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郴州日报》2023年委托代理投递工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三、服务内容:
1、采购人将报纸交给供应商代投,委托代投时间为一年,要求成交供应商将委托代理投递的报纸每日及时投递到指定地点。
2、每天投递数量为53580份,主要投递范围涉及如下:
资兴市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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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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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5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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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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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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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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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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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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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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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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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塔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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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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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廘洞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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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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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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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塘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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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人交由供应商代投的报纸,必须按要求整捆包扎,每捆报纸的数量不得短少。
4、采购人袋内报纸如有短少,供应商不承担责任,交邮后整袋报纸遗失,供应商负责安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5、供应商保证代投质量,并严格按照邮政部门规定的投递频次进行投递,城区的报纸当天必须送达。甲乙双方对投递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若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投递质量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经供应商相关负责人复查核实,如确系供应商工作人员过失所造成的投递质量问题,经查属实,按每次投诉罚款50元处理,采购人从供应商投递费中扣除,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6、甲乙双方均不得在《郴州日报》中夹带广告或其他报刊,如违约,每次须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
7、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供应商需发挥投递网络优势,发动投递人员积极收订采购方《郴州日报》不少于200份。
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时间:一年(具体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4、付款人:郴州日报社
5、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装卸、保险、税费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