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特别申明:
本采购文件中带有“★”标记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若负偏离则被评标委员认为不响应标书要求,视作无效标。带“▲”标记(如有)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若负偏离则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时有权作惩罚性扣分。
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同时为减轻年底集中变更举证的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1、项目调查区范围
本项目的调查区覆盖镇海区245.6平方公里面积范围。
★2、项目工作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镇海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2023年度日常变更调查的工作内容如下:
(1)用地管理信息补充备案
针对部下发综合监管平台备案的2022年度各类管理信息,根据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补充备案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2)开展2022年度变更调查实地调查和建库工作
以部下发的2022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省级及以下2022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以及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2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通过比对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与最新遥感正射影像图,内业补充提取2022年度各类土地的变化情况。
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涉及地类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上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逐级报送市省级检查、国家核查
县级成果通过市省级检查后,提交国家核查。按部核查发现的疑问图斑进行实地核实整改、补充举证并上报整改成果。
日常变更核查结果以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国土调查国家核查进度查询系统”反馈的意见为准。
(4)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自然资源管理项目需要和各级组织的相关监测、巡查等工作,适时按季度开展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3、项目预期成果
1、2022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编写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对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专题分析。
2、日常变更调查的主要成果包括矢量数据和举证信息等,具体工作量以采购人指令为准。
1.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开展作业(最终以国家、省颁发的最新版文件要求以及关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的技术要求为准),保障调查规范性、准确性。
1.1技术标准
序号 |
标 准 名 称 |
标准代号 |
1 |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
TD/T 1055-2019 |
2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
GB/T21010-2017 |
3 |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 |
自然资发(2001)359号 |
4 |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
(1995)自然(籍)字第26号 |
5 |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
自然资源部17号令 |
6 |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
GB/T13989-1992 |
7 |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
GB/T20257.2-2006 |
8 |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
CJJ/T73-2010 |
9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
自然调查办发〔2018〕1号 |
10 |
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
自然资办发〔2022〕49号 |
1.2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2000、1:5000、1:10000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3度分带。
1.3调查精度
调查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100㎡。
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
其他地类实地面积600㎡,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应低于1500㎡。
2.时间要求
项目时间要求以国家、省下发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为准,在国家正式下发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通知之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要求做好各项调查准备工作,2023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按前三个季度开展,具体时间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采购人要求为准。
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中标单位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初步要求在2023年6月15日之前完成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具体根据部、省最新工作时间要求为准。
3.投入人员要求
★3.1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最低人数为10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驻场到区自然资源局协助项目开展。
3.2 拟投入人员最低人数分为2个时期,在外业调查作业期,要求承诺投入人数不低于本项目要求的人数要求,在数据整理、入库时期要求人员不低于要求人数的20%。外业调查作业高峰期时,应增加人员以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保障能按时完成任务。
★3.3 要求拟投入的人员中受教育背景为地图学、地理信息工程本科以上学历的GIS数据处理人员不少于总人数10%。
4.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4.1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名单落实作业与管理人员。
4.2 中标公示结束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如无异议,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准备工作,采购人也将按照程序尽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3 项目除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内业负责人。
4.4 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拟投入人数不得低于采购人对项目人数的要求。
★5.数据保密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属于内部资料,投标人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造成作业成果或采购人提供资料外泄,中标人必须承担法律和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6.其它管理要求
6.1 中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测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6.2 中标人的作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度,作业的高峰期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7.项目执行计划
7.1 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7.2 镇海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执行金额0.05%的扣款。超过半个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返还已拨付项目经费。
7.3 日常变更调查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否则采购人有权按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执行金额0.05%的扣款从合同款中扣回。
8.项目管理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制订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详细列明承诺参的各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项目实施阶段将对承诺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承诺的要求,将进行扣款或终止合同。
1、本项目所有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2、为配合实施本项目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需采购人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提供、相关服务、验收等)和具体要求。
1、服务期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初步要求在2023年6月15日之前完成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形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具体根据部、省最新工作时间要求为准。2023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按前三个季度开展,具体时间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和采购人要求为准。
2、实施范围:宁波市镇海区
3、付款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预付合同价的5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获自然资源部确认通过并提交全部成果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 ;完成第三季度日常变更调查成果且通过省级核查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20%。
4、合同价款(亦即投标报价)
本项目应采用固定全税费总价包干形式报价,该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采购内容的诸如现场勘界、资料收集、仪器使用、成果数据建库、图件制作等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费、技术设计评审、项目总结评审、质检验收、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等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5、★履约保证金
金额为合同价的 /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电汇、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采购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项目服务单位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服务单位不得将履约保证金取回或作任何抵押。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项目服务单位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履约的情形除外,如出现未按合同要求履约的情形按合同约定执行)。
6、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7、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价(报价上限):55万元
注:投标人应保证“政采云”系统中申报的价格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合计一致。
“政采云”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视为两个报价,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