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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溪桥苑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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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090000389471 发布时间:2023-02-09 文档页数:86页 所需下载券:10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溪桥苑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溪桥苑二期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共4栋,住宅面积39219.27平方米,房屋总套数457套,地面停车位125个,地下208个,电梯共12台地上17层地下室1层,化粪池 1个,容量100 立方米。溪桥苑二期小区内的物业(除商业用房)、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整体属于供应商物业服务管理范围。 现需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溪桥苑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17,694.3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17,694.36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溪桥苑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00

517,694.36

物业管理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溪桥苑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采购项目概况

溪桥苑二期小区为高层住宅小区,共4栋,住宅面积39321.67平方米,房屋总套数457套,地面停车位125个,地下208个,电梯共12台地上17层地下室1层,化粪池1个,容量100立方米。溪桥苑二期小区内的物业(除商业用房)、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整体属于供应商物业服务管理范围。

现需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溪桥苑二期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二、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管理【包含监控的维护保养;消防的维护保养;电梯的维护保养及年检(包含每部电梯2000元以下维修费用);共用部位维护、共用设施维护及能耗;对小区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等。】;

2.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管理;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及化粪池清掏管理;

5.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养护管理;

6.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管理;

7.物业应急措施:

7.1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

7.2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7.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7.4消防应急措施;

7.5治安应急措施;

7.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8.依据(新都发改〔2021〕51号)文件,2022年1月1日起,新都区生活垃圾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相应公司统一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如出现特殊情况不再执行该文件则小区垃圾清运费按相关新文件执行;

9.其他按相关文件及物业管理条例,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质量要求

2.1【说明:按招标文件6.1内容进行承诺。】住宅参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二级标准执行,具体如下表列示:

综合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客户服务

场所

1、有客户服务中心,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饮水机、电脑、电话。

2、公示有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它管理人名录证书(复印件)、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率(每季度统计1次)、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少8小时值班,其它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值班人员。

4、公示有24小时服务电话。

人    员

1、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溪桥苑二期小区的管理。

2、项目物业服务中心配备有客户人员。

3、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制    度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中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培训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内部考核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

2、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    案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中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

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

3、设置有档案资料柜。

标    识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导向标识、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

2、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标识清晰、明显。

客户服务

1、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2、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3、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5、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回访率不低于70%。

6、每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75%。

7、有宠物管理制度与措施。

8、接受委托,提供邮件代收服务。

专项委托

服务管理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佩戴标志。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综合管理

1、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承接查验。

2、按照DB510100/T 054-2010的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3、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建立台账。

4、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急修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组织到场维修。

5、按合同约定规范房屋维修。

6、每年第4季度制订出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7、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运行、维修养护和定期检测。

8、雷电、强降水、大风等极端天气前后有检查防范措施。

9、设备机房

(1)每月清洁1次,机房整洁有序,室内无杂物。

(2)设有挡鼠板、鼠药盒或粘鼠板。

(3)在明显易取位置配备有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4)设施设备标识、标牌齐全。

(5)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证书。

(6)记录齐全、完整。

10、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共用部位

1、房屋结构

每年巡视1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建议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1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2)每季度巡查1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3、附属构筑物

   (1)每季度巡查1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2)每半年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等。

   (3)每季度巡查1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4)每季度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共用设施设备

供水系统

1、每半年应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至少1次,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

2、每日巡检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解决。

3、每日巡视1次水箱间、水泵房,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排水系统

1、有防汛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2、有防汛物资(沙袋、雨具、照明工具等)建立台账,定期检查,出现损坏及时维修或更换。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

4、污水泵1个:汛期每日巡视1次,平时每月巡视1次,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每月进行1次手动启动测试;每年养护1次。

5、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供配电系统及照明

1、楼内照明:每半月巡视2次,一般故障1日内修复;复杂故障1周内修复。

2、楼外照明:每周巡视1次,一般故障3日内修复;复杂故障半月内修复。

3、应急照明:每周巡视1次,发现故障,30分钟内组织维修。

4、低压配电箱和线路:每季度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清扫。

5、控制柜:每季度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每年养护1次,养护内容包括紧固、检测、调试、清扫。

6、发电机1个:每月试运行1次,保证运行正常。

7、配电室、楼层配电间:有门、孔、洞、窗等处的防鼠措施完备;穿墙线槽周边封堵严密;锁具完好。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应不低于85%。

安全防范系统

1、物防

(1)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提供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

(2)专门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

(3)物业区域内路灯、楼道灯等夜间照明设施齐全,使用正常。

(4)落实专人对各类物防设施每2个月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技防

(1)报警控制管理主机:每周检查3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2)红外对射探测器:每半月做运行状态测试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共用设施设备

安全防范系统

(3)图像采集设备:每周检查1次监视画面效果、录像、图像保存等功能,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4)摄像头:每季度检查1次聚焦、清晰度、红外夜视、遮挡物、镜头清洁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校。

(5)技防设施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和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

3、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持消防畅通。

(2)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有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

(3)有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4)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已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消防器材损坏或过期由供应商进行更换。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高层住宅每年组织至少2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的消防演练,多层、别墅等住宅每年组织至少1次。

(5)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6)消防控制室设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

(7)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8)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至少1次。每年对业主至少有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可采用宣传栏、横幅、讲座等形式。

(9)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至少1名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游乐设施

1、有安全警示标识。

2、每日巡查1次游乐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装饰装修管理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装饰装修

管理

1、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2、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中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装饰装修服务管理措施。

4、装饰装修期间每3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申报登记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劝阻;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业主委员会。

5、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在1周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清运。

公共秩序维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公共秩序

维护

1、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巡查1次;对项目安全风险的评估及安全风险问题的处理。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中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外来人员管理方案。

4、有机动车实行进出登记管理制度,停放有序。

5、有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

6、安防控制室设专人24小时值守。

7、对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8、对秩序维护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岗位流程培训后方能上岗。

9、利用小区公告栏张贴安全防范宣传品。

10、有租户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

环境卫生维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1、有垃圾收集容器。

2、每半月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夏季1次/周),蝇、蚊孳生季节每周喷洒1次杀虫药。

3、生活垃圾应清运至小区内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清运频次不低于2次/日,垃圾收集容器周边无散落垃圾。

物业共用

部分清洁

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楼道、楼梯每日清扫1次。

2、每季度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

3、电梯轿厢:每日擦拭1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每日清拖1次轿厢地面。

物业共用

部分清洁

4、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清扫1次、巡视保洁2次,楼外道路无积水;每月清洁1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共用设施;每季度清洁1次雨篷、门头等。

5、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中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疫情期间保洁作业管理措施。

6、水景:根据水质情况进行消毒净化处理。使用期间每周清洁1次水面;每年清洁2次水池池底。

7、有害生物预防和控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绿化养护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绿化养护

1、灌溉

出现干旱情况及时灌溉,不因旱涝原因导致植物出现死亡现象。一般植物在萌芽前、4-5月份、秋季、入冬前浇水1次。

2、施肥

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一般乔木每2年施肥1次;灌木每年施肥1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春季萌芽和入冬前后施肥1次至2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生长不良的植物适当增加施肥频次。

3、病虫害防治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植物生长季每2周检查1次病虫害情况;发现病虫害能有效控制,不因病虫危害影响景观效果。

4、整形修剪

乔木每2年修剪1次;灌木每年冬季修剪1次;绿篱每年至少修剪3次;草坪夏季每月至少修剪1次,全年至少修剪10次。

5、除草

每年全面除草2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6、垃圾处理

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作业完成后4小时内清理干净。

社区文化建设内容及要求

项    目

内容及要求

社区文化

建设

1、有管务公开栏及其它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1次。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中在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社区文化建设管理。

3、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科学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环保及法律等知识 。

4、每年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社区文化活动。

5、社区文化有活动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相关资料齐全。

2.2服务方案要求(说明:提供服务方案)

投标人需根据物业内容及要求拟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2.2.1“项目概况及现场描述”方案应当包含:“对本项目的现状、工作环境描述和理解”、“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提供工作难点的应对措施”内容。

2.2.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方案应当包含:““项目人员职责划分”、“项目人员工作培训方案”内容。

2.2.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应当包含:“日常清洁工作流程”、“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方案”、“清洁人员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内容。

2.2.4“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方案应当包含:“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设施设备的维修方案”、“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内容。

2.2.5“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应当包含:“安全巡逻方案”、“外来车辆管理方案”、“机动车、非机动车秩序管理方案”、“重大活动保障”内容。

2.2.6“绿化养护管理”方案应当包含:“绿化景观的定期修剪及造型方案”、“绿化景观的日常养护措施”内容。

2.2.7“物业应急措施”方案应当包含:“应急管理机构的设置”、“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治安应急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内容。

2.2.8根据本项目要求服务方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培训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内部考核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装饰装修服务管理措施、外来人员管理方案、疫情期间保洁作业管理措施、社区文化建设管理”。

2.3其他要求【说明:按招标文件6.1内容进行承诺。】

2.3.1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3.2合同期间,投标人拟派的所有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2.3.3员工在工作期间,违章作业或损坏、遗失工作物品等,或给采购人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及索赔。

2.3.4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间未经采购人认可,不得随意调整。

2.3.5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凡超过规定年龄的不得继续使用;超过年龄的应及时更换,未按规定更换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更换的,扣除当月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当月服务费扣完为止。

2.3.6采购方有权根据需要,对《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进行修改调整。投标单位应当承诺,如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发生修改调整的,无条件接受并同意采购方根据修改调整后的《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

(三)人员要求(1、按招标文件6.1内容进行承诺;2、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有配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人员配置表中要求的部分人员须持有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1. 所有服务人员为专职人员,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得任职于其他项目。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不少于12人:(1)项目经理1人,(2)客服人员1人(3)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1人,(4)秩序维护人员4人,(5)保洁人员3人,(6)绿化人员1人,(7)综合维修(工程维护)人员1人。

3.服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人员分工具体要求及细则

岗位

人数

岗位说明

任职要求

项目经理

1

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统筹管理及各项服务协调。

1.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2.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

3.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及以上物业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5.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6.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等信息化系统。

7.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保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管理流程。

【说明:1、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有效学历证书复印件;3、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其作为物业管理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时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包含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4、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单个项目的服务时间少于2年的,则可提供多个项目且服务时间可累计;5、若投标人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服务时间。】

客服人员

1

建立客户服务和投诉处理的标准及操作流程,建立并及时更新业主档案,按中标人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负责项目人员劳动关系的建立等。

1.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2.年龄45周岁(含)以下。

3.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5.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等信息化系统。

【说明: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

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

1

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安排工作,监督检查各岗位值守巡逻情况及安全巡逻工作;项目安全风险的评估及安全风险问题的处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思路清晰、形象气质佳、具有安全风险的评估及处理安全风险的能力。

2.性别:男性,年龄:年龄55周岁(含)以下。

3.文化程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持有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保安员三级及以上证书。

【说明:1、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2、若为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证书须提供国网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

秩序维护人员

4

负责来访人员询问、治安防范、管理及咨询、监控管理等工作。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思路清晰、形象气质佳、经培训合格。

2.性别:男性,年龄:年龄55周岁(含)以下。

3.持有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保安员证书,其中至少1名还需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

【说明:1、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2、若为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保安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须提供国网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

保洁人员

3

负责公共区域,包含大厅、卫生间、活动室、附属设施、台阶、电梯等其他区域的巡检及保洁工作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反应灵敏、无不良健康习惯。

2.性别:男女不限,年龄: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

【说明:1、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绿化人员

1

负责物业区域绿化养护、修剪,栽种等服务工作。

1.身体健康,有绿化工作经验。

2.能够熟练掌握绿化的专业技能。

3.性别:男女不限,年龄: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

4.持有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颁发的绿化工或花卉工或园艺师等绿化类证书。

【说明:1、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2、若为国家行政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绿化工或花卉工或园艺师等绿化类证书须提供国网http://zscx.osta.org.cn/的查询截图。。】

综合维修(工程维护)人员

1

负责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保障管理区域设备正常运转(含高压及低压)及维修工作(含电梯)。

2. 性别:男性,年龄:年龄55周岁(含)以下。

【说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和低压电工作业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A或A4)。

【说明: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 承诺具备3年及以上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经验。

【说明:按招标文件6.1内容进行承诺。】

5. 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注:1、配置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需持三个月内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方能上岗,入职前按照国家疫情情况,符合上岗要求。

2、进场人员均须为与供应商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中标后提供劳动合同供采购人查验。

3、签订合同后,根据各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应人员身份证、学历证等,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认可并备案后,方能上岗。

4.为保障法定节假日期间服务质量和处理应对突发应急情况,供应商应按劳动合同法至少保障9人上班,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5、人员素质要求

5.1身体健康,每年体检一次。职业道德良好,无不良劣迹。

5.2熟悉岗位职责、操作程序。

5.3服务主动、热情、细致、周到。

5.4人员着装统一,仪表整洁,行为规范,挂牌上岗。

5.5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串岗聊天。

★(四)考核内容及标准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桂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以下简称“农集区”)的管理工作,促进农集区物业管理服务更加规范,维护和改善农集区内的生活环境,构建“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农集区,提升农集区居民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集区考核工作,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物业公司履行相关职责负责小区稳定、安全排查、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工作,由街道社区服务科负责每月和不定期对农集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督查)。

第三条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包含:及时处理小区投诉5分、小区收取相关费用情况5分、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10分;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小区设立业主意见收集箱);街办负责农集区管理业务科室考核10分,包含:小区信访舆情处理情况3分、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2分,督查检查情况5分。

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出现严重问题被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10分;每月排名前三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第四条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小区代管村(社区)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时效,指导并督促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第五条小区代管村(社区)每月对物业公司按照《桂湖街道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实事求是、严格考核,进行打分,每月初将上月考核表盖章后上交至街道社区服务科。

第六条对于考核结果小区业主和代管村(社区)严重不满意或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物业公司,街道停止签订物业合同,重新采购物业公司。

第七条费用拨付。

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按100%拨付。

考核得分在70(含)~79分之间的,按95%拨付。

考核得分在60(含)~69分之间的,按90%拨付。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80%拨付。

第八条关于奖惩。街道根据每月物业考核结果汇总按年度给予排序,由街道自筹资金对排名前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5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给予一定惩罚:倒数第一名扣除3000元,倒数第二名扣除2000元,倒数第三名扣除1000元。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桂湖街道办事处所有。

附件1:

 

农集区代管村(社区)对物业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具体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及时处理

小区投诉

及时落实业主的合理诉求,无打骂业主等恶劣行为

5

未及时处理业主合理诉求,群众反复投诉物业服务质量的视情况扣分

 

小区相关

费用的收取

按相关标准并结合小区实际收取相关费用,无乱收费现象

5

视情况扣分

 

落实小区代管村(社区)交办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协助小区代管村(社区)完成小区管理相关工作

10

视情况扣分

 

总分

 

备注: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

(一)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

(二)小区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

(三)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

(四)街办社区服务科考核10分。

                                                                       

                                          小区

                                           代管村(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农集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标准

问题扣分分值

扣分

计分

综合服务    (20分)

1、制定并发放“住户手册”(5分)

制定“住户手册”发放至集中居住区每位业主家中,该手册应主要包括管理规约、集中居住区便民服务指南等内容。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物业服务人员规范管理(5分)

物业服务人员应着装整洁,佩戴标识,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不完全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3、电话公示(5分)

在集中居住区显著位置、主要出入口或者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服务事项及服务质量、报修电话、投诉电话。

不完全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4、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5分)

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整洁、查阅方便。

不完全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

 

 

环境卫生(20分)

1、院落内道路、广场、路面(10分)

院落内道路、广场平整,路面无垃圾、杂物。

道路、广场坑洼不平,发现1处扣1分。路面有垃圾、杂物,发现1处扣1分,直至扣完。

 

 

2、院落内环境、沟渠、绿化带整洁干净(10分)

院落内环境整洁,沟渠、绿化带干净、无杂物。

院落环境不整洁,不干净扣1分。绿化带、沟渠不干净,有垃圾、杂物,情况轻微的发现1处扣0.5分,严重的扣1分,直至扣完。

 

 

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30分)

房屋及公共设施维护(30分)

1、院落内公共设施整洁,功能完好。(8分)

①设施齐备、完好(5分)

社区(小区)院落路灯、健身、休闲设施、停车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窨井盖等雨污设施、垃圾桶等垃圾收集设施齐备、完好。

垃圾收集设施如有破损、缺失,按缺损比例扣除相应分数。

 

 

②设施整洁(3分)

院落内各类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刻画。

发现1处乱张贴、乱刻画扣0.5分,直至扣完。

 

 

2、设施维护(22分)

2、设施维护(22分)

①区内管道、水井、化粪池检查、消毒、疏通、清掏(3分)

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年清掏不低于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并定期投放消毒药剂。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②供水设施(3分)

供水设施无泡冒滴漏现象。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③排水沟通畅(3分)

集中居住区内排水沟通畅。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④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5分)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⑤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5分)

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⑥集中居住区内标识(3分)

集中居住区内房屋幢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有明显标识。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垃圾管理(10分)

1、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2分)

院落有垃圾收运站(点)。

无垃圾收运站(点)扣2分

 

 

2、垃圾日常清运

(8分)

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房、垃圾桶、垃圾池垃圾无溢出,周边卫生干净、整洁。

若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房、垃圾桶、垃圾池内垃圾溢出,每发现一处扣2分,直至扣完。

 

 

公共秩序维护(10分)

1、巡查巡逻(4分)

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4小时巡查1次,且有巡逻记录。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人员来访有记录、车辆停放有序(4分)

人员来访有记录、车辆停放有序。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3、道路有标识(2分)

道路有标识。

基本符合的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绿化养护   (10分)

1、花木日常维护(5分)

对花木及时浇灌,适时补栽补种。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2、花草、树木预防病虫害(5分)

根据长势,适时喷洒药物,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基本符合的扣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加分项

 

 

总分

 

注:社区服务科按照环境卫生考核表分数*60%为本月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最终分数。

附件3:

 

社区服务科对物业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具体标准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及时处理小区信访舆情

及时落实业主的合理诉求,无打骂业主等恶劣行为

3

未及时处理业主合理诉求,群众反复投诉物业服务质量的视情况扣分

 

落实街办交办相关工作

协助街办完成小区管理相关工作

2

视情况扣分

 

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工作

配合相关科室检查(督查)人员进行相关检查工作

5

视情况扣分

 

总分

 

备注: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

(一)小区环境卫生日常考核60分;

(二)小区代管村(社区)考核20分;

(三)小区业主满意度10分;

(四)街办社区服务科考核10分。

★(五)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完成后支付季度服务费。每年合同签订且供应商进场服务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已支付的预付款在季度服务费用中扣回,预付款全部扣回后正常支付季度服务费。本项目一采三年,各年支付方式均以上述方式为准。采购人每次支付服务费前,供应商须递交拨付服务费的票据,如出现考核办法中的扣款情况,采购人在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后进行相应服务费用的支付。

2.物业费不含保修期内的维保费用和保修期满后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整体更换(2000元以上)、变压器强检、避雷设施的检测和维护费用。

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所有人力成本(含工资、社保、员工餐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福利费等),服装费、办公、秩序、环境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包含但不限于电梯维护费、水电能耗费、消防维护费费等)、项目运行耗材、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4.按包干制收费模式,盈亏均由物业公司承担。

5.考核标准:接受并执行街道制定的《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

6、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7.履约方式及履约时间:服务期限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中标人自带机具、办公用品及人员服装等工作必备物品、人员进场,履行应尽合同义务。上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年合同。

8.验收

8.1验收办法: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进行验收。

8.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因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9.2、若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9.3、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或在管理和服务中有徇私舞弊、渎职行为、平时擅自收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督促和要求中标人清退所收费用,并向中标人按发生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双倍处罚和索赔,亦有权终止本合同。

9.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所有经济损失;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9.5、在项目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不得有毁损、擅自涂改和遗失情况;否则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9.6、若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供应商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9.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本合同履行地点所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六)、报价要求

★6.1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1.769436万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2分项报价明细响应表,请供应商按照此表进行填写,否则视为视为无效投标。

分项报价明细表

名称

数量(岗位或项)

月费用

年费用

备注

项目经理

 

 

 

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按照成都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社会保险标准等执行且应列入分项报价明细表中,供应商投标单项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需由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拟实际派遣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拟配备享受政策人员的身份证、相应政策文件、优惠或减免证明材料(1、回款凭证,且回款凭证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现行政策;2、优惠或减免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中体现人员信息页面及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的证明材料),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实际派遣人员信息一致,如未提供则视为未享受该政策。

客服人员

 

 

 

秩序维护队长兼安全管理人员

 

 

 

秩序维护人员

 

 

 

保洁人员

 

 

 

绿化人员

 

 

 

综合维修(工程维护)人员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

 

 

 

法定节假日需要保障项目的运行,按照要求配置上班人员,加班工资按国家劳动法(2018修正)

监控的维护保养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

电梯的维护保养及年检(包含每部电梯2000元以下维修费用)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

共用部位维护、共用设施维护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

能耗费(电费和水费等)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

对小区金属类硬件每半年刷一次防锈漆等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

保洁、绿化耗材等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常用工器具、垃圾袋、疫情防控物资、静电液、光亮剂、除垢剂、绿化工器具、车辆、肥料、农药等。

综合费用

 

 

 

包含办公用品、交通、社区文化建设、其他按相关文件及物业管理条例,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其他工作等费用。

服装费用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

秩序维护通讯工具及其它日常耗材等

 

 

 

供应商自行综合考虑

报价总计

 

 

 

总计(填写大、小写)与报价表一致。

注:以上报价包含所有物业服务人员人工成本、税费、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费及利润、税收等一切本项目所需费用。

★6.3其他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提交,否则无效。如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本项目★条款要求和商务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按3.2.2服务要求执行: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溪桥苑二期小区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验收办法: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且供应商进场服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第二季度服务完成后,已支付的预付款在季度服务费用中扣回,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第三季度服务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第四季度服务完成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标人因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或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赔偿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2、若采购人对中标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 3、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或在管理和服务中有徇私舞弊、渎职行为、平时擅自收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督促和要求中标人清退所收费用,并向中标人按发生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双倍处罚和索赔,亦有权终止本合同。 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所有经济损失;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5、在项目本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形,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移交由采购人提供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不得有毁损、擅自涂改和遗失情况;否则中标人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的所有经济损失。 6、若因采购人原因逾期支付供应商物业服务费,除应及时支付,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本合同履行地点所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在职期间为其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人员工资标准、劳保、福利等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2、合同期间,投标人拟派的所有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和人身安全、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都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3、员工在工作期间,违章作业或损坏、遗失工作物品等,或给采购人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由采购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及索赔。 4、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间未经采购人认可,不得随意调整。 5、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凡超过规定年龄的不得继续使用;超过年龄的应及时更换,未按规定更换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更换的,扣除当月服务费总额3%的违约金,当月服务费扣完为止。 6、采购方有权根据需要,对《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进行修改调整。投标单位应当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发生修改调整的,无条件接受并同意采购方根据修改调整后的《桂湖街道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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