09-1981,NEQ)
GB/T 5117碳钢焊条(GB/T 5117-1995,ANSI/AWS A5.1-1991,EQV)
GB/T 5118 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1995,ANSI/AWS A5.5-1981,EQV)
GB/T 811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8923-1988,ISO 8501-1-1987,EQV)
《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CECS 23:90)
《仓库钢结构货架设计标准》(JB/T5323-91)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9-87)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4、货架设计原则
4.1、货架结构的承重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非承重构件按构造要求设置。货架结构的安全等级取为二级;
4.2、货架材料强度、刚性及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均符合有关标准(如:GBT_700-2006_碳素结构钢),立柱变形量应小于L/1000,货架立柱与横梁的连接须配备有自锁装置,横梁调节节距为75mm。
5、货架主要制造精度标准
5.1、立柱片各构件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货架片全高极限偏差±2mm;
(2)货架片宽度极限偏差±1mm;
(3)货架片立柱首孔至末孔积累偏差±2mm;相临孔距误差小于0.02mm;
(4)货架片底板高低差极限偏差±0.5mm;
(5)货架片侧面及立柱内外弯曲极限偏差值为1/1000。
5.2、横梁焊接后其精度应符合下列精度
(1)横梁长度极限偏差±0.5mm;
(2)横梁两端挂片高低差极限偏差±0.5mm。
5.3、焊接要求
(1)焊接坡口应符合GB985和GB986的规定;
(2)焊缝金属表面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夹渣、焊瘤、烧穿、弧坑和针状气孔等缺陷;
(3)焊缝表面不允许有气孔;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累计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总长度的10%。对接焊缝和贴角焊缝的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GBJ205中的有关规定。
6、货架整体安装标准
6.1、安装后,同一巷道同列立柱片错位误差累积为≤5mm,单列货架对角线的长度差不大于10 mm,保证横梁长度方向与立柱片宽度方向垂直;货架片沿巷道长度和宽度方向的垂直度偏差≦5mm;
6.2、同层横梁高度偏差±1mm;
6.3、相邻货架片立柱底部中心距极限偏差±1mm;
6.4、货架沿巷道方向全长累计偏差±10mm;
6.5、货架片立柱与底板的垂直度,在500mm高度范围内不大于0.5mm。
7、货架通用安装规范
7.1、为了指导货架通用安装及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范;
7.2、货架安装应按图施工。当施工时发现或设计有不合之处,应及时提出,经变更批准后方可施工;
7.3、安装中采用的各种计量和检测器具、仪器、仪表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计量法规的规定,其精度等级不低于安装要求的精度等级;
7.4、货架安装前的隐蔽工程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7.5、安装中应进行自检;
7.6、货架安装施工,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8、安装要求
8.1、组装时应该对构件逐一进行校正,对组件进行尺寸核对,设立放线依据。应按平面图和有关建筑物的轴线、边缘线及标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
8.2、当测量直线度、平行度采用重量锤水平拉钢丝测量方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8.3、地脚螺栓
装设地脚螺栓应符合下列要求:胀锚螺栓的中心线应按图放线:
_胀锚螺栓的底端至基础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3D,且不得小于30mm;相邻两根胀锚螺栓的中心距离不得小于7.5D。
_装设胀锚螺栓的钻孔应防止于基础中的钢筋、预埋管和电缆等设物相碰;不得采用预留孔。
_胀锚螺栓钻孔的直径和深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钻孔深度可超过规定值5-10mm;成孔后应对孔径和深度及时进行检查。
_胀锚螺栓钻孔的直径和深度(mm)
规格型号 |
螺栓直径 |
螺栓总长 |
钻孔直径 |
埋深 |
|
YG3 |
M10 |
10 |
80 |
12 |
50 |
|
M12 |
12 |
110 |
16 |
70 |
|
M16 |
16 |
155 |
22.5-23 |
105 |
锚螺栓露出部分应垂直;
8.4、竖立货架片可根据货架片高度、重量采用人工(滑轮等)、机械(车吊等)等方式,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横梁或者拉杆,构成稳定结构。
二、穿梭车及配件基本参数及要求
1、基本参数
1.1、国内知名成熟产品,具有市场占有率30%以上和品牌声誉;
1.2、货物规格:1300mm×1100mm×MaxH1650mm(货物+托盘);
1.3、顶升系统采用非液压驱动模式,最大承载能力:1500kg。
2、功能描述
2.1、单次自动存货功能;
2.2、单次自动取货功能;
2.3、指定数量自动取货功能;
2.4、轨道区间货物的整理(倒库功能);
2.5、车头车尾一键对调;
2.6、手动进退、升降等;
2.7、自动寻车功能;
2.8、盘点功能;
2.9、具备低电量返回报警功能剩余电量查询功能,防止穿梭车运行中因电量不足无法完成作业;
2.10、电量不足自动保护功能;
2.11、可用一台手持遥控器控制多台台车;
2.12、紧急救援功能:随车提供一套紧急救援装置,当穿梭车发生运行途中故障,可随即透过另一部台车进行救援,不需另备救援车,此设计符合简便、安全、快速原则;
2.13、允许托盘的最大变形量≤20mm,即当托盘变形达20㎜时,穿梭车仍能正常运行;
2.14、控制装置为先进的可编程序控制器;
2.15、通讯方式:红外激光通讯;
2.16、控制装置:先进的可编程序控制器;
2.17、具备货格探测功能及产品在穿梭车载货台上的位置检测等各种安全保护功能;穿梭车设置声光报警,当出现故障时,即停止运行,发出声光报警。
3、要求
3.1、电池必须选用锂系列电池,电池连续使用工作时间不小于8小时,穿梭车电池的充放电次数不低于1000次(满负荷运行);
3.2、穿梭台车下部必须有机械防滑和限位装置,防止搬运时从货叉上滑落;
穿梭车必须具备救援功能,严禁人员攀爬货架;每台穿梭台车须配一台遥控器,遥控器须具备以下功能:半径50米内寻车功能;自动导航穿梭小车的运行状况、故障显示,手动前进、后退、升降功能以及紧急停车功能;
3.3、行驶速度(满载)0.5~0.8米/秒;行驶速度(满载及空载)0.6~0.9米/秒,并可调节;
3.4、电池类型需采用免维护电池,电池的容量不小于60安培小时,穿梭车续航
能力不小于8小时,充电时间不大于6小时;
3.5、穿梭车须配置低温充电柜,电池充电及更换方便简易;不需借助机械,可单人进行更换;
3.6、本项目货物采用塑料托盘或者钢制托盘存放,穿梭车设计应考虑和托盘的感应及配套作业;
3.7、每台穿梭车都配备有单独的遥控器(防护等级满足IP65)及充电设备;
3.8、穿梭车必须通过CE认证,必须附带CE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
4、产品制造标准
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法律和法规。
三、配套设备-托盘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