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内容
(1)斗门区全区18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的日常管护,包括机器维护、站内及周边卫生保洁、除臭、消杀、污水处置等日常运作养护管理。
(2)斗门区全区18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垃圾分类压缩,以及分类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若后续有相应变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斗门区(城区和各镇)负责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由中标企业负责提供符合18座垃圾中转站要求的至少36个全新15-17m³的水平联体式压缩设备(含厨余垃圾压缩箱)以及2套全新20m³分体式压缩设备、10个分体式20m³压缩箱和至少17辆配套运输车辆(含至少2台厨余垃圾压缩车),各区域设备配备数量下限如下表:
所属辖区 |
城区 |
井岸镇 |
白蕉镇 |
乾务镇 |
斗门镇 |
莲洲镇 |
合计 |
|
设备部分 |
勾臂运输车辆(辆) |
8 |
3 |
0 |
2 |
1 |
1 |
15 |
联体15-17立方压缩箱(个) |
11 |
9 |
0 |
9 |
3 |
4 |
36 |
|
150吨/日分体压缩设备(套)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分体20立方压缩箱(个)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备注 |
⚫ 城区区域由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管养,各镇区域由各镇管养。 ⚫ 要求额外配备至少2台厨余垃圾压缩车。要求城区至少两个站点配备厨余垃圾压缩箱,各个镇至少一个站点配备厨余垃圾压缩箱,各站点需配备垃圾分类暂存点,同时除仅有一个作业口的站点保证有1个可作业正确分类垃圾压缩箱在站内外其余站点必须保证每个中转站全天均有2个可作业正确分类垃圾压缩箱在站内,并且达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 |
压缩设备需正确喷涂珠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且保持密闭、不跑冒滴漏,要求城区至少两个站点配备厨余垃圾压缩箱,各镇至少一个站点配备厨余垃圾压缩箱,各站点需配备垃圾分类暂存点。同时除仅有一个作业口的站点保证有1个可作业垃圾压缩箱(须确保正确分类)在站内外,其余站点必须保证每个中转站全天均有2个可作业垃圾压缩箱(须确保正确分类)在站内,并且达到垃圾日产日清要求。中标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增加或减少压缩设备及配套车辆数量,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4)服务期间若需加建垃圾中转站,建筑物及构筑物由采购人出资建设,采购人可以选择由中标人负责机械设备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如若采购人选择由中标人负责机械设备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则服务综合单价以投标文件中城区或各镇对应距离综合单价乘以中标费率来结算。
(5)本项目要求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须保证项目所需的全新设备全部进场,在新设备进场前可使用满足项目需求的非全新设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服务标准不变。
2.服务期限和具体情况
本次服务采购总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内,压缩设备和配套的车辆所有权属于中标企业,使用权归属采购人,再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企业使用。设备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设备须进场,并完成验收;确保服务期内所有设备仅为本项目服务。
服务期满后,压缩设备和配套的车辆所有权属中标企业,中标企业须承诺:在服务期满后给采购人至少三个月的过渡时间,设备方可撤场。
垃圾压缩中转站由斗门区负责建设,中转站内所有权属于斗门区的,相关水、电等设备,交给中标企业管理、使用。中标企业负责各垃圾压缩中转站的日常运行和垃圾转运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招聘工作人员、站内管养、设施设备维护等、日常运行(电费、水费等)和垃圾转运等产生的费用。服务期内垃圾中转站构筑物、污水收集处理、除尘除臭、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费用、压缩设备和配套的车辆维修等,均全部由中标企业负责。
服务期满后,中标企业须保证将中转站及站内属斗门区的设施、 设备完好交回斗门区。
3.垃圾量计算
中标企业的工作任务及工作量,主要以垃圾处理场称重磅单为计算依据。
4.结算方式
(1)结算以实际运送量(垃圾处理场称重磅单数据)为计算依据,每月计算单月费用,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按季度进行结算。服务企业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和完税发票。结算计算方式如下:
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和各镇按管养区域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并由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和各镇按管养区域自行单独报账以及进行费用结算。各区域按结算周期的实际运输量和结算综合单价分别进行费用结算。
服务费用=结算综合单价*实际结算运送量
说明:①上述公式中,按城区及各镇中转站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厂对应的结算综合单价和实际结算运送量计算。
②结算综合单价:服务综合单价(共12个)×中标费率。
(2)结算综合单价调整: 以六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 当调整周期平均柴油价格较上一调整周期平均柴油价格上浮或下调幅度大于5%时, 结算综合单价将在原中标单价基础上相应上浮或下调1%。 ( 初次调整按第一个调整周期平均柴油价格与预算编制时( 2022年12月) 柴油价格进行对比计算, 柴油价格综合浮动情况以《 珠海工程造价信息》 公布为参照标准, 中标单位需收集服务期内《 珠海工程造价信息》 各期柴油价格) , 结算综合单价调整申请由中标单位或采购人( 指各区域管养主体, 下同) 书面提出, 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 从下一结算周期起调整。
(3)各管养区域生活垃圾结算单价按实际接收垃圾的中转站所在区域的结算单价结算。
5.中转站距垃圾处理场平均运距的确定
斗门区城区和各镇垃圾中转站距垃圾处理场的平均距离根据百度地图测量确定。如若在服务期内有中转站搬迁或新增加中转站,中转站距垃圾处理场平均运距不做调整。
6.车辆营运管理要求
(1)本次服务采购要求中标企业提供全新的垃圾压缩设备和配套车 辆:服务期限内要保持车辆外观完好,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垃圾压缩设备需正确喷涂斗门区垃圾分类标识且标识清晰,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检修、保养等,确保车辆状况良好,车辆必须办理合法的车辆行驶证,垃圾转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等级要求的驾驶证,车辆在垃圾转运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不得超载、超速,不得造成任何外泄、遗漏、抛洒,杜绝污染环境。
(2)中标方必须对车辆、压缩设备进行编号,并按要求为车辆安装GPS车辆动态监测系统,同时为采购人提供可监测软件,实现采购人对服务车辆运行轨迹的有效实时监测:为城区、各镇街按管养范围提供固定的压缩箱和车辆,并向采购人备案,原则上不得跨管养区域服务,若因特殊情况需进行跨管养区域服务的,需经采购人书面批准。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拒收我区进站生活垃圾。
7.工作人员要求:
中标企业须为本项目配备一支不少于65人(含项目管理员3人、技术管理人员3人、文员2人、司机19人、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员38人,工人年龄: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0岁)的队伍,负责站内日常事务的管理以及垃圾的分类压缩、转运,在服务期间可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增加或减少服务人员,但人员配备必须保证满足本项目正常运转,垃圾日产日清,由人员数量变动产生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企业聘请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从业资格,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待遇须达到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法的要求。
中标企业需每半年提供一次工作人员清单,同时服务期间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上报。
中标企业须及时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服务期内如果中标企业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现象,在合理期限内无法解决的,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工人工资,并追究中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8.安全生产
在服务期间内,中标企业必须对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并承诺进行安全生产,制定好详细操作规范制度,编制安全生产相关预案,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9.其他
(1)在中标前,若中标企业未取得珠海市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则在斗门区范围内仅可从事此项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服务内容,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的其他服务内容,如前端清扫、运输等。若经发现存在有违反情况,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在中标前,若中标企业已取得珠海市斗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在服务于本项目以外,还可在斗门区范围内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的其他服务内容,如前端清扫、运输等。若出现同时从事多项服务时,中标人须主动向采购人报备所从事的服务,并优先履行本项目的服务内容。
二、检查标准
该项目采用日常抽检及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月检每月一次,日常抽检情况计入月检总评中。斗门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除自行检查城区辖区范围内中转站外,额外检查各镇辖区范围内中转站,对各镇辖区范围内中转站检查结果占比各镇月检总评的30%。同时各镇检查主体自行检查各镇辖区范围内中转站,检查结果占比各镇月检总评的70%。月检总评结果需由与采购人与中标方盖章确认,具体检查标准为:
1.巡检办法:
(1)月检当日前往现场对承包项目进行综合验收检查,结合日常情况按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月检总评分为100分,评分结果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合格月检服务费不作扣减。月检总评分结果不合格的,每差一分扣当个月承包费的0.5%。一个合同年度内超过五次月检(含五次)总评不合格,在服务期内的当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结算期承包费内额外扣减当季5%的承包费。每季度连续三次月检总评不合格,在当季度结算期的承包费内额外扣减当季5%的承包费。一个合同年度内连续三次月检或累积五次月检评分结果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在当个合同年度结束时为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并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推荐企业进行其他荣誉评选。
(2)重大节假日、重要的检查、大型活动、上级特派任务等均以采购人或各镇、街通知为准。
(3)主要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相关规范以及环保要求发生变化时,本巡查标准也将随之调整(由采购人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注:GPS车辆动态监测系统记录的原始资料可作为日检和月检扣减、扣分的依据。
2.评分标准:
现场巡查考核 |
扣分办法 |
巡查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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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巡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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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垃圾 收集、 运输 (25分) |
1、负责斗门区城区和各镇范围内垃圾压缩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转运工作,要求日产日清; |
1、未能达到的,每站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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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运输过程中,要求压缩箱密闭、无洒漏; |
2、发现压缩箱有漏洒现象的,每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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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压缩箱出站前要保持清洁干净; |
3、发现未清洗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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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活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收运,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形式,对漏洒垃圾、污染道路现象必须清理干净; |
4、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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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得转运非生活垃圾;各区域固定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收运,不得跨区、镇服务; |
5、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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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噪音扰民、妨碍交通现象; |
6、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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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车容 车貌 (5分) |
⚫ 车辆性能良好,按垃圾分类要求统一标识,外观无缺损、号牌清晰; |
1、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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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
2、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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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把车辆擦洗干净,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 |
3、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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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工具房 (5分) |
1、工具房整体环境卫生整洁、干净,无积水,并加上门锁; |
1、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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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
2、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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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存放非生产性用品; |
3、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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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配足性能良好的灭火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
4、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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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按安全规范使用用电设施; |
5、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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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压缩站 运营 管理 (20分) |
1、负责进站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确保实现生活垃圾的压缩转运服务,保证日产日清,转运符合要求,;不得让非指定人员、车辆进站倾倒垃圾;不得故意增加垃圾量。 |
1、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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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156-2010)中转运站的要求,配置相应的除尘除臭和污染控制设备如风帘机、卷帘门等,控制噪声、废气、臭味、灰尘等污染;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保养维护;及时更新及维护相应的除尘除臭和污染控制设备。 |
2、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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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营运资料的管理,每两个月向业主、监管部门提交有关准确资料;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完成垃圾分类和中转站相关工作展开。 |
3、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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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场内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含定期喷洒药物灭蝇)保持站前道路、办公生活区周边范围干净清洁,规范冲洗,不得造成冲洗污水横流,及时排出压缩水,无乱堆垃圾,无卫生死角,每周有计划的地进行除四害(蚊子、苍蝇、蟑螂、老鼠)工作,每周喷洒和放置药物控制苍蝇和老鼠的密度,遇到苍蝇和老鼠的密度过大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四害”密度,符合国家爱卫办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清除堆积的泥土、垃圾和垃圾压缩出水;由于站内管理不当造成周边环境卫生问题的,应及时清洁周边环境。 |
4、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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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和维护好转运站内所有建、构筑物、供电线路、监控系统、道路系统,不得擅自移动、损坏、关闭供电线路、监控系统等;应安排人员定期对场内绿化进行保养,若有损坏,服务单位应及时修复 |
5、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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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珠海市生活垃圾中转站清洁作业指引》的要求,达到中转站整体质量要求,配足清洁用具,做好台账管理、熟悉作业流程。 |
6、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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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安全 生产 (15分) |
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
1、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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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
2、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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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 |
3、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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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 |
4、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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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期全额购买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保障员工相关劳保福利 |
5、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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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违禁品; |
6、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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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
7、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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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 |
8、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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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 |
9、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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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须在半小时内上报; |
10、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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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 (30分) |
1、区、镇环卫主管部门交办的事件要求当天回复处理,对书面投诉事件要求一天内回复处理。积极配合区、镇环卫主管部门做好管理资料的搜集积累工作及书面资料的上交;若在市、区级各类中转站检查中有扣分、通报批评等情况,会在月检中同步进行扣分,同时服务单位需及时对出现问题进行整改。 |
1、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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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市政作业质量管理方面的通知后,必须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场所将有关通知上墙公报; |
2、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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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得擅自改变各类设施的使用功能; |
3、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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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条件配合甲方为解决收费问题而进行的相关工作,如垃圾核量监督和跟踪等; |
4、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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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在承包区域内如有受服务单位明显增加或减少垃圾转运量的,要及时上报; |
5、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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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责任协助甲方核实工作量,不得弄虚作假; |
6、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或按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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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群众举报,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
7、每次(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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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责任协助甲方核实和处理投诉事件,不得无故拖延; |
8、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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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作业期间不得分拣回收废旧物品; |
9、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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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必须切实落实对员工的劳动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得出现有损斗门区环卫部门形象的现象; |
10、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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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特殊 条款 |
1、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须按期限进行整改; |
1、若限期内尚未整改完成的,或虽整改,但在一个月内同一地点三次出现相同问题的,则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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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乙方在甲方辖区外从事其他环卫工作的,必须向甲方如实说明垃圾的处理场所与数量。 |
2、有违反的每次(处)扣10分,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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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媒体曝光,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
3、每次(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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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大节假日期间站点要加强清运保洁,重要的检查、大型活动、上级特派任务、发生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出现社会突发事件及应急事件时要无条件完成任务; |
4、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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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或重大社会维稳事件的; |
5、每次(处)扣10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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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得在承包区域内擅自收取垃圾收集费、垃圾清运费、垃圾处理费、道路保洁费等物价局规定的由甲方收取的费项或与甲方利益有关系的费项。 |
6、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处)扣10分,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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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扣减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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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100-总扣减分数 (除特殊条款外,各项扣减上限为各项所注总分,特殊条款不设扣分上限,所有分数扣完为止) |
三、服务综合单价
投标人以所有服务综合单价(12个综合单价)的费率进行统一报价,即投标费率为投标报价,报价范围为:报价费率上限为95%(含95%),不设下限,保留小数后两位。投标费率不得超出投标范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服务综合单价情况如下:
1.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至中信环保产业园,服务综合单价及估算总金额见下表,以实际转运量结算:
区域 |
平均距离(公里) |
年均垃圾量(吨) |
服务综合单价(元/吨) |
一年服务费(元) |
三年总价(元) |
城区 |
24.44 |
99542.05 |
91.64 |
9122033.46 |
27366100.38 |
乾务镇 |
10.93 |
32435.82 |
75.12 |
2436578.80 |
7309736.39 |
莲洲镇 |
28.75 |
13562.49 |
98.01 |
1329259.64 |
3987778.93 |
斗门镇 |
10.6 |
19197.07 |
75.12 |
1442083.90 |
4326251.69 |
井岸镇 |
24.2 |
35825.57 |
91.64 |
3283055.23 |
9849165.70 |
白蕉镇 |
27.85 |
40228.65 |
96.73 |
3891317.31 |
11673951.94 |
三年总合计 |
|
64512985.03 |
2.如特殊情况,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需将垃圾运至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的,服务综合单价见下表:
区域 |
平均距离(公里) |
服务综合单价(元/吨) |
城区 |
34.96 |
105.64 |
乾务镇 |
51.28 |
125.67 |
莲洲镇 |
49.55 |
124.70 |
斗门镇 |
43.00 |
115.81 |
井岸镇 |
37.95 |
109.45 |
白蕉镇 |
36.2 |
106.91 |
采购包1(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珠海市斗门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实际支付比例按以下结算方式为准 (1)结算以实际运送量(垃圾处理场称重磅单数据)为计算依据,每月计算单月费用,每一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按季度进行结算。服务企业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和完税发票。结算计算方式如下: 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和各镇按管养区域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并由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和各镇按管养区域自行单独报账以及进行费用结算。各区域按结算周期的实际运输量和结算综合单价分别进行费用结算。 服务费用=结算综合单价*实际结算运送量 说明:①上述公式中,按城区及各镇中转站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厂对应的结算综合单价和实际结算运送量计算。 ②结算综合单价:服务综合单价(共12个)×中标费率。 (2)结算综合单价调整:以六个月为一个调整周期,当调整周期平均柴油价格较上一调整周期平均柴油价格上浮或下调幅度大于5%时,结算综合单价将在原中标单价基础上相应上浮或下调1%。(第一个调整周期平均柴油价格浮动比较以预算编制时(2022年12月)柴油价格为准,柴油价格综合浮动情况以《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为参照标准,中标单位需收集服务期内《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各期柴油价格),结算综合单价调整申请由中标单位或采购人(指各区域管养主体,下同)书面提出,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从下一结算周期起调整。 (3)各管养区域生活垃圾结算单价按实际接收垃圾的中转站所在区域的结算单价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环卫标准及规范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2%,说明:中标合同金额的2%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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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
吨 |
298,626.15 |
91.64 |
27,366,100.38 |
42.4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
吨 |
107,476.71 |
91.64 |
9,849,165.70 |
15.2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二 |
3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
吨 |
120,685.95 |
96.73 |
11,673,951.94 |
18.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三 |
4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
吨 |
97,307.46 |
75.12 |
7,309,736.39 |
11.33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四 |
5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
吨 |
57,591.21 |
75.12 |
4,326,251.69 |
6.7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五 |
6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
吨 |
40,687.47 |
98.01 |
3,987,778.93 |
6.1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六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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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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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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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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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三: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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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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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四: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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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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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五: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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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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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六:珠海市斗门区垃圾中转站管护和垃圾压缩、转运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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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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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