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省道S227线白莲至大深坑段路面修复工程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1,593,874.00元(其中暂列金额:46,424.00元、安全生产费22,778.00元) |
建筑业 |
采购包1(省道S227线白莲至大深坑段路面修复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预付款: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日内按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3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费用)。
2期:支付比例50%,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和业主确认)的80%(若项目债券资金或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可提高至90%以内)全额扣除预付款后拨付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17%,工程竣(交、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定后14日内拨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不含质保金)。
4期:支付比例3%,工程款结算审定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14日内不计利息付清。如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保证金(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的保留期为合同工程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量保证金在保留期满之日并由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起14日内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退还承包人 |
验收要求 |
1期:供应商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合同内容,并且申请采购人单位组织验收
2期:采购人单位应及时组成验收小组(必要时邀请有关的专业人员或上级管理部门参与)进行交工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设计图、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若因供应商原因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进行返工
3期:若是出现服务质量或安全问题采购人单位与供应商发生争议时,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是无法协商解决,应该由本地监督部门裁定。经鉴定服务质量问题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或安全问题达标的,鉴定费由采购人单位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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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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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进行报价。由报价供应商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竣)工验收。(2)响应供应商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其他未列入清单的子目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3)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争,供应商必须按本项目预算金额所列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报价,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与磋商文件中所列相关费用不一致的,则作为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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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缺陷责任期 |
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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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结算形式 |
按磋商文件(含文件、图纸、附件)的内容按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所有变更项目的调整按潮安区政府有关文件执行。项目整体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将所有相关结算资料汇总后交由采购人。 |
★ |
4 |
报价说明 |
供应商报价如低于最高限价85%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报价理由须提供成本核算材料,其报价理由交由磋商小组进行检查和核算,若不提交或报价理由不成立的,将被磋商小组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而导致投标无效。 |
★ |
5 |
报价清单 |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清单。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公路工程施工 |
省道S227线白莲至大深坑段路面修复工程 |
项 |
1.00 |
1,593,874.00 |
1,593,874.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省道S227线白莲至大深坑段路面修复工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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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技术要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清单(另附); 2、基本要求: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清单(另附); 3、服务要求: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及预算清单(另附)。 (二)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1)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进行报价。由报价供应商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竣)工验收。(2)响应供应商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其他未列入清单的子目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3)安全生产费、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争,供应商必须按本项目预算金额所列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报价,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的安全生产费和暂列金额与磋商文件中所列相关费用不一致的,则作为废标处理。 2、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且应满足:(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2)工程所需各种材料应按图纸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和付款。(3)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以及潮州市政府及相关行业协会的规定; 4、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验收达到合 格以上(含合格)等级标准。 5、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或签订了施工合同后,不得向其他方转包,若因政策原因或采购人原因停止建设的,报价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索赔。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