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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天网工程项目(2022)(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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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090000389238 发布时间:2023-02-09 文档页数:173页 所需下载券:10
杭州市滨江区天网工程项目(2022)(前端)

采购需求

一、项目建设背景

我区视频监控建设发端于公安、起步于2014年。后来,到2018年,根据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要求下发,我区开始实施“雪亮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虽然滨江区视频监控整体建设具有先发优势、基础较为扎实,但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工作和《杭州市实施“天网工程”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感知体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浙委办发[2022]57号)要求看,我区视频监控建设覆盖尚存在不少盲区断点,社会面单位内部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的运维机制跟不上发展需要,智能解析结构化能力尚不能满足警务应用建设需求以及市局下发的要求。

本次建设按照《杭州市完善“天网工程”推进基层治理感知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征求意见稿)、《杭州市实施“天网工程”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感知体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浙委办发[2022]57号)要求《杭州市公共区域感知前端建设指南》、《杭州市公共区域视频安全建设标准》、《杭州市公共区域视频平台整合建设标准》、《杭州市公共区域视频网络建设标准》要求,对视频监控点位进行盘点及规划新建,进一步推进滨江区前端智能感知体系建设向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发展,进一步织密城市视频感知网络,提高视频感知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治理感知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纵横交织、不留盲区的城市立体感知体系。同时在提高布建密度的同时,全面提升后台解析能力和两级联动调度算法算力,全面提升感知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在治安防控、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服务民生、城市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建设目标

根据《杭州市完善“天网工程”推进基层治理感知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对照《杭州市公共区域感知前端建设指南》、《杭州市公共区域视频安全建设标准》、《杭州市公共区域视频平台整合建设标准》、《杭州市公共区域视频网络建设标准》建设要求,对滨江城市道路、路面、群体聚居地区、医院、学校、大型广场、写字楼等公共区域、重点行业和部位开展重点建设补盲规划,并结合疫情防控、亚运安保的迫切需求,聚焦交通枢纽、人员聚集场景、公共开放场景,布建高清、智能、多摄一体的新型视频感知设备,全力打造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纵横交织、不留盲区的城市立体感知体系。

三、建设内容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紧紧围绕“保障亚运会”和平安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按照“补盲明目并重、当前长远并举、分建统用并抓”原则,分级分类分层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和运维工作,完善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新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按照“天空地车人”城市立体感知体系布局的要求,根据《杭州市公共区域感知前端建设指南》,围绕公共区域、重点行业和部位、村社、居民小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单位等场景开展重点建设规划。结合疫情防控、亚运安保的迫切需求,对交通枢纽、公共开放场景,规划布建视频感知设备,本次共建设感知前端,提升全区视频监控覆盖率,并通过采用高清、智能、多摄一体的新型视频感知设备,提升立体感知体系的能力。

根据前期各派出所上报及设计公司勘验结果,拟定本次“天网工程”项目建设前端设备为:

场景归类

设备类型

数量

路面、路口、道路、广场等

双向结构化球机

264

双镜头双云台人脸抓拍一体机

175

非机动车道、道路、路口等

双镜头全局结构化球机

454

道路、路口等

900W环保车卡

298

环视一体机

12

广场、综合体、枢纽等

高空瞭望鹰眼

107

出入口、重要区域单位等

人脸抓拍相机

1164

三舱人脸相机

305

ETC

130

噪音管理

28

机器人

4

总计

2941

四、系统要求

1、前端规划布建。

科学规划前端点位以及具体布建规划设计,提供当前前端建设资源情况、分析如何进行本次前端点位规划以及具体布建规划设计。

2、设备布控应用。

高空鹰眼设备支持实现高低联动车辆视频接力功能,支持联动球机监控对布控车辆进行视频追踪,并可自动切换高空设备实现跨设备持续追踪。并且通过全景视频画面实时监测道路情况。可在实景地图上对路线及各路段位置信息与基本信息加以展示,以及沿线视频点位、高空AR点位等设备点位信息进行展示。针对路线起点、终点等重点关注区域,通过标签叠加、画中画等方式进行AR整个区域实景视频画面,从而掌握重点关注区域全局监控实况,实现异常事件的快速定位与高效处置。

3、数据资源整合。

前端设备可将抓拍人脸、车辆数据传输至滨江公安数据资源池,无缝配套现有设备进行建模,根据建模信息与目标图片进行分析比对,实现人员的轨迹分析再现、同行人分析、频繁出入分析等实战应用,以及结合业务数据,对重点人员实现布控预警处置。支持通过滨江常口数据、暂口数据、重点人员数据等数据,通过解析与大数据系统实现人员的身份落地确认,人脸身份落地结果需接入滨江区分局应用系统中,在系统中实现检索、查询等功能。

为保障分局数据资源的整合汇聚,在建设本次系统的同时不影响滨江公安分局原有操作系统和业务应用,本次建设的人脸、车辆数据可与滨江区分局现有数据资源池打通,按现有的数据标准体系,汇聚的数据资源。数据支持通过现有数据资源池中数据组织能力,存放于不同类型的数据库中,按照不同场景需求,融合业务属性信息等多维数据。

4、数据存储。

数据存储需符合《浙江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联网系统总体技术架构》等规范的要求。

原始视频存储要求采用云存储设计,部署在运营商数据机房中,实现存储资源的统一管理。

为满足海量音视频数据以及多相关部门并发读取等安防行业发展的需求,必须使用面向监控领域媒体文件的专业SAN级集群云存储系统,以下称为云存储系统。

在该视频云存储系统的架构设计中,必须采用的核心技术包括:

采用存储虚拟化技术,对具有海量存储需求的用户提供透明存储构架,可持续扩容避免瓶颈限制,可以更有效的进行资源管理,灵活增减空间,达到最大程度上合理利用空间的效果。

采用SAN集群技术,解决单/多节点失效问题,并利用负载均衡技术充分利用各存储节点的性能,提升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采用数据切片技术,保障了用户高效的读写的同时保证了业务的持续性。

采用统一完善的接口,降低对接成本、平台维护成本和用户管理的复杂度。

采用开放的集成构架,使其可兼容业界各类SAN存储设备,保护用户现有存储投资资源。

采用数据本地/异地备份保护技术,保证云存储中的数据不丢失,确证云存储服务的安全稳定。

视频云存储业务必须满足以下设计:

视频云存储组网,存储流采用直存结构。视频云存储组网中IPC主动的管理存储计划和前端智能数据告警,可以及时触发告警录像,同时简化了后端云存储架构,降低了存储业务压力,可以让云存储系统专注读写,更好的满足用户的存储需求。视频数据存储30天。

5、网络传输。

前端点位网络接入方案须符合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共区域视频网络建设标准》要求。该网络与非公安视频监控专用网络物理隔离,独立承担滨江区公安高清视频监控视频和原有标清监控的传输、交换、存储等需求。该视频监控网络及所承载的视频监控平台未经公安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视频监控服务。

五、施工要求

浙江省DB33/T 502-2014《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对于前端建设的要求。

鉴于该项目涉及信息采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我方要求中标方在前期施工过程中聘用我方指定的监理公司根据设计随工督导,以确保工程质量。

根据部位与要求选择摄像机安装方式。采用立杆安装方式时,摄像机安装高度一般应根据视频监控(卡口)选点位置及点位周边地理特性确定其安装高度角度。

1、基础采用C20混凝土;

2、基础内预埋线缆管位置等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基础表面平整光洁;

3、电源应有过流过压保护装置;

4、机箱中应能放置传输设备、电源设备等,机箱和立杆应统一接地;

5、机箱安装高度应充分考虑暴雨天气的影响,立杆、机箱设备设置在易受外力碰撞位置时,应有醒目提示标志。

6、摄像机安装要求:

1)、摄像机安装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安装前每个摄像机均应加电进行检测和调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摄像机方可安装;

3)、在满足监控目标视场范围要求的条件下,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

4)、摄像机及其配套装置,如镜头、防护罩、支架、雨刷等,安装应牢固,运转应灵活,应注意防破坏,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在强电磁干扰环境下,摄像机安装应与地绝缘隔离;

6)、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应固定,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六、商务要求

1.工期:经甲方指令开工后 150 天内完成合同约定所有点位建设,遇不可抗力经甲方确认可顺延工期。

2.服务期:整体验收合格后进入服务期。监控点位服务期限为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叁年整。

计费周期为每月一日零点零分到该月最后一日二十四点零分;不满整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结算公式为:实际月服务费=(月服务费/当月天数)×实际天数。

3.服务地点(范围):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及其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序号

付款比例(%)

付款方式

1

第一笔付款: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按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免收履约保证金;其余的收取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完成项目建设,整体验收合格后进入服务期,乙方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意见及等额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一年服务款项的40%;

国库转账支付

2

第二笔付款:乙方服务至第一年服务期180天,无任何服务问题,乙方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本服务期内因点位故障产生的需减免的服务费用在材料内一并体现)和等额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一年服务款项的40%,最多支付至合同第一年服务款项的80%(含甲方支付的第一年服务期的第一笔款项);

国库转账支付

3

第三笔付款服务至第一年服务期结束,乙方完成合同第一年服务期服务工作,无任何服务问题,甲方组织年度阶段性验收,阶段性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意见、相关考核材料(本服务期内因点位故障产生的需减免的服务费用在材料内一并体现)和等额发票,甲方结算第一年服务费用款项,同时扣除违约金(如有)。并支付合同第二年服务款项的40%(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国库转账支付

4

第四笔付款:乙方服务至第二年服务期180天,无任何服务问题,乙方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本服务期内因点位故障产生的需减免的服务费用在材料内一并体现)和等额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二年服务款项的40%,最多支付至合同第二年服务款项的80%(含甲方支付的第二年服务期的第一笔款项);

国库转账支付

5

第五笔付款:服务至第二年服务期结束,乙方完成合同第二年服务期服务工作,无任何服务问题,甲方组织年度阶段性验收,阶段性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意见、相关考核材料(本服务期内因点位故障产生的需减免的服务费用在材料内一并体现)和等额发票,甲方结算第二年服务费用款项,同时扣除违约金(如有)。并支付合同第三年服务款项的40%(乙方提供等额发票);

国库转账支付

6

第六笔付款乙方服务至第三年服务期180天,无任何服务问题,乙方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本服务期内因点位故障产生的需减免的服务费用在材料内一并体现)和等额发票,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第三年服务款项的40%,最多支付至合同第三年服务款项的80%(含甲方支付的第三年服务期的第一笔款项);

国库转账支付

7

第七笔付款:服务至第三年服务期结束,乙方完成合同第三年服务期服务工作,无任何服务问题,甲方组织项目服务期最终验收,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供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意见、相关考核材料(本服务期内因点位故障产生的需减免的服务费用在材料内一并体现)和等额发票,甲方结算第三年服务费用款项,同时扣除违约金(如有)。

国库转账支付

双方确认采购人按前款结算并向中标人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

5.服务期服务要求

5.1乙方向甲方提供线路及提供视频监控服务所配套的平台、设备(线路、杆件、平台及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并负责对网络视频监控平台以上设备及相关软件的建设和维护;

5.2乙方保证做到所提供服务达到整套系统运行质量要求,并符合甲方技术方案要求,保证满足甲方正常工作需求;

5.3乙方所提供的通讯线路和提供视频监控服务配套的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电信主管部门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满足甲方通讯需求;

5.4.乙方负责提供网络视频监控服务,并全程调通,负责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和客户端系统的日常维护;

5.5乙方为甲方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

5.5.1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情况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

5.5.2存储方式:服务由乙方提供,并提供光纤线路与乙方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平台的联接。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视频存储不少于30天(多通道监控按多通道存储计算)。

5.5.3 乙方在服务期内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技术服务热线支持应是中文服务。

5.5.4 对总体在线率的考核要求:在服务期内要求已建设监控点位每月平均在线率达到98%以上(含),达不到要求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除每月合同费用1%;遇部分点位因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力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及甲方要求暂停、移机、变动等情况出现不在线的,经甲方确认后不计入考核范围。

5.5.5 对单点故障运维情况的考核要求:在服务期内单点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离线、漏拍、水印错漏、花屏、黑屏、跳帧等)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造成累计离线240分钟以上的,扣除该点点位的当日服务费。遇部分点位因自然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力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及甲方要求暂停、移机、变动等情况出现不在线的,由乙方负责梳理报送甲方,由甲方确认后不计入故障考核中。

5.5.6 录像存储的考核要求:确保不少于30天的24小时连续录像存储,在监控在线情况下要求满足24小时不间断的录像存储,单日内录像出现累计缺失240分钟以上的,扣除该点位的当日服务费。

5.5.7乙方应按照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发布的有关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运维规定要求提供服务,同时乙方应提供不低于7*24小时的现场质保和技术支持服务。

5.5.8乙方在服务期内必须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本项目方案的设计要求,并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提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

5.5.9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专门开通大客户服务热线;也可直接和乙方项目经理或相关人员联系进行故障申告;故障处理实行24小时内现场响应,最迟在接到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修复,如需设备更换的,在24小时内完成,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

5.5.10乙方在服务期内需将监控视频图像推送至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政法委等有业务需求的平台;并保证数据同步。

5.5.11对机器人的考核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要求每个机器人每日离开岗亭巡逻时间10小时以上(并正常回传视频、图像、位置等数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扣除该机器人的当日服务费用。如有重大活动保障需求,需乙方提供额外机器现场支撑服务的,乙方应按照甲方临时要求提供服务,服务资费参照本合同价格。

5.6.根据监控计费系统运行情况,在每月运维系统检测形成报表后,采用人工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每月按合同监控点位数量的5%算,向上取整)。如发现人工复核与系统生成的报表有差异>10%,则要求乙方安排人员对当月的监控情况进行全面整体复查,生成相应复查报表后提交给甲方审核。

5.7. 对前端点位移位的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根据甲方要求,对本次项目建设的固定点位数量的5%以内的点位(数字向上取整)提供免费移位服务,三年总计15%,若个别年份移位数量不足或超过5%,可以用三年总计15%予以调整。超出部分,按照每个点位920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

5.8.乙方在服务期内的运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发布的《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办法》的运维要求执行,相关涉及的考核扣款在服务费用中予以体现,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所有。

6.考核内容

中标人(下称服务单位)履行对维护范围内的系统的管理职能,采购人负责对维护项目的管理指导、验收考核等职责,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采购人可委托监理单位对中标人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采购人确认。

本考核办法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每月1日初始计分为100分,采购人根据逐条考核事项及对应扣分对中标人进行计分。中标人每被扣1分,扣除违约金3000元,违约金在结算当年度合同款时扣除。当月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应递交书面整改报告。投标人当月考核结果低于60分、或连续二个月考核结果低于70分、或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内出现相同扣分情形,累计计算扣除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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