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县至永定(上杭)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2.采购单位: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对应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5.项目概况
梅县至永定(上杭)高速公路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远期展望线,该项目起于梅县区丙村镇,与梅大高速公路相接,经雁洋镇、松口镇、隆文镇、桃尧镇,终点在梅县区松源镇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相接,规划于福建省上杭县庐丰乡接漳武高速。梅州段项目全长约60公里。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近期计划启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
注:上述路段里程以研究结论为准。
采购包1(梅县至永定(上杭)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止。 初期成果阶段:90日历天,包括现场调研、基础资料的收集、相关部门的资料收集与访谈等,形成《梅县至永定(上杭)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形成各部分内容的核心方案和纲要性成果。 成果深化阶段:40日历天,根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深化成果,形成专家评审成果。 终期成果阶段: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支付比例50%,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3期:支付比例20%,支付比例20%,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并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注:鉴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尚未明确本项目的建设年限,工可上报广东省发改委的时间暂时未能确定,甲方可视项目报批需要,要求乙方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下达项目计划后,对 “工可”报告(报批稿)进行更新并协助报批,不另行增加费用。 |
验收要求 |
1期:1.提交《梅县至永定(上杭)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30份,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经修改完善并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12份(电子光盘一份)。 2.提供报告及文本规格为A3 或A4。全部成果 (包括最终报告、图集、调査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 3.提供项目路线方案(含推荐方案及比选方案)用地红线范围GIS矢量图层数据。 ★4.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管理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4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包括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物探、人员(设备)投入、专家评审费、评审会议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3)此招标价格不包含因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增加深化方案研究等政策变化发生的费用(如开展全线1:2000 地形图测量、工程地质勘察、深化方案研究等内容)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梅县至永定(上杭)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
项 |
1.00 |
2,400,000.00 |
2,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梅县至永定(上杭)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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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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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