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一、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资金存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总工发【2019】21号)有关规定,对桂东县总工会本级银行存款实行竞争性选择存放银行。
二、 服务内容
1、在确保支付的前提下,从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将工会资金存款纳入定点银行机构存放。
2、合同服务期限壹年,具体时间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采购人将工会资金存款纳入银行机构存放。
3、如有银行在承办采购人资金存款期间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在本次服务期限内工会资金的存放资格,并收回所有工会资金存款,同时终止服务合同。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国家政策调整,一律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5、定期存款金额:一年期存款800万元,六个月存款200万元,如有变化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资金存放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3、有专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相关业务。每月对账单和回单在次月2个工作日内送达;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上门办理开户、年检等事务。
4、依法对采购人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采购人所有公用账户各项银行业务手续费。
6、采购人现有存放规模需要调整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调整工作,否则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7、银行系统故障或采购人的资金存放等工作遇到疑问时,能够在10分钟内响应采购人疑问或系统维护要求。对于发生故障的系统,应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
8、存款存续期间,接受和配合采购人有关存款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存款资金安全。
9、不得将承办的工会资金存款用于任何担保质押。
四、重要说明
1、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提前收回存放资金并在1年内取消该银行资金存放资格:
1.1存放银行在资金存放期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和重大违规行为的;
1.2有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1.3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
1.4未按照存放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1.5其他妨碍资金存放安全的情形。
★2、 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总工发【2019】21号)中第四条的第(七)款,资金存放银行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