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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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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200000402319 发布时间:2023-02-20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955号)、《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2〕125号),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镇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陆丰市乌坎河、陂沟河、长山河、田仔河、潭西河、洗鱼溪、东河、老西河、南溪河、溪心河、马山溪汕尾市段共11条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原则上要在2025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1.2.项目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31日(按省厅要求完成规划工作)。

1.3.服务内容及成果

本次规划范围为陆丰市11条流域面积为50~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具体名录见表1.1-1所示。

表1.1-1 规划范围

序号

地市

河段名称

所在河流

流域面积类别

主要流经县区

河流长度(km)

1

汕尾市

乌坎河

乌坎河

200-10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19.211

2

汕尾市

陂沟河

陂沟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27.921

3

汕尾市

长山河

长山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25.821

4

汕尾市

田仔河

田仔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24.703

5

汕尾市

潭西河

潭西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12.732

6

汕尾市

洗鱼溪

洗鱼溪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7.446

7

汕尾市

东河

东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18.650

8

汕尾市

老西河

老西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18.103

9

汕尾市

南溪河

南溪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13.032

10

汕尾市

溪心河

溪心河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12.874

11

汕尾市

马山溪汕尾市段

马山溪

50-200平方公里

陆丰市

7.711

 

1.4.服务要求

突出新的治水理念,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解决现实矛盾、提升河道岸线的生态景观,使《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落到实处,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绿色生态的总体目标。

编制《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实河长制河湖空间管控任务,通过编制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实现对岸线依法有序管理,保障行洪、纳潮安全,兼顾排涝、通航和水环境需要,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保证堤防建设用地,科学合理适度开发利用岸线资源。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镇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次规划范围内的11条河流,在2023年底前完成《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图册及矢量成果。

1.5.服务费用及支付

服务金额为合同包干价。

1.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供应商提交初步成果后1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3.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结清全部款项。

4.采购人支付合同费用的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后,采购人按政府申请款项程序申请支付合同费用。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6.技术服务目标及方式

1.服务目标及工期

2023年8月底前完成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 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承诺配合完成省水利厅审查所有相关工作。

2.服务方式

将地形资料和土地调查数据相结合,地图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体系。按照国家现行的管理条例标准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确定“三区三线”等,并实现电子化,满足有关要求。

3.技术成果份数

要满足报批、存档和使用,原则上纸质版应不少于8套,电子文件不少于2份。报告主要包括:报告书正文及配合实施工作的相关成果等。

4.后续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

1.7.项目验收

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95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2020〕6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1.8.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

(1)中标人在工作期间,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成果,均由中标人负责。作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如若与他人发生冲突或其他纠纷事件,所造成他人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

(2)因中标人的作业人员和他人发生冲突导致工期延误,影响成果质量的,中标人将受到采购人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质量要求

满足《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955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2020〕6号)等文件的要求。

3.保密协议

为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安全保密,促进成果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中标人须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采购包1(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8月31日(按省厅要求完成规划工作)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20%,供应商提交初步成果后1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50%,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结清全部款项

验收要求

 1期:按《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955 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2020〕6 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安全要求

(1)中标人在工作期间,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成果,均由中标人负责。作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如若与他人发生冲突或其他纠纷事件,所造成他人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 (2)因中标人的作业人员和他人发生冲突导致工期延误,影响成果质量的,中标人将受到采购人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

质量要求

满足《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19〕955 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河道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水河湖〔2020〕6 号)等文件的要求。

 

3

保密协议

为加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涉密基础测绘成果的安全保密,促进成果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中标人须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1.00

2,305,000.00

2,305,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实施方案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服务目标及工期

2023年8月底前完成陆丰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 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承诺配合完成省水利厅审查所有相关工作。

2.服务方式

将地形资料和土地调查数据相结合,地图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体系。按照国家现行的管理条例标准及相关法规的要求,确定“三区三线”等,并实现电子化,满足有关要求。

3.技术成果份数

要满足报批、存档和使用,原则上纸质版应不少于8套,电子文件不少于2份。报告主要包括:报告书正文及配合实施工作的相关成果等。

  4.后续服务:配合采购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验收及其他相关工作。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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