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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徐汇区、杨浦区、崇明区、松江区既有多层加装电梯安全性论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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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发布 72页 文档编号:202303130000432247 需下载券:10
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徐汇区、杨浦区、崇明区、松江区既有多层加装电梯安全性论证项目

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徐汇区、杨浦区、崇明区、松江区既有多层加装电梯安全性论证项目招标需求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徐汇区、杨浦区、崇明区、松江区既有多层加装电梯安全性论证项目

2、项目编号:310000000221020101511-00000559

3、项目基本概况:

为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这一“民心工程”,确保加装电梯房屋的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审批管理等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进行房屋安全性论证工作,采购数量为700台。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6、项目预算金额:31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不予接受。

二、项目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投标单位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投标单位。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未被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投标活动的投标单位。

5、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服务地点。

6、投标单位与招标人、其他潜在的投标单位等本项目相关单位不存在利益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等各类投标单位采购。

三、项目概况:

完成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委托的徐汇区、杨浦区、崇明区、松江区既有多层加装电梯安全性论证。

论证要求包含: 对分派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安全性论证工作, 确保加梯施工图设计质量。每台电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及《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原则上应将发现的专业技术问题审至基本无意见,并出具最终论证意见。项目论证过程及办结等业务流程及资料流转均应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开展,确保所有资料可追溯。

工作量计算:全年项目计划委托数为700台,为确保全市申请论证项目得到及时的受理, 确保加梯“民心工程”的顺利开展,招标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无偿追加委托数10%的工作量。若本项目涉及财政资金调整的,甲方可调整委托工作量及合同金额(单价不变),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

四、工作成果:

投标单位收到论证项目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性论证意见,如需对项目资料进行修改的,原则上应审至基本无意见。

最终论证意见由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的相关要求出具,并在最终版本的图纸上加盖电子印章。

在论证项目完成后投标单位应定期向上海市房屋安全监察所报送一套论证意见电子文件, 作为项目存档资料。

投标单位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开展工作中留存的资料也应合规、准确,作为论证项目的过程资料。

五、工作依据及相关法规和规定:

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管理等要求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1) 74号);

3、《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DG/TJ08-2381-2021;

4、《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沪修缮质检【2021】13号。

六、技术标准和规范(以最新标准为准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标准》DG/TJ08-2381-2021;

2、《上海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沪修缮质检【2021】13号。

3、其他国家现行标准等。

七、工作要求:

1、人员要求:

因本项目的重要性,论证审图人员要求如下:

(1)审查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2)本项目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

(3)本项目需配置1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两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此人与投标供应商法人不得为同一人,需为投标供应商本公司在职人员,需提供在职证明文件;

(4)★拟投入本项目的审查人员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中从业人员查询截图;

(5)以上审查人员需满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建管【2021】568号文“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l2、纪律要求

l(1)审查人员应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审查意见。

l(2)提出的审查意见要完整,描述明确、准确,避免发生错审、漏审的问题。

l(3)审查人员不得从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施工图设计工作。

l(4)审查人员应做好所负责论证项目在论证过程中的沟通、解释工作。

八、企业实力要求: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沪建建管【2021】852号文的要求。

★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2023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截图,投标供应商需在此名录中。

九、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乙方服务费由财政资金支付,分三期支付第一次资金拨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第二次资金拨付:工作量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三次资金拨付:工作量完成70%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第四次资金拨付:完成全部工作量或截止财政拨付时间,支付剩余款项(按实结算且不超合同总价的30%)。

验收要求:采购人自行组织检查验收。

十、其他(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需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需考虑最新年度法定薪资的社保调整的因素)都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包括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采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等;技术部分应包括: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竞标思路、计划、标准、工作措施、服务内容、服务方案等,包括:包括人员配备(如:人员数量、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和资历、身份证明复印件、类似工作经验)、配套设备、确保论证服务实施的措施、完成时间、进度计划等方案、组织实施、报告书写方式、论证报告大纲、具体论证工作方案,包括具体论证内容和要求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家储备,以保证论证工作顺利开展:

3、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各类人员的在职情况、工作经验、人员资格等均真实可靠,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误或欺诈或失实,一经查实,采购方有权取消合同;

4、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和资历;

5、提供服务工作质量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中标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8、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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