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技术参数允许偏离,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偏离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淮北市辖区内共有煤矿 14 座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灾害因素多、灾害程度深。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强化重大灾害治理,预防较大以上事故。淮北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服务机构对辖区内煤矿进行评估,排查风险和隐患,开展安全标准化抽查,针对风险和隐患提出安全对策和建议,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评估报告,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提供依据。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提高煤矿专业技术人员水平。
(一)中标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煤矿防灭火细则》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对安全管理、现场管理、采掘、“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提升运输方面进行梳理,仔细查找危害因素、危险点、隐患和工作中不足。认真查找研判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处置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仔细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客观、公正的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建议。建议要与被
评估企业充分沟通,切合实际,对存在的风险、风险程度、灾害治理方案、灾害治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全面收集相关图纸资料, 对各类风险因素和灾害程度进行研判、分析,汇总。
评估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须逐矿编制评估报告,如实反映被评估煤矿现状,听取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根据市应急局每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开展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安全生
产标准化抽查、其他检查等共 17 次,举办业务学习培训班 3 次。
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评估实施和学习方案,与委托方沟通后实施。
(二)项目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委托方(购买服务方)做好评估工作,成立专项评估组。评估人员为男性,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身体健康,良好职业道德。如因评估人员不应能适应本项工作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煤矿专业采掘、“一通三防”(防突为主)、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等方面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须提供每位专家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项目中标单位组织的评估人员须经委托方同意,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委托方如发现项目实施单位所派专家技术人员不能胜任评价工作,或与投标文件人员不一致,委托方有权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立即更换。如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团队不能胜任评价工作,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由项目实施单位重组团队继续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全部由项目实施单位承当。
(四)委托方因其他情况需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其他工作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三、验收要求
采购人每年度进行一次项目服务内容的验收工作。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专家)、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相关费用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预算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已经充分考虑承包期内的市场因素、成本变化的风险,以及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特殊天气等应急处置因素,一旦中标,所报价格为合同期内包干价。所需机械设备、劳保工具由中标人按要求配发到位,业主不再额外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