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标★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未标
★技术参数允许偏离,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偏离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具体要求如下:
二、项目概况
截至 2022 年底,淮北市共有非煤矿山企业 9 家,非煤地下矿山
5 家正常生产,1 家长期停产,露天矿山 3 家;地下矿山生产规模较小,机械化装备落后,灾害因素多、灾害程度深。为加强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构建风险“六项机制”,强化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预防较大以上事故,2023-2025 年,淮北市应急管理局拟委托服务机构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家“会 诊”评估,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针对 风险和隐患提出安全对策和建议,逐矿编制安全生产专家“会诊” 报告;指导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为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提供
支撑;开展专项生产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技 术水平。
三、项目预算:本次安全技术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每年对全 市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综合评估(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约 16
矿次,每年服务费 35 万元,三年总服务费为 105 万元。按年度报价,投
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预算价)。
(一)全面检查,每年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 2 轮全面检
查,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约 16 矿次。中标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安全管理、现场管理、顶板与采空区充填治理、机电提升运输、通风与地质防治水等方面进行梳理,对矿山存在的风险、风险程度、灾害治理方案、灾害治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收集相关图纸资料,对各类风险因素和灾害程度进行研判、分析,汇总。针对各个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整改建议,并对矿山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 提出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检查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须在 1 周内编制评估报告初稿,如实反映被评估矿山评估情况,听取各方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意见,形成评估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评估实施方案,实施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组织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专家对编制的综合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并通过委托方组织的验收。
(二)举办 1 次专项业务培训班,聘请业务能力较好的专家、教授,对非煤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市县区非煤矿山监管人员进
行专项业务培训,了解先进工艺、先进装备、灾害治理的新技术, 开拓思维,提升业务水平。
(三)项目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做好评估工作,根据评
估需求成立评估组。评估人员应为男性,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身 体健康,年龄适中,良好职业道德,且具有采矿、机电运输、地质 防治水、通风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参与全面检查的人员应为投标 文件中规定人员,不少于 5 人,采矿、机电、地质防治水、通风等
矿山主体专业要齐全,每项专业不少于 1 人,且至少有 1 名正高级工程师或省级以上专家库专家。外聘技术专家须为正高级工程师或 省级以上专家库专家,10 年以上现场管理经验或科研经历,且外聘技术专家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每位专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省专
家聘书。)
(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委托方如发现项目实施单位所派专 家技术人员不能胜任评价工作,或与投标文件人员不一致,委托方 有权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立即更换。如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团队不能胜 任评估工作,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由项目实施单位重组团队继续 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全部由项目实施单位承当。
(六)委托方因其他情况需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其他工作的,由 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