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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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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发布 57页 文档编号:202303050000421306 需下载券:10
平遥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激活农村资源要素、建设美丽乡村、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是乡村振兴富民政策的需要,是“户有所居”惠民政策的需要,是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需要。

201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明确提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2019年9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 11号文)中要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的信息化管理。”2019年10月,《关于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中提出“依法规范盘活利用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2020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为切实解决农村宅基地管理粗放、农民建房无序等问题,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平遥县近几年先后印发《平遥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遥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平遥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操作指南(试行》、《平遥县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细则(试行)》等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管理,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严格审批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农村违法用地、无序建房、 一宅多户等情况得到初步扭转。

根据中央和平遥县系列文件精神,建设平遥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化为抓手,为相关部门提供精细、实时、全面的宅基地管理新模式,囊括“数据获取-数据分析-工作落实-信息反馈”所有环节,同时为公众提供安居服务和乐业服务。强调“人-地-房-钱”一体化考量,统筹推进宅基地管理和盘活利用工作,满足政府层面对宅基地管理的需求。

二、项目建设内容

平遥县行政区域面积1260平方公里,辖5镇8乡3个街道、211个行政村16个社区。全县农户17.9万户,乡村人口27万人,宅基地9.4万亩。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和路径,以破解制约和影响平遥县全域旅游战略实施、古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建设发展的突出因素为目标,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努力提供试点经验。按照“标准规范统一、数据填平补齐、系统实用高效”的原则,以平遥县现有数据为基础制作宅基地调查底图,建设专项调查小程序以便全面摸清县域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承载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支撑,建成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

(1)专项调查小程序建设

由于平遥县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建设目前还在推进中,没有形成成果数据库,鉴于平遥县承担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的时间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的通知(农(经综)函 〔2021〕45号)和《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的通知(农(经综)函 〔2021〕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遥县实际,利用平遥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平遥县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公示过程数据等基础资料,搭建宅基地专项调查工作底图,建设平遥县农村宅基地属性数据专项调查小程序,通过开展农村宅基地权利人、利用状况等属性信息采集,查清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和利用状况。专项调查完成后,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形成初步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

(2)软件系统建设

1)数字乡村管理一张图系统

农业农村一张图管理系统采取多源、多级、多专题数据管理模式,以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宅基地、高清遥感影像等数据为核心,构建多专题的农业一张图大数据中心,实现一张图管理农业资源,为平遥县农业农村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支持,为平遥县政府提供资源共享和科学决策。

2)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在农业农村一张图的基础上,基于数据挖掘技术做宅基地智能化分析;实现宅基地基础信息管理、宅基地在线管理和建房申请管理、宅基地有偿使用缴费记录、执法监管等功能,实现宅基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系统通过建设宅基地一张图,将宅基地专题图与农经权、乡村规划以及地名地址等专题图层的叠加分析,智能检测违法占用耕地以及公共规划用地等宅基地进行智能分析及定位,从而保障农村集体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合法利用。

3)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系统对房屋出租信息的采集和信息共享,实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的集中发布;通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信息的统计分析,从而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和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其中闲置农房数据和宅基地系统共享互通,充分发挥集体资产价值,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民收入。

4)为农服务APP移动端系统

为方便农村使用,平台提供有app服务,可以通过移动端实现宅基地建房在线申请、随手拍、产权交易查询等相关业务,同时系统提供了相关热点资讯等相关服务。

  • 三、建设项目需求

本期建设需求分为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数字乡村一张图系统、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为农服务手机端、专项调查小程序。

(一)项目功能需求

1、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

1)农村宅基地台账管理子系统

对运用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生成的区域台账和农户台账进行汇总展示。

通过全面摸清县域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系统自动汇总出农户户数、农户总人口、宅基地宗数、宅基地总面积、一户一宅农户户数、闲置宅基地宗数等信息,并支持台账表的按列筛选,导出等操作。

2)农村宅基地集体资格权子系统

以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名录库(以下称“名录库”)。名录库内成员,拥有申请本村宅基地、安置房、购买本村宅基地地上房屋的资格。

开展认定登记。由村民进行宅基地资格权申请,填写《农村宅基地资格权名录库申请审批表》,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公示,备案。

系统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保留和重获功能,对于在外上学,征召入伍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资格权进行保留和重获功能。

3)宅基地有偿使用子系统

通过自然资源农房一体数据及宅基地补充调查数据等确定区域内村民宅基地具体面积,结合当地政府有关宅基地改革对村民使用面积的确立,系统自动计算出一户一宅超占情况、一户多宅情况、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情况等,并通过系统设置缴费模式,因地制宜,在政府出台的标准之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灵活配置,内部换算出需缴费的金额,不需要人为干预计算,保证数据公平公正公开。

4)共享服务系统

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强化信息共享,在服务渠道整合基础上,实现与相关局委部门信息互通,实现了数据共享共用。为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城市建设等多项重点工作提供信息支撑。进一步提升平遥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支撑能力。

5)宅基地申请和建房管理审批

1.审批管理方式

建立“村级初审、乡级审批、县级监管”的宅基地审批具体实施办法和办事指南。

2.联审联办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整合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资源力量,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动的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联审联办机制,实行宅基地申请审查、批准后丈量批放、施工中现场巡查、住宅建成后核查验收“四到场”。

6)宅基地监测监管子系统

1、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队伍,负责农村宅基地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中到场,住宅建成后验收到场的“四到场”要求。

2、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可通过为农服务APP的随手拍功能,匿名上报违法乱建、垃圾治理、资源保护等事件,协助协管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建立闲置宅基地及闲置农房流转平台或与已经建立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对接。供需双方网上对接,网上备案,确保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过程中遇到的流转、利用等环节,促进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站式服务。

8)工匠管理

为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对平遥县持证人才进行信息化管理与展示。建立乡村建设工匠信息档案制度,将乡村建设工匠纳入人才库管理系统,并对乡村建设工匠进行信息化平台管理,乡镇(街道)负责对乡村建设工匠从业行为的日常监督。

9)宅基地数据管理

农村宅基地数据管理模块实现对数据库中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图件、文档等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包括数据质检、数据导入、查询检索、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功能。

2、数字乡村管理一张图系统

1)宅基地数据库及管理子系统

整合汇总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对宅基地基础数据进行统一组织、存储、管理、维护。

2)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子系统

依托村庄规划、地籍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相关数据资料,将宅基地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显示所有权人名称、所有权性质、代表人姓名、代表人联系电话。

3)县级宅基地台账管理

通过宅基地“一张图”子系统,叠加专题图层,展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包括县域范围内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和利用现状,为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提供可视化分析工具。

可对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的基本数据内容进行统计汇总展示。

4)农村宅基地申请和建房审批

在农户申请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时,系统可对该农户宅基地信息进行空间定位,叠加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数据、基本农田数据、村级规划数据、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数据、四邻数据等,分析出该宗宅基地用地性质,是否违法、是否超占等信息,为职能部门审批决策提供依据。

3、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包含项目公告、供需信息发布、报名承租、结果查询等功能。为集体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提供发布展示终端,从而形成网络化、多元化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在限定流转范围、期限、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自愿将依法取得的农村宅基地的“多宅”部分或全部使用权,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方式,流转给社会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流转信息发布,规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各方的合法权益。

4、为农服务APP移动端系统

为方便农村使用,平台提供有app服务,可以通过移动端实现宅基地资格权在线申请、宅基地和建房申请、宅基地移动执法、农村产权需求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查询等相关功能。

1)随手拍功能

任何人可通过为农服务APP的随手拍功能上传违法违规信息,以匿名的形式上传到宅基地监测监管子系统中,由所在的村级协管员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状态乡镇级、县级可查看处理结果。

2)农宅管理功能

农户可通过手机输入身份证号进行资格权、建房、查询办理进度,有偿使用信息查询等操作,和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同步。

5、专项调查小程序

专项调查小程序移动端,以手机、平板等移动端设备展现宅基地位置及属性表的形式,便于农户填写宅基地信息,查清农村宅基地的权属和利用状况。

县、乡级管理后台,对农户填写信息进行查看监管,及时掌握调查进度,调查信息审批、退回等操作。

  • 四、项目工期

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程序进行。实施进度45日。为加快建设周期,各阶段工作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子项应合理组织、交叉施工。

  • 五、项目验收要求
  • 1)验收时间

系统建设单位完成系统建设内容,并通过试运行测试,实现本建设方案要求的各项功能,具备易操作性、高安全性等要求,通过二级及以上等保测评后,具备验收条件,方可提出验收申请。

  • 2)验收方式

建设单位完成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后,向平遥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成立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六、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1、本次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二年免费运维服务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在质保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维护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安装,调试、维修,接口、集成等内容。

3、在质保期内,应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二年售后服务,需提供全年7天24小时服务(电话、远程或现场),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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