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 年度朝阳区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第三方监管项目市容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朝阳区 17 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高安屯垃圾焚烧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高安屯卫生填埋场、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北小河粪便处理站、酒仙桥粪便处理站、大屯垃圾转运站、小武基垃圾转运站、物资回收中心、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5 个可回收物中转站、黑庄户上清液处理项目、大件垃圾处置项目)
三、项目情况
对朝阳区 17 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开展驻场监管及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安全检查、其他临时检查、安全领域专家现场评价、培训等工作。其中驻场监管及考核评价,对高安屯垃圾焚烧厂、焚烧中心、高安屯卫生填埋场、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共 4 处设施,实施驻场监管,重大工作开展期间及周末、节假日安排人员备勤;考核评价,对北小河粪便处理站、酒仙桥粪便处理站、大屯垃圾转运站、小武基垃圾转运站共 4 处设施,开展每月 2 次考评;安全检查,对物资回收中心、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5 个可回收物中转站、黑庄户上清液处理项目、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共 9 处设施,开展每月 1 次安全检查;其他临时检查,主要根据市政府、区政府等管理部门要求开展年不低于 12 次专项检查;安全领域专家现场评价会,对高安屯垃圾焚烧厂、焚烧中心、高安屯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北小河粪便处理站、酒仙桥粪便处理站、大屯垃圾转运站、小武基垃圾转运站共 8 处设施,每半年开展专家现场安全评估;培训,每半年聘请行业专家(教授级高工)对区相关环卫管理部门、环卫设施开展 1 次专项培训讲座。17 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如下:
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面积 4.6 公顷,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 1600 吨,配设 2 台机械炉排炉焚烧炉系统,采用日本田熊公司 SN 型炉排炉技术,年额定发电量 2.2 亿度,并采用中水作为循环冷却水。
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占地面积 5.33 公顷,设计日处理能力生活垃圾 1800 吨,配设 3 台焚烧炉和 2 台 20 兆瓦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年处理生活垃圾 65.7 万吨,年发电量 2.9 亿度。
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占地面积 2.13 公顷,设计日处理能力 400 吨,采用“大物质分拣+精分制浆+除砂除杂+湿热水解油脂提取及三相分离”的餐厨垃圾预处理工艺。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占地面积约270 亩,设计年处理规模123 万吨,其中:建筑垃圾约 100 万吨,焚烧发电厂炉渣约 23 万吨。
高安屯卫生填埋场占地面积 41.64 公顷,总库容量 892 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 1000 吨,2002 年底投入使用,2011 年 2 月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目前用于填埋扫街土和焚烧炉渣。
物资回收中心占地面积 7.5 公顷(113 亩),2013 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包含废纸打包加工区、废纸库、废旧塑料分拣加工区、玻璃分拣加工区、家电回收区、橡胶分拣加工区等。
朝阳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位于朝阳区金盏乡高安屯北街与东高路交叉路口东北侧,自 2019 年开始运营,负责朝阳区的大件垃圾清运处理。
酒仙桥及北小河粪便消纳处理站用于处理朝阳区环卫服务中心管理的公共卫生间粪便,两座处理站设计处理量均为 700 吨/日。
大屯、小武基垃圾转运站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为市属设施,由北京市环卫集团下属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运行管理。
5 座可回收物中转站分别位于朝阳区来广营、将台、东坝、常营、麦子店。
黑庄户上清液处理项目位于黑庄户乡四合庄村,设置一个容积为 200 立方米的三格化粪池,经三格处理上清液通过市政污水管线进入定福庄再生水厂。
三、监管服务要求
引入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督促北京市朝阳区 17 座垃圾粪便处理设施依照特许经营协议或服务协议及国家和北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好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运营单位健全完善生产运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监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业务工作主要内容:①对运营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违规问题进行监管。督促环境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是否存在违规排放作业;对磅房称重系统进行监督,运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联单制度,禁止不计量的社会垃圾随意进入运营企业。②对污染物(水、气)的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并与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进行预警,提高设施运行效率。③协助运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应急预案、应急储备物资等是否健全,生产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基本应急技能并按规定持证上岗,有关设备设施是否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违规操作等。④及时发现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督促运营方立即整改,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并适时向采购人提出有利于项目良好运营的建议。⑤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运行监管工作并提出技术整改建议,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2.业务工作文件编制:负责编制《项目监管实施方案》、《项目运营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文件。运用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记录每一次监管过程,建立监管巡查记录档案,每日检查企业运行日志并记录工作日志,每月编制监管报告,每年编写设施运行年报,分析设施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建议。
四、监管人员配备要求
第三方专业技术监管工作的执行必须是具有专业能力较强的驻场监管人员以及专业的后勤服务团队予以支持,才能提供最全面的技术监管服务。相关人员所需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垃圾焚烧行业咨询经验,负责的项目整体把控、统筹管理及协调等各项工作,保障工作服务质量。现场项目负责人1名,5年以上垃圾焚烧电厂运营监管工作经验,全面负责
现场项目执行、人员管理、技术提升及与朝阳区管委、运营方、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我委布置的工作任务。
现场技术总监不少于2人,资深行业权威专家,具有垃圾焚烧或火力发电行业2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环卫/电力设施技术部门主管及以上岗位,熟悉项目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电力、环保行业的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现场监管专工不少于3人,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维护、保养或监管经验,负责巡视现场作业、审核运营文件、监督整改情况、追踪监管意见、编写监管记录等各项工作。
远程技术支持不少于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负责专项现场检查、技术保障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项目办理区管委安排的工作事宜。
综合专家组由机械、锅炉、汽机、化水、热控、电气、环工、安全、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经验,负责协助生产运营、保养维护、污染控制、安全卫生、信息公开、法律咨询、运营财务等数据、文件的判别与分析。
五、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车辆费用、交通费、办公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在发电厂办公区域内无偿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室一间,并可在发电厂职工食堂就餐(餐费自理)。
六、采购用途:第三方监管服务
七、服务期及验收标准
服务期:一年
验收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前一个月的监管月报;乙方应于服务期到期或终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服务期内的监管年报。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监管报告后及时完成验收工作。若提交的监管报告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提出需要完善、整改的内容,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为提升监管效果,甲方将对乙方的监管服务进行考评,并将考核成绩与服务费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