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综合养护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市政修复、应急保障等养护工作。
二、 养护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类别 |
1 |
道路保洁(含牛皮癣清理) |
㎡ |
59344 |
三级道路 |
2 |
绿化养护 |
㎡ |
196370 |
二级绿化 |
3 |
市政 |
㎡ |
59344 |
|
4 |
应急资金 |
项 |
1 |
|
三、 养护单价、单价最高限价
序号 |
名称 |
等级 |
面积/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1 |
道路保洁(含牛皮癣清理) |
三级道路 |
59344㎡ |
12.42元/㎡·年 |
2 |
绿化养护 |
二级绿化 |
196370㎡ |
9.16元/㎡·年 |
3 |
市政 |
59344㎡ |
5.9元/㎡·年 |
|
4 |
应急资金 |
1项 |
10万元/年 |
四、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名称 |
面积/数量 |
最低人员配备 |
1 |
道路保洁(含牛皮癣清理) |
59344㎡ |
17人 |
2 |
绿化养护 |
196370㎡ |
6人 |
3 |
市政 |
59344㎡ |
4人 |
4 |
应急资金 |
1项 |
2人 |
五、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包括三年的综合养护费[道路保洁(含牛皮癣清理)、绿化养护、市政修复、应急资金等费用]。
▲1、道路保洁(牛皮癣清理)、绿化养护等费用由供应商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及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2、市政费用按暂定价35.0130万元/年,105.0390万元3年计入报价,报价不做竞争。应急资金按暂定价10万元/年,30万元3年计入报价,报价不做竞争。
3、绿化养护费用包括:(1)日常养护费(绿化养护费的70%)、更新改造费(绿化养护费的30%)。
3.1日常养护费包含:绿化养护人工工资、专项费用(绿化施肥费、绿化浇水费、绿化防病防虫用药费、绿化零星补植费、防台抗雪等应急物资储备费、其他费等费用);
3.1.1绿化施肥费: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平日应及时追肥,确保绿化生长所必需的养分,用有机肥或复合肥0.5kg/㎡;
3.1.2绿化浇水费:养护企业需及时发现、及时补充绿化所需水份。天气炎热时,养护企业应抗旱保绿工作,及时给喜阴植物搭建遮阴网,确保绿化不因缺水死亡,并及时交纳绿化水费;
3.1.3绿化防病防虫用药费:要求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
3.1.4绿化零星补植费:因企业养护不力引起乔木死枯株,或灌木(草坪)枯死株面积在10㎡/处以下,养护企业应无条件进行补植相同品种的苗木;
3.1.5防台抗雪应急物资储备费:绿化养护企业重点做好绿化养护中抗旱遮阴网、防台抗台毛竹和快速支撑钢管、抗雪竹竿等物资储备和响应工作,其中快速支撑钢管只能做为一部分应急物资储备,不是唯一的抗台应急物资。
3.1.6其他费:主要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须由投标单位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如养护期限内采购人直接委托中标单位养护管理的本项目3%以下工程量的公共绿地(含新接收公共绿地)费用、管理费用及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3.2更新改造费(绿化养护费的30%)包括:本项目绿地50㎡(含)以上的绿地改造、长势不良乔木更换,但日常养护费、养护设备购置及消耗、应急物资(含快速支撑钢管)、零星整改(含修缮公园景观设施、更换灯具配件、常绿草坪播种、养护抄告问题整改)的所需费用不纳入更新改造费。
4、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工资要求,日常加班工资按劳动法相关要求另行计算。
5、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 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意见》(〔2008〕14号)文件精神,环卫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
六、管养标准、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依据临平城组办〔2022〕7 号关于印发《临平区城市管理范围内洁化、市政、亮化、绿化、序化分级分类及考核办法》、临平城组办〔2022〕9 号关于印发《临平区市政绿化亮灯保洁设施养护标准》的通知执行,如上级主管或本区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综合养护标准具体如下:
(一)道路保洁标准、考核办法等
1、道路保洁相关要求
1.1本项目人员要求须符合专职人员基本岗位数量要求。
1.1.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保洁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所需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1.1.3保洁人员在岗要求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智慧化管理措施、设施配备。大型活动、节假日、新作业方式调整或未达到管理标准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或采购人要求增派保洁人员、保洁设备,以确保清卫保洁质量,增派人员和设备的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
1.1.4鼓励供应商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区政府等相关文件要求,鼓励中标供应商招聘失地失业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
1.1.5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6 作业车辆、作业时间应符合属地交警部门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后实施。
1.1.7 供应商提供的设施设备,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外观,标识。
1.2保洁服务内容
1.2.1本项目涵盖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及要求清单中所有道路的清扫运输、垃圾收集运输、偷倒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
1.2.2本项目道路中间绿化带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及道路两侧人行道外建筑物基石边或无建筑物外可视范围内(不少于5米)均包含在保洁范围内。
1.2.3本项目涵盖地铁站(如有)出入口台阶以下周边范围的保洁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
1.2.4本项目道路所附属的铁路下穿涵洞(如有)、果壳箱、交通隔离栏、路灯杆(2.2米以下部分)、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
1.2.5牛皮癣清理:标段范围内道路、围墙、道路沿线设施(含一层建筑立面)等区域的“乱涂”、“乱张贴”等牛皮癣日常清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
1.3保洁基本要求
1.3.1三级道路
1.3.1.1保洁时长:三级道路:16小时(4:30-20:30)。
1.3.1.2快车道保洁:三级道路:洒水6次/日;高压冲洗2次/日;洗扫吸三合一作业1次/日,普通机扫2次/日,要求单向两边侧石、隔离栏底下全部覆盖。
1.3.1.3慢车道和人行道保洁:三级道路:常规人工清扫3次/日,洗扫吸三合一作业1次/周。
1.3.1.4巡回保洁:保洁员配备电动巡回保洁车巡回作业。
1.3.1.5空气抑尘:三级道路:配置空气抑尘设备,每天1次洒水、抑尘。
1.3.1.6城市家具:三级道路:全覆盖擦洗1次/周。
1.3.1.7小广告清除: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每天清除小广告。
1.3.1.8道路栏杆:三级道路:配备栏杆清洗车,每10天清洗一次。
1.3.1.9绿化带捡拾:三级道路:配置小型设备,人工配合,每天2天1次。
1.3.1.10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1.3.1.11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清晨或深夜在居民住宅小区或周边道路进行环卫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并应注意控制机具噪音。组织机械化清扫、洒水、清洗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6:30—18:30)。
1.3.1.12下雪及雪后应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路面除雪作业 ,消除路面积雪、结冰,为道路交通畅通创造良好通行条件。清雪作业以机械化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清理的积雪不得堆放在雨水井口,禁止向道路路面、绿化带、绿地抛撒积雪。
1.3.1.13日常保洁时间内保洁单位需确保保洁范围干净,如有无主垃圾或其它垃圾,应加强监管,及时劝导并清理干净。
1.3.1.14每辆环卫专用车辆应装有GPS装置,并按采购人要求安装摄像设备及人员的智慧管理等接入采购人指定系统,如GPS装置、摄像设备故障后应及时报修。GPS定位系统或摄像设备以及为本项目服务提供的智慧环卫等(含人员智慧管理)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需纳入城管智慧平台,采购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1.3.1.15人工辅助清扫、清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或清洗机动车道交通隔离栏时,应在距清扫点来车方向100M处设置警示标识,使用荧光锥形筒等警示标识围护清扫保洁区域,面向来车方向清扫,注意车辆动态。
1.3.1.16洗扫车、扫路车、洒水车、清洗车车尾应设置荧光标宽标识(或警示灯)。夜间作业时或雨雾天气等能见度较低的天气,必须启用警示灯光。环卫电动作业车辆、保洁车等小型作业车辆车身设置荧光条,车后部或车顶设置警示灯。
1.3.1.17本项目环卫作业车辆须有固定场所停放,严禁停放在消防通道、公交车站、盲道等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公共通道。
1.3.1.18承诺能及时提供人力、设备、技术等支持。
1.4保洁作业规范
1.4.1道路普扫次数和时间
1.4.1.1三级道路普扫作业每日不少于2次。夏季(6月—8月)第一次普扫应在6:30前完成,春、秋、冬季(9月—次年5月)在7: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17:00前完成。
1.4.1.2应根据重大活动保障、落叶旺季等因素适时增加每日普扫频次。
1.4.2洒水(清洗)
1.4.2.1三级道路作业每日不少于6次洒水,洒水时,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5km/h;清洗时,高压清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0km/h;机械化清扫作业。
1.4.2.2洒水时,应调整好洒水车水压和水幅,保持车行道全路段路面湿润。途经地铁站、公交站、人行横道等人流量集中的地点应注意放慢车速,避让行人,调整启闭装置,避免将水洒到行人身上。
1.4.2.3晚22时以后,洒水作业时禁止播放洒水提示音乐。中、高考等重要考试期间,洒水车途经考场周边道路时应及时关闭洒水提示音乐,夏季中午时间(12时-14时)适当降低洒水提示音量。
1.4.2.4小雨及以下雨量时,按计划保持洒水作业;中雨及以上雨量或雷阵雨期间,暂停道路洒水和清洗作业。
1.4.2.5春秋季(3月—5月、9月—11月),每日道路洒水频次作为基准遍次,即每日3次;夏季(6月—8月),在基准频次上每日分别增加1次;冬季(12月—2月),在基准频次上每日分别减少1次。
1.4.2.6气温低于2摄氏度时应停止清洗和洒水。
1.4.2.7根据清雪作业应急保障需要,可使用洒水车、清洗车冲刷路面积雪,并使用清雪车、扫路车等专业车辆或人工辅助,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
1.4.3机械化清扫
1.4.3.1机械化清扫范围主要为机动车道,及便于使用机械化装备清洁机动车道的交通隔离栏。
1.4.3.2清扫车或洗扫车应加足水,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扫路车侧刷和吸口,喷雾洁扫无扬尘,在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机械化清扫作业。
1.4.3.3机械化清扫作业时,扫路车或洗扫车车速不得超过10km/h。
1.4.3.4清扫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械化清扫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在确保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下车清除。
1.4.3.5当日清扫结束后,应在指定地点卸空机械化清扫车辆中的垃圾。
1.4.3.6机械化清扫车辆所用的扫把丝等消耗品应根据使用状况及时更换。
1.4.4人工普扫
1.4.4.1清扫时,在距清扫点适当位置安全警示标识。
1.4.4.2道路两侧、路面等承包区域内乱涂写招贴,应使用铲刀或高压清洗机具予以清除,对粘附力强的要求用清洗剂刷洗,被清洗或清除后物体表面没有明显残留痕迹,不得采用涂料遮盖等方式简单处理,路面有污染或明显肮脏时要及时冲洗。
1.4.4.3清扫的街面垃圾、沿街果壳箱中的垃圾应密闭化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不得抛洒滴漏。
1.4.5人工保洁
1.4.5.1普扫结束后,应按照规定的责任保洁区域、保洁时间组织巡回保洁。落实责任保洁区域边界管理,保洁时应向保洁边界以外适当延伸(不少于5米),不留保洁盲区和空白点。
1.4.5.2应定时清运沿街果壳箱中的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不积存,日产日清。
1.4.5.3突发性环境卫生污染现场清理时,应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保洁,及时消除污染物,恢复路面清洁。
1.4.5.4环卫电动专用作业车辆应在非机动车道顺向行驶,不得超载,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
1.4.5.5保洁作业结束后,作业工具应在规定地点摆放,不得在道路路面、墙角、绿化带、绿地中存放。
1.5保洁作业质量要求
1.5.1清扫应做到“五无五净”。即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盖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路面见本色。
1.5.2三化四分相关要求: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并完成保洁范围内四类垃圾的分类、收集以及垃圾的清运工作。
1.5.3其他要求:
(1)遇有窨井盖丢失、破损等,承包方必须及时上报采购人。
(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保障工作。
(3)遇有重大活动以及抗台、抗雪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要求,保证人员及时到位,并根据应急指令服从统一调配。
1.6.管理要求
1.6.1供应商在保洁作业中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配置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数量规格相符合。加强日常作业质量管理,相关计划及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准时递交。
1.6.2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各部门领导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1.6.3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须统一穿戴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佩证上岗。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如遇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并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事故情况应在30分钟内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1.6.4果壳箱应定期保养保持整洁完好无缺失,承包期间因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破损、缺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费用并负责修复或更新(果壳箱更换款式应保持原样,或经采购人同意后调整款式)。
1.6.5专用作业车辆(含人力三轮车)符合环卫标准化管理要求,外观喷漆及规格符合采购人要求,机动、人力车辆应按时冲洗保养保持外观整洁,无抛洒滴漏、无满溢、无吊挂。
1.6.6垃圾应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地,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确需垃圾二次转运的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直接在保洁道路上进行。
1.6.7如遇渣土抛洒污染路面等情况,中标单位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做好照片资料,同时进行道路冲洗清理。
1.6.8无新闻媒体曝光,对“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有关受理中心及信访处相关问题,处理、回复及时到位。加强管理,确保在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检查中不失责任分。
2、偷倒垃圾清运要求
2.1服务内容:主要为本项目各个标段采购人管养范围内偷倒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运自行处理,相关费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
2.2具体要求:
(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加强所承包范围内防止垃圾偷倒的管理工作。如在所承包范围内发生偷倒,需完成偷倒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的装车、运输至消纳处置场,因乱倒垃圾不符合相关要求所引发的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赔偿费用。
(2)车辆要求:本项目所需的作业车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到采购单位备案。
(3)装运时必须密封整洁,不得沿路抛撒、滴漏。遵守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装运后及时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场地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装运时须铺设地垫等设施,防止污染路面,做到车走地净。
(4)清理的时间要求:2小时之内清理。
3、考核办法
(1)按临平城组办〔2022〕7 号文件及其附件 3-1评分细则进行考核;
(2)月度检查考核成绩计算
每个项目的检查考核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现场检查得分计算出每个项目的实际分值。一类道路当月检查3次以上,二类检查2次以上,月度考核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季度、年度考核成绩计算,
季度考核=每月度检查考核成绩得分之和÷3。年度考核成绩=每季度检查考核成绩得分之和÷4。
4、成绩通报以及奖惩措施
由采购人进行不定期巡回监督管理与每月考核。
每月至少对养护单位考核一次,考核路段都是由采购人现场选定,考核人员由采购单位道路综合考评小组组成,最后成绩通报养护单位;季度得分是取每月考核平均分(上级相关单位对招标单位的养护考核也纳入季度评分范畴),季度(百分制)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优胜)单位,95-90分(含)为良好单位,90-85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85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9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去当季养护经费的2%;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去当季养护经费的4%。
年度考核主要依据季度考核成绩进行汇总。
年度考核成绩通报:道路保洁管理检查考核年度(四个季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胜(优秀)单位,95-90分(含)为良好单位,90-85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85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
市级以上抄告单处罚:市查(杭州市政府以上创建部门、杭州市以上新闻媒体部门等)抄告单,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20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5000元/件扣款;杭州市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保洁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20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10-30%日常保洁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
区查问题抄告单处罚:区级(区保洁管理部门、区级政府创建部门、区新闻媒体等)抄告问题,经核实为保洁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10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4000元/件扣款;招标人、数字城管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5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5-20%日常保洁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
(二)绿化养护标准、考核办法等
1、总体标准:
①体现植物造景,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与植物生长的各阶段相适应,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杜绝在绿地中出现黄土露天现象。②行道树和绿地乔木无缺株、死株,补植树品种、胸径、树高一致;树木支撑规范、统一、稳固,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树木修剪及时,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无死株;行道树树穴土壤低于侧石,绿地乔木树穴无板结。③绿篱、色块小灌木,无缺株、小道、混种及黄土裸露,补植灌木品种、规格一致;道路色块灌木定期修剪,切边清晰。④草坪生长繁茂、平整,土壤低于园路或侧石;时花花期整齐,色彩效果好。⑤植物灌溉及时,肥力充足。⑥掌握病虫害情况,防治措施有效;树皮开裂或有孔洞及时填补,冬季刷白工作规范到位。⑦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按时修缮,维护良好;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绿化带侧石、护栏完好,补修材料规格、颜色一致。⑧乔木叶面及色块叶面无严重积尘;树上无杂物和晾晒衣物等情况;绿地内无垃圾、石块、垃圾渣土、果壳、枯枝落叶等杂物;果壳箱清洁完好,箱内垃圾日产日清。⑨管理制度完善,养护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养护人员作业规范;管理人员巡查监管到位,无违章占绿情况。⑩有防台、抗雪、抗旱、保绿等应急预案及措施;档案资料完整,巡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绿地概况表等详尽。
2、公共绿地具体养护标准
一级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长势旺盛、树形完美,植株保存率100%,体现景观特色;徒长枝不超过20 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15 cm);草坪覆盖率100%,无杂草,定期修剪,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生长季节不枯黄。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5㎏/㎡、进口复合肥0.075㎏/㎡。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④绿化设施修缮一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15分钟内清理完毕。
二级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生长势好,树形良好,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2%以下,植株保存率100%,体现植物造景;徒长枝不超过20 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20 cm);草坪覆盖率大于95%,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零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5cm以下,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45㎏/㎡、进口复合肥0.065㎏/㎡。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2%以下。④绿化设施修缮一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0.5小时内清理完毕。
三级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生长势一般,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0%以下,植株保存率不得少于98%;徒长枝不超过30 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30 cm);草坪覆盖率大于90%,无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10cm。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45㎏/㎡、进口复合肥0.060㎏/㎡。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5%以下。④绿化设施修缮两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1小时内清理完毕。
其他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生长势一般,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5%以下,植株保存率不得少于95%;徒长枝不超过30 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30 cm);草坪覆盖率大于85%,无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10cm。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35㎏/㎡、进口复合肥0.055㎏/㎡。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30%,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10%以下。④绿化设施修缮两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2小时内清理完毕。
3、考核办法等
按临平城组办〔2022〕7 号文件及其附件 3-3评分细则进行考核;
通过日常检查、专项考核、定期检查、杭州市“双最”考核、年度考核等方式对招标绿地进行养护质量考核及奖惩(以下所涉及到的扣除养护费为日常绿化养护费)。
(1)日常检查是指采购人不定期对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抽查,同时接受其他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市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对管养绿地中发现养护中存在的问题,采购人以《公共绿地养护问题抄告单》、《工作联系单》、新闻媒体、信访件、数字城管等形式向养护企业发出整改,并要求养护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和反馈工作。对市查、区查抄告问题在规定时间不落实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养护费进行处罚;对社会影响恶劣、造成重大养护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①市级以上抄告单处罚:市查(杭州市采购人、杭州市政府以上创建部门、杭州市以上新闻媒体部门等)抄告单,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10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3000元/件扣款;杭州市绿化网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10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10-30%日常绿化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
②区查问题抄告单处罚:区级(区绿化管理部门、区级政府创建部门、区新闻媒体等)抄告问题,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5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2000元/件扣款;采购人、数字城管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5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5-20%日常绿化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
(2)专项考核是指对日常养护中绿化工人作业在岗率、施肥、浇水、植物修剪、设施维修、补植、病虫害防治、应急响应等大的养护作业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大的养护作业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养护企业,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养护费进行处罚。
①本绿化标段的养护工人作业没有按照要求配备,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经巡查发现,绿化养护工人当季作业平均在岗率达不到5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30%日常绿化养护费;养护人员作业平均抽查率在达不到60-8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5-10%日常绿化养护费。养护企业不守承诺、无意不发工人工资、无意克扣工人工资、福利的,造成工人集体上访,影响较坏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10-30%日常绿化养护费;不整改、不反省、影响极坏的,终止合同。
②绿化施肥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用腐熟豆饼或复合肥0.5kg/㎡,检查发现,施肥率(施肥率=实际施肥量÷核实施肥量)达不到要求的,并逾期未整改的,施肥率达不到5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10%日常绿化养护费;施肥率达不到60-8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2-5%日常绿化养护费。
③绿化病虫害防治要求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检查病虫害发生率达非常严重的(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40%),扣除当季15%日常绿化养护费;检查病虫害发生率达较为严重的(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30%),扣除当季5%日常绿化养护费;检查病虫害发生率达严重的(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0%),扣除当季2%日常绿化养护费。
④绿化浇水:养护企业需及时发现、及时补充绿化所需水份,要求合理浇灌,确保绿化苗木不因缺水而枯死或浇水过多至植物淹死;天气炎热时,养护企业应抗旱保绿工作,及时给喜阴植物搭建遮阴网。因养护企业管养不到位,造成绿地绿植死亡共计达到10㎡(含)以上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5-10%日常绿化养护费,并要求立即补植整改。
⑤应急响应(抗旱、防汛、抗台、抗寒、抗雪、其他养护应急任务等)不到位,通报批评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5-20%日常绿化养护费,并定为为不合格企业。
(3)定期检查是指每季度由采购人负责人牵头,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城区招标绿地进行养护质量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中问题按照《杭州市临平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检查通报每季开展一次,并由采购人予以点评考核及付款情况。
季度检查考核(百分制)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单位,95-93分(含)为良好(优胜)单位,93-90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90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
4.年度考核主要依据定期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对各城区绿地养护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评结果由区城管局予以公布。
年度考核成绩通报:招标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年度(四个季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单位,95-93分(含)为良好(优胜)单位,93-90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90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
(三)市政修复养护标准、考核办法等
1、一级市政养护标准:
①人行道板铺砌平整,牢固稳定,裂缝长度小于1m或宽度小于5mm,下沉或拱起变形小于20mm或面积小于1㎡;无堆积物、障碍物,平侧石整齐稳固,线型顺直;道板铺装材料统一,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小于0.1㎡。②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线裂缝宽度小于5mm;网裂、碎裂面积小于0.1㎡;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面积小于0.1㎡;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其他井盖与道路标高保持一致,误差不大于15mm;窨井盖无缺失、破损、断裂、反盖、错盖等现象;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不超过2m2(积水深度3cm以上)。③路灯及附属设施完好率达99%,外观整洁、安全、完好;按时亮灯熄灯,亮灯率达99%,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亮灯率达100%。④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通畅,积泥深度不超过1/5管径;检查井安全防护网设置到位。⑤桥面平整完好,无裂缝、坑槽、破损;梁板外形整洁,无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阻塞;支座安全有效整洁,无破损、锈蚀、污秽;墩台墙柱外形齐整,无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设置墩台沉降观测点;基础牢固完整,无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栏杆结构牢固无破损;泄水孔、排水管道、落水管无堵塞损坏、残缺脱落;挡墙等基础牢固,无破损、开裂变形;桥名、限重等标志齐全清晰,无缺少、破损。
二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①人行道表面平整,砌块无松动,裂缝长度小于1m或宽度小于6mm,下沉或拱起变形小于25mm或面积小于1.5㎡;无堆积物、障碍物,平侧石整齐稳固,线型顺直;道板铺装材料统一,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小于0.3㎡。②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线裂缝宽度小于6mm;网裂、碎裂面积小于0.5㎡;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面积小于0.5㎡;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其他井盖与道路标高保持一致,误差不大于20mm;窨井盖无缺失、破损、断裂、反盖、错盖等现象;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不超过4m2(积水深度3cm以上)。③路灯及附属设施完好率达98%,外观整洁、安全、完好;按时亮灯熄灯,亮灯率达98%,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亮灯率达100%。④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通畅,积泥深度不超过1/5管径。⑤桥面平整完好,无裂缝、坑槽、破损;梁板外形整洁,无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阻塞;支座安全有效整洁,无破损、锈蚀、污秽;墩台墙柱外形齐整,无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设置墩台沉降观测点;基础牢固完整,无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栏杆结构牢固无破损;泄水孔、排水管道、落水管无堵塞损坏、残缺脱落;挡墙等基础牢固,无破损、开裂变形;桥名、限重等标志齐全清晰,无缺少、破损。
三级市政设施养护:①人行道板表面平整,无积水,裂缝长度小于3m或宽度小于7mm,下沉或拱起变形小于25mm或面积小于2㎡;无堆积物、障碍物,平侧石整齐稳固,线型顺直;道板铺装材料统一,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小于0.5㎡。②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线裂缝宽度小于7mm;网裂、碎裂面积小于1㎡;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面积小于1㎡;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其他井盖与道路标高保持一致,误差不大于20mm;窨井盖无缺失、破损、断裂、反盖、错盖等现象;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不超过6m2(积水深度5cm以上)。③路灯及附属设施完好率达97%,外观整洁、安全、完好;按时亮灯熄灯,亮灯率达97%,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亮灯率达100%。④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通畅,积泥深度不超过1/3管径。⑤桥面平整完好,无裂缝、坑槽、破损;梁板外形整洁,无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阻塞;支座安全有效整洁,无破损、锈蚀、污秽;墩台墙柱外形齐整,无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设置墩台沉降观测点;基础牢固完整,无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栏杆结构牢固无破损;泄水孔、排水管道、落水管无堵塞损坏、残缺脱落;挡墙等基础牢固,无破损、开裂变形;桥名、限重等标志齐全清晰,无缺少、破损。
其他市政设施养护:参照三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实施。
2、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1、按临平城组办〔2022〕7 号文件及其附件 3-2评分细则进行考核;
2.2、考核分值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至94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牛皮癣清理、考核办法
1、、作业技术标准:
(1)、处理非法涂写。作业应注意“色、形、洁、美”,达到“色、形、洁、美”的有机结合,自然、协调。
色:根据不同墙体颜色,将调料调配成相同或相似的颜色,最大限度的将污染处恢复原来色泽;
形:对被污染墙面的清除应有统一覆盖形状(四方形),有完整、清晰的轮廓;
洁:清除作业要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程序操作,使作业墙体达到干净、整洁;
美:要使清除作业墙体在“色、形、洁”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处理非法招贴广告。清除作业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要求进行;清除后不出现“残标”,不留粘贴痕迹,尽量不损坏建(构)筑物立面和颜色。
2、作业要求:
(1)、清洁公司在责任辖区内要实行“四定”管理(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定时间)和巡查督查机制,有效控制各类“牛皮癣”的产生。
(2)、强化清除与监管,每天上午8:00前完成第一遍清除保洁,8:00时以后进行巡回清除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新产生的“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3)、清除作业要严格按照作业技术标准操作,无遗漏,无“以癣治癣”现象出现。
(4)、及时清除作业所产生的垃圾,达到垃圾袋装,集中处理。
3、考核办法
南苑街道牛皮癣清理评分表
序号 |
考核标准 |
基分 |
得分 |
1 |
发现在道路两侧50米内有一处张贴涂写末清理的扣1分,在抽查200米道路范围有2处以内每一处扣1分、有2处以上每一处扣2分;新产生“牛皮癣”超过30分钟未淸的每处扣1分 |
25 |
|
2 |
在道路两侧各入口处5至10米内发现三处末清理扣1分,超过30分钟未淸除的每处扣1分 |
25 |
|
3 |
以癣治癣每处扣1分 |
25 |
|
4 |
色彩不一、清理不彻底每处扣2分 |
25 |
|
合计 |
|
100 |
|
七、服务期
三年。
八、绿化养护更新改造费、市政修复支付及结算方式
1、绿化养护更新改造费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结算价(计算口径套用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及取费规则,最终金额优惠下浮10%)的80%,按改造周期进行结算。剩余20%经审计后30天内按审计价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余款。(合同期内一年一审计,由采购人统一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按最终审计价支付。)
2、市政修复费用:每一期市政道路修复费用按实结算,计算口径套用(包括套用换算)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及取费规则,最终金额优惠下浮10%,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参照开标当期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由承包人进行上报,发包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主材价;对不能套用(包括套用换算)的,则由采购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单价,取费仅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和税金。
3、若改造工程中涉及到基本审计费,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支付。
4、超出综合养护中的更新改造费以及超出部分审计产生的审计费,由供应商承担。
九、付款及扣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周、月考核扣款(确定为养护范围内发生):
①区级件100元一件(含环卫一体化、数字城管、区级行业检查等)
②市件A类300、B类500、C类800(复核未通过双倍扣款)、如有打分项按1000元一分扣除
③媒体曝光1000-3000元
④靓城“红黑榜”及单项通报扣5000元
⑤区级登报通告后三位(扣10000、8000、6000)
2、付款方式:
付款周期表 |
|||
序号 |
付款阶段 |
付款时间 养护企业进场养护 |
付款比例 |
1 |
第一次付款 |
|
第一年25% |
2 |
第二次付款 |
|
第一年25% |
3 |
第三次付款 |
|
第一年25% |
4 |
第四次付款 |
|
第一年25% |
|
|||
5 |
第五次付款 |
|
第二年25% |
6 |
第六次付款 |
|
第二年25% |
7 |
第七次付款 |
|
第二年25% |
8 |
第八次付款 |
|
第二年25% |
|
|||
9 |
第九次付款 |
|
第三年40% |
10 |
第十次付款 |
|
第三年40% |
11 |
第十一次付款 |
|
第三年20% |
|
注:改造费用一年一审,上一年的养护款、改造款未结清之前,不支付下一年的费用。
十、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额1%(采购单位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履约验收评价总分为100分的,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合同到期后30天内,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退还全部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在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原因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在合同期内如因中标供应商养护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酌情扣去一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予以补足。
十一、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15日历天内需在南苑街道、临平街道、东湖街道、乔司街道、临平开发区范围内设置不少于1处固定养护基地,固定基地应包括办公区(≥200平方米)、车辆停放场地(≥100平方米)、仓库区(≥200平方米)等。
2、乙方在进场养护后1个月内,须向甲方提供一:100套大型乔木快速支撑和100件带扣紧束带,以购货发票和甲方入库验收证书为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经查实为虚假材料的,或经发现中标单位转包给其他企业的,或违规有关养护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