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一环、关键一招。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指数、决胜全面小康的现实举措。高质量编制《射洪市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也是提升射洪农村人居环境、践行“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生态文明先行区”和“乡村振兴引领区”,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全面、更可持续、更有韧性”的全国百强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射洪市实际情况,通过护生态、补短板、治环境、塑风貌、提内涵的规划策略,以打好三大革命、扮靓村容村貌、提升文化内涵、补齐设施短板、筑牢生态根基为重点,融入节俭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射洪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规划范围:包括射洪市全市域镇级片区,其中:射洪市沈水河现代种业优培片区包括:仁和镇、曹碑镇、青岗镇、文升镇、官升镇5个镇,6个社区、53个建制村,总面积286.17平方公里;子昂文旅康养发展片区包括金华镇、金家镇、香山镇、潼射镇、复兴镇5个镇,11个社区,63个建制村,总面积341.74平方公里;梓江画廊绿色农业发展片区包括:天仙镇、东岳镇2个镇,4个社区、32个建制村,总面积188.02平方公里;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包括平安街道、太和街道、大榆镇、洋溪镇、广兴镇、武安镇2个街道、4个镇,31个社区、65个建制村,总面积340.45平方公里。本次规划以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域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
(二)服务内容包括:
(1)调研射洪市人居环境现状,分析射洪市人居环境治理的优势、问题和特色,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2)明确射洪市人居环境治理的理念、思路、目标和重点;
(3)在全市整体思路和目标的指引下,因地制宜,根据五个乡镇级片区的现状和特点,分片区落实人居环境治理措施,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厕所革命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基础设施“五网共建共享”(路网、水利、电网、气网、宽带)、“五项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农村“五大建设”(农村文化、组织、人才、乡村社会和数字乡村);
(4)明确重点建设项目,提出分期建设规划、分年度计划和投资估算等;
(5)构建长效管护机制,提出射洪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措施。
2、编制四个镇级片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内容包括:
(1)村容村貌规划
通过深入调研充分挖掘四个镇级片区历史底蕴和文化,提炼片区特色元素,对片区建筑风貌、生态庭院、绿化景观、微田园、标识标牌等进行规划,出具标准样式和典型效果图。
(2)深化三大革命
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和设施进行分类规范化指引。
(3)基础配套设施
对四个镇级片区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提升规划。
(4)山水林田湖治理
针对四个镇级片区山水林田湖现状特点,提出系统治理措施。
(5)保障措施
落实项目清单,提出保障措施。
(三)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上位规划精神和要求,与相关上位发展规划有机衔接,高水平编制《射洪市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项目》。规划要充分彰显沈水河现代种业优培片区、子昂文旅康养发展片区、梓江画廊绿色农业发展片区、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及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和特色,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具备较强可操作性,对沈水河现代种业优培片区、子昂文旅康养发展片区、梓江画廊绿色农业发展片区及城乡融合发展片区及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具有科学指导意义。
按照《乡镇级片区专项规划省级工作方案》《射洪市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工作方案》和《四川省“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等要求,规划成果须经射洪市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
(四)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山大。按照以上要求提交8套纸质文本和2套电子文档(Word、PDF格式各一套,矢量图应格式为shp、gdb、dwg)。
(五)坐标: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三、验收: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通知,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成果通过专家组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四、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备案后120天内完成。
包括:(1)现场调研、收集资料并出具初步成果(合同签订后50天内);(2)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合同签订后100天内);(3)报批省级部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具体报批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1)本次采购合同总额均必须由供应商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结算凭证,因发票不合格而导致无法付款的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形成初步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规划成果经专家评审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3)规划成果上报省级部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4、质量要求:成果要符合四川省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也要符合遂宁市、射洪市实际现状和发展要求,更要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要求。
5、报价要求: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7、成交供应商对本次服务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未经采购人允许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资料。
8、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