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要求
通过对丰南经济开发区托管园区(岔河镇工业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开展编制,全面提升园区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可持续发展,提升园区软实力,保证企业的顺利入驻及后续发展,打造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园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丰南经济开发区托管园区(岔河镇工业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二、购买主体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为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要求的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技术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四、购买内容及提交成果
购买内容:从结合实际情况出发,对丰南经济开发区托管园区(岔河镇工业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开展编制工作,应包括各要素影响因子及等级的识别、回顾性分析、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政策符合性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协同降碳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公众参与统计分析、制图等;编制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供该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提交成果:出具的工作成果内容包括规划环评报告以及相关数据库、图件等成果(含电子版)等,提供成果数量不少于5份(文本成果和电子版成果)。
五、项目周期
成交供应商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工作成果,并通过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核。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报告书报审版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第二次项目成果通过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八、职责分工
由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协调工作。
九、绩效考核:
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中标单位制定详细合同,依据相关技术要求编制完成相关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批复。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进度进行考核,以项目周期为基础,资料提供齐全后,90日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报告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
十、其他要求: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