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要求
一、项目内容
向社会购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为丰南区内562名残疾人提供入户康复医疗、康复训练、支持性服务等。其中需要提供药物治疗的,药物补贴不低于500元/人;需要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的,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服务满意度达到100%。
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
A包:负责范围为钱营镇,共205人,预算金额:102500元;
B包:负责范围为大新庄镇、小集镇、西葛镇,共195人,预算金额:97500元;
C包:胥各庄镇、青年路街道、大齐乡、岔河镇,共162人,预算金额:81000元。
供应商可投任意包,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先评A包,依次评B包、C包。已被上一包确定为中标人的可以参与其他包评审,按得分高低的顺序排名,但不得再被推荐为中标人。
三、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康复医疗的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证或医师资格证,康复训练的人员需具备康复医师或康复治疗师资格证。
(二)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名单和要求逐一入户,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根据残疾类别和残疾人实际需求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等。
1、康复医疗:
(1)理疗、推拿、针灸、关节松动术。以上服务内容,最低服务时长不低于40分钟。
(2)送药服务
2、康复训练包括:
(1)生活技能训练:饮食动作训练、穿脱衣训练、整洁梳洗训练、如厕训练、长期卧床护理及压疮处理知识;
(2)体能训练:有氧训练、心肺功能训练、运动体操、耐力训练、爆发力训练、肌力训练、协调性训练、平衡训练、灵巧性训练、专项体能训练;
(3)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日常言语交流、家务活动、社会活动或集体活动参与。
以上服务内容,每次至少2个项目,最低服务时长不低于20分钟。
(4)支持性服务:康复知识与实用训练方法培训,培训时长不低于40分钟。
(三)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验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凭证。
(四)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做好该服务项目的系统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