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协助完成汉源县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顶层设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安排、评估创建工作基础、示范县创建亮点和样板设计、县级示范线路策划、配合做好创建工作督查、迎检验收、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农村公路信息化系统建设,并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使用培训等各项工作。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6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6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汉源县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技术服务 |
1.00 |
960,000.00 |
个 |
交通运输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汉源县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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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示范县创建顶层设计 1.驻地贴身服务,做好顶层设计智囊团作用。 2.协助联络安排交通运输厅、厅公路局等领导对接和相关政策衔接及资料收集工作。 3.协助完成《关于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及相关上报厅、局请示文件。(二)协助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安排 1.协助编制汉源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清单。 2.联络相关专家或领导前往汉源县关于示范县创建进行调研考察及指导。 (三)评估示范县创建工作基础,根据评定细则完善相关工作。 1.根据示范县评定条件、评定指标和评定内容,提出整改任务清单。 2.协助补充示范创建所需的政策文件。(驻地完成) 3.协助交运局审查、汇编、完善创建示范县的文件。(驻地完成) (四)打造示范县创建亮点和样板 1.根据汉源县特色亮点(农路品牌、特色旅游路、红色旅游路等)适时为汉源县争取部、厅相关试点机会。 2.根据汉源县特色亮点编制相关特色地方规范或导则,示范引领管理和标准化制度。 (五)打造县级示范线路 1.根据顶层设计及创建要求,完成《汉源县示范线路及参观点位方案概念咨询》。 2.相关交安、道路、景观、小品、宣传、点位打造咨询。 (六)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督查 1.协助县局开展对辖各乡镇、村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工作。各乡镇、村指导不少于5次。 (七)做好迎检验收各项工作 1.协助汇编完成省级示范县验收材料,并形成特色性封面等工作。 2.协助编制创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及上报、转PDF、美化、上传等工作 3.配合展板咨询等工作。 4.完成宣传片、画册等并通过审查。 (八)农村公路信息化系统建设服务内容及要求
(九)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2)实施方案;(3)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及对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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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至“四好农村路”省级级示范县验收完成。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 1.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至少拟派3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服务质量标准 3.1申报资料满足《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要求。 3.2咨询成果提供电子及纸质成果文件,并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 4.履约验收 4.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全面完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等验收服务工作并创建成功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后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70%。 (2)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并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规发票,如逾期提交发票或所提交发票不合规的,付款期限顺延。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至少拟派3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无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无: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完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等验收服务工作并创建成功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1、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停止拨款、收回已拨付的资金、追究乙方违约责任:①乙方未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协议所要求的报告;②乙方提交虚假内容的报告,或报告质量低下未被甲方接受;③乙方在中期省、部核查中不合格,要求整改仍无法达到审核的要求;④乙方申请拨款时或财务审计时提供虚假的或不完整的资料;⑤乙方项目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协议书及其附件的规定;⑥项目活动质量不符合项目概述和评审文件的要求进度及质量指标。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约定金额的千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保留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究中标(成交)供应商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4其他要求
因系统原因,工期要求以本条为准:合同签订至“四好农村路”省级级示范县验收完成。本项目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战争等),工期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