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住建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支撑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扩展升级、共有产权房系统开发、建筑行业从业主体管理等内容。
采购包1(2023年住建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支撑能力提升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软件的开发、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并经采购人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期:支付比例50%,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
验收要求 |
1期:1.项目技术和管理文档以及各种附件、资料等是否齐全。 2.各功能模块确认测试报告。 3.中标人提交验收测试报告核查。 4.各系统现场检查验收记录等是否齐全。 5.系统的安装测试。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报价要求:(1)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实行合同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须对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2)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及零配件的购置和调试费、质保期售后服务费、雇员费、各种税金、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或其他费用。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2023年住建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支撑能力提升项目 |
项 |
1.00 |
3,032,000.00 |
3,03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住建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支撑能力提升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21年,东莞迈上“双万”新起点。2022年东莞市政府“一号文”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在这一历史机遇和发展格局中,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重要角色、肩负着新的使命,聚焦“安居宜居+现代建造”,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技术、管行业必须管数据、管行业必须管‘碳’”,聚焦“安居宜居+现代建造”住建特色,围绕着让住房体系更为完善、千亿产业初具规模、城乡环境更加宜居、数字住建基本成型、建造品质明显提升、行业治理现代高效的愿景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从住房保障、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改革服务、行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安全稳定、党的建设等八大方面重点发力,奋力开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2年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实施行业联动管理。实施建筑行业联动评价改革,创新建立建设行业评价联动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企业自评+工程参建主体互评+社会评价+政府评价”系统性评价体系。构建信息共享平台。重构建筑行业基础数据库及信息库。加快建设全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整合共享各业务子系统,实现与局系统数据共享,全面提升住建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全面共享工程项目从用地、规划、建设、销售、登记等信息,打通项目前端、中端、末端各环节信息壁垒,保证数据的连贯性、统一性、完整性。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三限房规划建设、开发建设及销售模式、销售对象及分配方式及其他事项,需要通过信息化技术辅助销售对象申请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2008年以来,陆续建成了包括信用管理系统、合同备案履约监管系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指纹采集及签到管理、建筑业企业IC卡应用管理、招投标信息交换平台、重大危险源管理、施工监理合同管理、合同、劳资纠纷处理、技术审查管理、网上审批管理、网上办事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处罚信息管理系统、住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危险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信息化应用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子系统,支撑着住建行业各项业务开展。 (二)项目建设原则 1.保护政府信息化投资 充分利用东莞市电子政务基础环境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的信息化成果; 选择成熟的技术路线,复用已有的软件技术框架。 2.先.进性和超前性 在实用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国内先进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信息技术及网络通信技术,使系统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技术上立足于长远发展,选用开放系统,使系统能向将来的新技术平滑过渡。 3.系统开放性 遵循业界技术标准搭建目标系统; 兼容各种服务器、终端、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应用软件平台,做到所开发的目标系统与这三者之间的平台无关性; 充分考虑系统的扩展性,为后续项目提供扩展接口。 (三)项目建设目标 本期项目将依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已有技术框架体系和信息资源,在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下,扩展升级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房地产项目手册升级、价格申报业务、项目控制价辅助业务、预售许可业务、快速建档、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地名命名更名等功能模块,进一步强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支撑能力。 按照《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要求,规范管理申报人资格信息、房源信息,形成资格申请、初审、审核、统计、数据共享等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闭环,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供应体系。 以建筑工程项目为载体,根据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一项目一评价制度,科学合理制定评价内容,把过程评价与项目完工评价相结合,以自评、互评、行业评价、第三方评价及政府部门监管评价等方式对参建单位(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检测单位,预拌砼单位等)及个人行为实施综合评价,形成建筑行业企业“信用行为库”和人员“信用行为库”,以综合评价的计算结果作为从业主体的诚信得分,摒弃以往简单依工程量计分的做法,使企业及个人的诚信计分体系更科学。 通过提升系统业务支撑能力促进我局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配置更灵活,建筑市场管理更高效,并实现与市数据大脑互联互通。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切实打通科室之间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的壁垒,加强业务协同和行业管理,大力提升住建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实现数据全面共享和业务全流程信息化监管,为住建行业宏观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翔实的数据支撑。 (四)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内容。 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扩展升级 根据各科室业务需求,从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房地产项目手册升级、价格申报业务、项目控制价辅助业务、预售许可业务、快速建档、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地名命名更名等方面,对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功能扩展升级。 1、▲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 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数据为准,对预售许可证上涉及的楼栋进行现场检查。包括主动检查和系统自动生成派单任务进行检查,可录入检查记录生成整改通书,并可对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复查、退出检查等。(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房地产项目手册升级 使用我局产生的信息化数据,结合我局采集的发改、自然资源局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标准化数据,将数据组装进房地产项目手册中,减少企业数据录入的工作量,提高房地产项目手册数据的准确性。 3、▲价格申报业务 实现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和审批功能;根据规则计算房价申报价格的变动幅度供审批使用人员参考;根据规则对房价申报信息价格锁定等。(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控制价辅助业务 提供给局工作人员使用,实施项目控制价业务,业务受理时受理人需录入控价指标信息,保存后系统根据指标计算出该项目本年度控制价,承办人经办人不可修改控价指标信息,业务办结后不在业务办理流程界面展示控制价指标信息。 5、签定“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业务改造 提供给局工作人员使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受理时绑定审核通过的房地产项目手册,承办时可往房地产项目手册中添加预售款监管账户,通过办结更改该记录状态为有效,退回办结则删除该记录。 6、▲预售许可业务改造 将预售许可申请和现售许可申请功能,从局网上办事平台迁移到工程信息项目库。提供给企业使用,企业选择相应的项目手册,填报相应的预售许可申请资料或现售许可申请资料,进行提交。 提供给局工作人员使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受理时需绑定本次办理预售证企业已填写的预售许可数据,承办环节经办人填报预售许可数据只能选择受理关联的业务数据信息,不可单独新增录入数据,同时预售证项目信息从项目手册信息抽取,不再从原本项目信息抽取,业务通过后系统自动关联对应预售证已通过的价格申报信息,经办人无需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关联。(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建筑市场企业快速建立信用档案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以及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在我局原建立各类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业务基础上,增加快速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相关业务功能及接口。(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建筑企业信用管理 对现有建筑企业信用管理进行升级改造,增加项目分的计分规则,并将项目累计分和项目平均分应用于企业信用分值。 9、数据共享及联调 1)施工许可信息查询接口 提供施工许可信息查询接口,供各子系统使用,对施工许可信息查询,配合接口使用方进行接口联合调试。 2)提交介入信息查询接口 提供提交介入信息查询接口,供各子系统使用,对提交介入信息查询,配合接口使用方进行接口联合调试。 3)企业信息查询接口 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接口,供各子系统使用,对企业信息查询,配合接口使用方进行接口联合调试。 4)企业信息写入接口 提供企业信息写入接口,供相关子系统使用,对写入企业专题数据,配合接口使用方进行接口联合调试。 5)人员信息查询接口 提供人员信息查询接口,供各子系统使用,对人员信息查询,配合接口使用方进行接口联合调试。 6)与权调数据进行对接 系统获取测绘成果信息,包括楼盘表等。对接逻辑栋、房间数据等。 10、电子证照 根据电子证照标准制作电子证照等。包括: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核定开发项目监管等级A级、核定开发项目监管等级B级、核定开发项目监管等级C级、企业投标资信证明、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备案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销、签发《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梯安装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备案、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等电子证照制作以及公示。 11、工程建设体系库建设 建设我局工程建设体系统数据库,并与住房体系进行数据交互。 12、地名命名、更名审核 1)业务申报数据对接 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获取建筑物、小区命名核准业务的收件数据和业务填报数据至局系统。 2)▲业务审批功能配置:根据确定的业务审批流程,在系统上进行事项配置、流程配置等。(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业务审批功能开发 开发个性化业务数据展示功能,供审批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查看相应的业务申报数据。 4)市民政局系统对接 开发受理信息通知接口,提供给市民政局使用,使市民政局系统了解业务的受理情况,并出具意见。 开发市民政局意见对接接口,提供给市民政局使用,将市民政局出具的意见信息交换至局系统。 5)与市自然资源局地图对接 与市自然资源局的地图对接,在个性化业务数据展示功能中展示建筑物、小区的位置,并可查看四周的道路情况。 6)证书打印 业务办结后,根据相应的格式,打印地名证书。 二、共有产权房系统开发 对共有产权房和三限房资格审核管理进行开发建设。主要实现共有产权房和三限房申请人资格申请、资格审核、数据对接、统计查询等功能。 1、▲资格申请管理 1)申请人账号管理 依托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实名认证功能,实现申请人账号申请登录等功能,提供给申请人使用。 2)申请人资料管理 提供给申请人使用,登录资格审核系统进行共有产权住房资料申请。填报资料主要包括基本资料、定向分配资料、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所在单位意见以及相关附件上传等。系统功能主要包括:资料新增、修改、删除、查看、提交等。 3)申请管理 提供给申请人使用,针对镇街住建部门创建的申请任务进行申请。 4)审核进度查看 提供给申请人使用,登录资格审核系统查看本人所申请的共有产权住房审核进度。 (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任务管理 1)▲申请任务创建 提供给镇街住建局工作人员使用,创建申请任务,供申请人针对相应的任务提交申请。(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房源圈定 提供给镇街住建局工作人员使用,对某个申请任务进行房源圈定。供申请人针对相应的楼盘提出申请,供镇街工作人员在摇号选房后,将选房结果对应相应的房源录入系统。(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任务发布 提供给镇街住建局工作人员使用,对创建的申请任务进行发布,发布后,申请人可针对已发布的申请任务进行申请资料提交。 3、▲共有产权房管理 1)房源标记管理 提供给系统管理人员使用,在楼盘表的楼盘中标记出共有产权房,以供相应的镇街对本镇街的共有产权房进行管理、查看等。(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资格审查管理 1)初审 提供给工作人员使用,对申请人提交的共有产权住房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之后,数据流转至资格审核环节,等待下一环节审核。 2)审核 提供给工作人员使用,对工作人员初审后的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申请人未获得资格,流程结束;审核通过,将数据交换至莞E认购系统进入购房的后续处理步骤。 3)申请人信息查询 提供给工作人员使用,可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资料进行查询。可根据数据状态(提交、初审、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件号码、申请日期、初审日期、审核日期等关键字进行查询。可对申请资料进行详细查看,对已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查看购房情况等。 (须提供上述提及的各功能模块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统计报表 1)共有产权房申请情况统计 提供给工作人员使用,可根据楼盘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情况统计。包括该楼栋的共有产权房总套数、已售套数、可用套数、总申请人数、历史申请人数、在途申请人数等。 2)共有产权房房源使用情况统计 提供给工作人员使用,查看共有产权房的购买情况。并可统计出相应的楼盘表的共有产权房总体情况,包括总套数、已售套数、剩余套数等。 3)各镇街共有产权房情况统计 提供给工作人员使用,按镇街统计出共有产权房总体情况,包括总套数、购买套数、剩余套数等。 4)各镇街三限房情况统计 提供给工作人员使用,按镇街统计出三限房总体情况,包括总套数、购买套数、剩余套数等。 6、数据对接 1)楼盘表信息对接 对接楼盘表数据,为共有产权房标识、房源圈定提供支撑。 2)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结果对接 提供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结果接口,将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结果数据提供给其莞E认购系统使用。 3)共有产权房承购人信息对接 调用共有产权房承购人信息接口,获取共有产权房承购人的购房办理情况。 4)三限房申请人信息对接 调用三限房申请人信息接口,获取三限房申请人信息以及申请进度。 5)三限房承购人信息对接 调用三限房承购人信息接口,获取三限房承购人的购房办理情况。 7、应用支撑模块 1)后台用户管理 操作人员帐号的维护。 2)角色管理 细划系统的角色,以便根据角色分配给相应的用户。 3)机构(部门)管理 机构(部门)维护。 4)日志管理 系统的操作日志管理。 5)数据字管理 对系统的基础数据项进行维护管理。 6)功能菜单管理 系统的功能菜单管理。 三、建筑行业从业主体管理 根据信用评价体系,对评价人、评价对象、分值权重及加扣分进行标准配置,按照规则对企业和人员进行评价,并实现对企业评价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系统配置管理 1)对评价人管理 按照不同的类型对评价人进行管理,默认纳入所有类型的评价人,并可对评价人进行移除、加入等管理。 2)评价对象管理 按照不同的类型对评价对象进行管理,默认纳入所有类型的评价对象,并可对评价对对象进行移除、加入等管理。 3)企业评价配置 配置各种类型的企业、协会等参与评价的单位的评价规则。 4)评价大类管理 对评价模板的大类进行管理。支持评价大类模板的新增、修改、删除、停用、启用等操作。 5)评价小类管理 对评价小类模板进行管理。支持评价小类模板的新增、修改、删除、停用、启用等操作。 6)企业自评模板 对各种类型的企业自评模板进行管理。支持自评模板的新增、修改、删除、停用、启用等操作。 7)企业评价分值权重配置 对各种类型的评价模板进行评价分值权重配置。支持模板评价分值权重的修改、删除等操作。 8)行业人员分值权重配置 对行业人员分值权重配置。支持行业人员分值权重的修改、删除等操作。 9)行业人员加分标准配置 对行业人员加分标准进行配置。支持行业人员加分标准的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10)行业人员扣分标准配置 对行业人员扣分标准进行配置。支持行业人员扣分标准的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2、企业评价管理 1)实现互评项目圈定 根据相应的规则,系统对符合规则的项目进行圈定,供相应的企业进行互评。系统管理人员也可针对相应的项目设置该项目为互评对象。 2)企业评价 各种类型的企业根据相应的评价模板,对评价对象进行评价。 3)未互评扣分 对于应评却未进行评价的企业,根据相应的规则进行扣分处理。 4)企业评价分值计算 根据各种类型的企业、协会等对评价对象的评价,计算出评价对象的分值。 5)行业人员加分 实现行业人员加分功能,供科室管理人员对行业人员进行加分操作。 系统根据相应的规则,自动对行业人员进行加分。 6)行业人员扣分 实现行业人员扣分功能,供科室管理人员对行业人员进行扣分操作。 系统根据相应的规则,自动对行业人员进行扣分。 3、评价情况统计分析 对企业评价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评价人情况统计、评价对象情况统计、评价对象分值情况统计、评价小类计分情况统计等。 (五)基础平台要求 为了保障软件系统开发的效率及质量,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及稳定性,本期项目计划采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的技术支撑基础平台软件进行开发建设。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的技术支撑基础平台主要包括电子政务系统应用支撑框架软件、住建部门政务一体化管理软件等。其中应用支撑框架软件是系统运行的基础支撑平台,应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各类工具及环境;住建部门政务一体化管理软件应提供业务申请受理、业务审批处理、报表统计等住建信息化业务应用基础功能。利用上述技术平台进行目标系统建设可减少系统开发周期,保障系统功能扩展升级的灵活性,保证系统快速、稳定的运行。 (六)技术架构要求 应采用J2EE三层体系结构,基于开放平台建设目标系统,本项目需基于现有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架构体系,在保证系统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开放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可移植性、经济性的基础上,进行建设。 软件架构:B/S架构; 所遵循的软件标准:J2EE; 开发语言:采用Java语言; 软件设计模式:MVC; 软件耦合:模块化设计、低耦合、灵活配置; 系统运行所需要的硬件、网络及操作系统、数据库及中间件等基础软硬件环境均向东莞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申请提供。 (七)系统性能要求 1.共享交换性能要求 支持多用户高并发,同时提供数据压缩、断点续传、大数据切割等机制,要求解决网络环境下的海量数据并发传输的性能瓶颈。 基于部署环境及100MB/s以上网络带宽环境下,单条数据(2K字节以内)传输周期小于500ms,10000条打包数据(共2M字节以内)5秒内传输完成;支持4GB及以上的大文件传输,对于大文件可以实现文件分割传送,并且在异常情况下有相应的补救措施。 确保不重传、不漏传,平台能够满足较大规模数据传输要求。 2.系统访问和用户体验性能要求 系统在平时状态下支持200用户并发访问能力;特殊时期支持更大规模的并发访问能力。 系统具有较好的用户体验,没有迟钝、延时感觉。 3.系统运行性能要求 吞吐量(每月数据、量高峰期每日数据量)在保证性能的前担下,系统设计能满足未来五年的高峰量; 系统在不宕机情况下支持横向扩展;在现有硬件标配环境下,响应时间应不超过5秒,高峰期最大响应时间不得超过8秒; 事务处理查询时间平均不超过3秒; 普通应用查询时间平均不超过2秒; 统计分析类查询时间平均不超过6秒; 系统运行时峰值服务CPU所占比不超过60%,内存所占比不超过80%; 移植性强,可跨平台运行,兼容多种操作系统; 应用服务兼容性强,可部署在多种应用服务中间件下运行; 样式和脚本可兼容多种不同内核浏览器进行访问; 输入输出数据整数精确至个位数,小数至少精确到至百分位,日期精确到天,时间精确到秒; 可兼容多种数据库。 (八)项目建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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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软件的开发、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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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项目实施服务计划表。 3.培训要求 (1)培训总则 投标人应提供高水平的培训,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用中文授课。 投标人应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培训工作应在验收前完成。 培训的计划、内容及时间由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协助需求。培训地点及对象的组织由采购人负责协调。 (2)培训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明确提供本系统所有功能的培训,针对不同的使用对象进行不同类型的操作培训。 (3)培训计划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本期项目的特点,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系统的培训明细计划,做到细致、切实、可行。 (4)培训费用 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培训费用中,并计入投标总价。 4.系统环境要求 在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系统测试及运行的场地与环境,中标人项目实施人员的软件开发所需使用的软硬件设备环境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项目成果文档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验收前,需要向采购人提交以下内容(含电子文档): (1)需求规格说明书; (2)系统设计说明书; (3)系统测试报告; (4)用户使用操作手册; (5)系统部署维护手册。 6.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要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所有需求分析文档、用户手册(或用户指南)等,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投标人应对本次投标的所有产品进行长期技术支持(含技术咨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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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的质保期为壹年,自项目验收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负责本期项目建设软件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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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保期内需提供7×24小时服务,中标人必须在0.5小时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系统维护要求做出反应,1小时内到达系统部署现场进行维护,12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另外,中标人应对由于自身设计、工艺、质量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如中标人未按照时限要求解决,严重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采购人有权另请第三方技术人员予以解决,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将售后服务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之内。 7.项目验收 (1)安装与验收 中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系统进行安装与验收,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验收。 (2)组织方式 项目部署测试完成后,中标人提交相关测试文档、竣工文档和最终验收申请给采购人,根据采购人的安排来组织项目验收,验收步骤主要有: a.中标人项目经理提交验收计划。 b.采购人项目经理批准实施验收计划。 c.系统验收将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时做好记录,签署验收报告,并立档、归档。 验收结果交由采购人、中标人各一份用以备案。 d.当验收不合格时,中标人需无条件进行返工。 (3)验收标准 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本招标需求书、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用户软件需求说明书和设计方案。本项目按照东莞市的相关规定验收标准执行。 (4)验收内容 a.项目技术和管理文档以及各种附件、资料等是否齐全。 b.各功能模块确认测试报告。 c.中标人提交验收测试报告核查。 d.各系统现场检查验收记录等是否齐全。 e.系统的安装测试。 8.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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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由于本项目需要依托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架构体系进行功能扩展或支撑能力提升,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框架已有的功能结合及资源权限整合集成重用等。为确保现有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中标人如需现有系统开发商提供配合的,由中标人自行与现有系统开发商协商并承担配合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单独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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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二、版权归属 本系统软件开发部分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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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并经采购人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2.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