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 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结合本地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节目需有反映现实题材作品,有新时代乡村振兴、法治、扫黑除恶、廉政题材类原创节目。通过节目演出,可以更好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
一、项目介绍
为了丰富我市群众文化生活,将文化民生工程落实到位,我市将通过磋商方式采购2023年“送戏进万村”服务活动的供应商,确保全市102个行政村每村送一场高质量的正规演出。全县 102个行政村,分为 2 个包,一包 52 个行政村;
二包 50 个行政村。
第一包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送戏进万村”服务采购项目(西片区) 第二包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2023年“送戏进万村”服务采购项目(东片区) 注:评审顺序:1、第一包,2、第二包。同一个供应商至多中一个包。
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00元,共分两个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服务地点 |
数量(村/场次) |
单价元/场 |
采购预算
(元) |
第一包(西片区) |
西津街道办事处(6个村)、南山街道办事处(8个村)、竹峰街道办事处(3个村)、天湖街道办事处(4个村)、青龙乡(3个村)、方塘乡(6个村)、胡乐镇(5个村)、甲路镇 (4个村)、霞西镇(6个村)、港口镇(7个村) |
52 |
4400 |
228800 |
第二包(东片区) |
河沥街道办事处(3个村)、汪溪街道办事处(6个村)、梅林镇(8个村)、中溪镇(6 个村)云梯乡(4个村)、仙霞镇(7个村)、万家乡(4个村)、南极乡(5个村)、宁墩镇 (7个村) |
50 |
4400 |
220000 |
2.服务标准:
2.1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强安徽文化归属感和软实力,文艺演出内容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
2.2全市102个行政村共102场,划分为两个包进行演出,每包的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场演出(每个行政村至少单独一场演出,不得将几个行政村合并演出一场),每场演出不少于100分钟。
2.3演出内容应当是戏曲专场或综艺演出。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其他要求:
3.1中标人应自备舞台、音响、灯光、布景、字幕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3.2演出费用结算时须提供正式发票。中标人应提供每场演出《演出服务回执单》、《演出现场情况统计表》、《“送戏进万村”工作数据采集表》,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乡镇文化站审核后,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备查。每场演出要录制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每个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3场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3.3中标人在送文艺演出下乡期间自行负责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农村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3.4中标人应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交通、演出、防疫等安全预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3.5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业绩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固定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
的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额的40%为预付款,演出计划全部完成后,由承包单位提供演出视频电子版后,付清剩余合同金额。
2.1履约保证金:无。
2.2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裁决。
(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规范及采购文件要求,按现行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七)履约地点:宁国市
(八)履约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正式签订后,本年度10月底前完成演出任务。
(九)验收:全部演出完成后,凭演出回执单、演出照片、视频、台账,根据采购单位评定结果一个月内结清。
(十)其他要求:
1.合理安排演出时间。为保证演出效果,演出服务单位要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和地点,方便群众集中观看,要多利用农闲、节假日,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
2.加大活动宣传。各地要完善演出宣传机制,指导乡镇和行政村在演出前一周、演出前三天、演出当天等时间节点,利用网站、新媒体、乡村大喇叭、公示栏、宣传车等方式,加大活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演出背景应统一制作
“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
3.鼓励作品创作。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演出剧(节)目应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鼓励演出单位创作演出现实题材作品,打造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振兴主题的优秀作品。根据群众需求,适当安排综艺演出节目。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4.是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节目清单,由群众“点单”,确定送戏演出剧目;要与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演出计划,多利用农闲、传统节庆、节假日安排演出,避免在农忙季节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可以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
5.加强督促检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合同
执行、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质有序推进。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市场执法机构等,加强演出现场督查。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
(见附件1),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乡镇文化站审核后,报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备查。要按照“送戏进万村”管理服务网络平台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演出计划等,上传演出视频等相关信息。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3场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6.严禁服务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合同并由省文化厅财政厅通报批评。并不得参与后续此类项目公开招标。
7.中标剧团应做好演职人员管理。周密部署,加强安全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特别是在组织群众观看演出过程中,各参与方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送戏活动顺利实施和观众安全观演。
8.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