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广州地处珠江三角洲,位于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合处,是广东省省会城市、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核心,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枢纽城市。《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于2021年正式印发实施,广州市进入“十四五”时期,“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广州市努力建设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国际大都市,为及时有效支持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与工作决策,保障省市重点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特需开展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通过统筹规划选址论证、技术研究、存量土地资源分析以及规划总结等,加快推进城市发展重点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的落地建设,实现精细化、精准化、品质化的规划管理目标。
采购包1(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技术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9月前完成本项目最终成果。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项目初期成果,经采购人组织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合额40%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成果,经采购人组织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合额20%进度款。
4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组织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结题验收函并归档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 中标人同时凭以下有效文件由采购人申请支付款:1.合同;2.中标人依法开具的发票;3.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的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 |
验收要求 |
1期:工作成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等最新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的审核要求进行编制,验收标准为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和局内审查。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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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
项 |
1.00 |
7,200,000.00 |
7,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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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总则 (一)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成果版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 (三)承接本项目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项目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条款完成相关工作。 二、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管理经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广州地处珠江三角洲,位于西江、北江、东江三江汇合处,是广东省省会城市、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核心,也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枢纽城市。《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于2021年正式印发实施,广州市进入“十四五”时期,“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广州市努力建设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国际大都市,为及时有效支持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与工作决策,保障省市重点项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特需开展省市重点项目用地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通过统筹规划选址论证、技术研究、存量土地资源分析以及规划总结等,加快推进城市发展重点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的落地建设,实现精细化、精准化、品质化的规划管理目标。 四、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等11个市辖区,面积约7434平方千米。 五、内容与要求 工作内容包括选址研究及规划论证、用地规划研究、重点地区规划信息跟踪和更新、广州市规划委员会运作情况研究、其他甲方交办的工作与配合服务。 详细工作内容如下: (一)选址研究及规划论证 主要内容包括选址论证项目、交通咨询服务、专项研究。 1、选址论证项目 选址论证项目预计开展11项。选址论证项目以落实省、市重大项目的选址用地为目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概况。简述项目基本情况和规模要求等信息,核实相关规范要求,针对性地提出选址原则或诉求。 (2)现状与规划分析。现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现状、地形信息、权属信息、地质条件、文保信息等;规划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和交通等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 (3)项目用地初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初步选址,确定项目用地的大概选址范围。 (4)选址地块方案论证。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用地需求、服务能力等对初步选址范围内的地块展开全面的筛查,选出符合项目要求的选址地块。 (5)选址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依据广州市的相关技术规范,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成果类型包括控规修改建议(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图与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总平面方案或三维体量模型,为下一阶段规划管理与空间效果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6)结论与建议。结合地块现状条件、城市规划情况、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土规)和“多规合一”“一张图”等方面对选址地块进行综合比较,选出最优用地。 2、交通咨询服务 交通咨询服务是为“选址论证项目”进行专项交通分析,分析成果将作为交通专项内容纳入“选址论证项目”,预计开展5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应选址规划论证项目中的各选址项目进行交通可行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及功能,对初步选址的各个方案进行交通分析,比选各选址地块的交通优劣性,并提出区域通道层面及地块(含地下)场地两个层面交通的可行性建议。 3、专项研究 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部署以及选址项目的论证需要,针对特定专题内容进行研究,通过现状与案例分析、规划分析、结论建议等,确保选址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二)用地规划研究 主要内容为针对广州市范围内的储备用地和待选址用地以外的现有用地的规划方案研究和论证,预计开展11个用地规划研究。具体可包括省市属国 有 企 业用地及其他项目用地,结合政策要求、城市发展要求、地块基础条件、规划管控等方面,综合论证地块规划优化方案;并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土地整备或统筹置换的建议。 1、现状摸查与规划梳理 对拟开展方案论证工作的用地进行现状土地开发利用基本情况的调研摸查,并对相关规划管控要求进行梳理。 2、用地优化方案论证 基于政策及城市发展要求、地块基础条件、规划管控等方面综合研判,论证地块规划优化方案,对规划建设指标、规划路网、设施布局等方面提供针对性、实操性的优化建议,并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土地整备或统筹置换的建议,为后续地块开展土地储备与出让工作提供研究基础。 3、前期概念设计方案 结合用地规划优化方案要求,对涉及地块进行控规深度的城市设计概念方案优化,为后续地块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提供参考建议及依据。 (三)重点地区规划信息跟踪和更新 主要针对重点地区规划信息跟踪、其他紧急工作及技术服务等工作,预计开展8项。 1、重点地区规划信息跟踪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跟踪地区规划编制、实施等规划信息,结合已批规划信息进行整合分析,研究重点地区用地布局、功能构成、产居比例等内容,并可根据具体工作需求制作主要规划信息图册。 2、其他紧急工作及技术服务 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开展重点地区规划设计技术方法总结和新技术方法的探索实践、重点地区规划编制成果规范指引,以及其他辅助性技术服务及紧急的交办工作,如案例分析研究、相关政策研究等。 (四)广州市规划委员会运作情况研究 主要内容是对2022年至2023年广州市规划委员会运作情况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对规划项目的编制、审查和审议流程进行研判,对市规委会日常运作和管理进行梳理与反思,为今后更高效地开展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1、对历年市规委会运作情况进行回顾,分析比对规委会制度改革积累的成效。 2、分析2022年至2023年市规委会运行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不足,提出优化建议。 3、整理提交2022年至2023年市规委会及各专业委的议题类型、数量占比及通过情况,分析规委会对对广州市规划工作发展所起作用,重点分析未通过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4、整理2022年至2023年市规委会各区议题的数量和占比情况,分析广州市各区在规划编制、重点项目落地方面的推进情况。 5、统计提交2022年至2023年市规委会各议题的总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公建配套(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变化情况,分析其变化趋势对城市品质提升的影响。 (五)其他采购人交办的工作与配合服务 及时制作采购人交办的与项目相关的文本成果和有关汇报材料,根据采购人要求可以开展必要的实地调研、对先进案例收集和研究等工作。承接本项目的单位应委派7名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 六、规划成果 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说明书、图纸和汇报文件等,打印5套(彩色)。 提供有关成果的矢量文件,涉及敏感信息或有明确要求不提供的项目除外。 七、成果提交时间 本项目应于2024年9月前完成本项目最终成果。 八、附则 本需求书解释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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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