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2013第13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第46号令)《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关于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效率的通知》(浙建〔2018〕14号)、《关于转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建转〔2017〕17号)、《关于开展台州市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的通知》(台建[2017]17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的通知》 (台建[2018]24号) 和《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16号)等国家、浙江省、台州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项目相关设计要求等依据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对各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报告,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合格书。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通用审查内容
(1)是否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
(2)设计单位是否越级或超范围承担业务;
(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1.2分类审查内容
1.2.1市政审查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对执行装配式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装配式标准。
(4)是否符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1.2.2消防审查
(1)是否符合消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是否符合国家、省规定应当审查的“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
(3)是否符合《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4)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浙公通字[2017]56号)。
1.2.3人防审查
(1)是否符合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结构和防护安全性、可靠性(包括主体结构、防护能力、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等);
(3)消防、防水、抗浮、隔震、节能、环保、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等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根据批准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复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
1.2.4防雷审查
(1)是否符合相关防雷规范、标准的要求;
(2)是否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的调整和修改是否合理。
1.2.5规划审查
(1)是否符合工程规划强制性标准;
(2)总平、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空间布局、交通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等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规范标准。
1.3 其他相关工作
协助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和承接项目相关的勘察设计执法审查,不再另外收费。
2.工作成果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收齐送审资料和图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内容的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意见。项目业主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将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经项目业主同意,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二、有关审查人员的要求
具体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执行。
审查机构还应配备人防、消防专业的审查人员,应取得人防、消防培训合格证明。
三、审查服务承诺时间
施工图联合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今后若上级文件规定少于本时限的,以上级文件为准。以下时间不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时间):
(1)一般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幕墙、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附属钢结构、智能化、室外环境和景观、既有建筑改建等,一审为7个工作日,复审为3个工作日。
(2)简单项目,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勘察文件,一审为5个工作日,复审为2个工作日。
(3)重大项目,规定的重大项目,一审为10个工作日,复审为5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正式明确重大项目的范围前,暂包括规模8万㎡以上公共建筑工程、30万㎡以上住宅区或厂区、5万㎡以上地下工程,结构超限工程、特殊结构工程、涉及结构体系或受力改变的即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其他技术特别复杂工程。
四、 商务条款: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项目按实际情况实施,如遇政策变化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受托人提供服务以及成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施工图审查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委托人要求。
4、结算方式:
(1)天台县施工图审查项目收费按具体项目签订的专用合同书执行;
(2)以《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合同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中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执行为基础,结合本次供应商承诺的结算率进行结算;
(3)结算价格按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及相关政策、成交结算率和结算面积、结算项目投资额等计算。
5、付款方式:委托方在收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审查方支付90%的审查费,剩余审查费根据主管部门对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付清。
6、其他要求:在项目具体图审承接过程中,若审查机构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则应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