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韶关市是广东省典型的山区市,是广东省地质灾害多发市之一。为积极应对地质灾害的新威胁,构建防灾长效机制,提高地质灾害预防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幸福韶关提供保障,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和韶关市有关规划,结合韶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业监测工作。
本项目建设拟对韶关市内的28个监测点(具体地点详见《第五批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建设计划》)进行监测工作,采用全天候无人值守的自动化监测方式进行监测预警。以智能传感、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向采购人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构建专群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充分依托已有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工作基础,遵循“以人为本,科技防灾”理念,通过对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发展规律的研究,开展重点针对地表变形与降雨等关键指标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支撑地方政府科学决策与受威胁群众防灾避灾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隐患点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目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303022FC
2.项目名称:第五批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48,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1项 |
详见项目 “技术要求” |
3年 |
注:(1)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列为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测试、运输、安装调试、服务、验收、培训、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报价。
采购包1(第五批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需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60%,所有监测设备采购安装并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
3期:支付比例10%,所有监测项目完成验收并提交项目总体监测报告给采购人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剩余款项7%。剩余款项3%作为项目监测维护费,在项目终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系统设备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质保期或售后服务,监测周期为3年,包括1年的施工监测调试验收期和2年的监测维护期,每年度检查维护次数不低于3次/点。自设备安装运行1年的时间内,因隐患点核销相关设备需要变更至其他隐患点的,设备转移(含拆、布设、装、调试等工作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基本要求 ,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监测技术服务及监督设备安装、检测、验收工作,提供项目监测设备的采购、安装、随机零配件、三年的设备维护措施、调试、培训、质保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及省部级单位下达的各项要求等,设备在线率必须达到省部级要求在线率的95%以上。
(三)售后服务要求,(1)需对设备和平台提供不低于三年的免费保修服务,并定期(不少于每季度1次)巡检维护,保证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并向采购人提供维护记录,附现场图片及采购人签字确认文件。 (2)保修期内,监测设备、平台出现故障或是非人为损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 (3)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能够在接到采购人的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远程解决不了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简单故障能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排除,复杂故障能在到达现场后48小时内排除故障或者用备件更换故障设备,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转,并向采购人提交检查的书面报告。若成交供应商未在上述期限内响应或到场维修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向采购人说明并承诺维护期满后,将继续提供进行维护升级服务,服务费用、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共同协商,费用不计入本次投标总价。 (5)每年度检查维护次数不低于3次/点。自设备安装运行1年的时间内,因隐患点核销,相关设备需要变更至其他隐患点的,设备转移(含拆、布设、装、调试等工作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部、省行政部门的要求,对监测平台的调试及现场设备要求整改。
(四)系统设备质量要求,1、设备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设备来源国官方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系统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应将关键主机系统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五)其他,如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未能按照自身所承诺的响应时间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要履行的工作,采购人有权启动约束措施确保采购标的的实施完成,具体形式由采购人确定。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第五批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 |
项 |
1.00 |
1,848,000.00 |
1,84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第五批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采购项目执行标准(包括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采购项目执行以下相关标准: 1、监测方案设计主要技术依据 (1)现场实际踏勘和掌握的边坡地质情况;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 (3)《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 号修正); (4)《广东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征认定和灾害分级标准(试行)》(粤国土资地环发〔2014〕16 号); (5)《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粤办函〔2019〕402 号); (6)《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4月); (7)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粤自然资函〔2020〕236 号 (8)《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 (9)《崩塌监测规范(试行)》(T/CAGHP007-2018); (10)《地裂缝地质灾害监测规范(试行)》(T/CAGHP008-2018); (11)《地质灾害地表变形监测技术规程(试行)》(T/CAGHP014-2018); (12)《地质灾害应力应变监测技术规程(试行)》(T/CAGHP009-2018); (13)《地质灾害监测仪器物理接口规定(试行)》(T/CAGHP016-2018); (14)《地质灾害地声监测技术指南(试行)》(T/CAGHP029-2018); (15)《地质灾害视频监测技术规程(试行)》(T/CAGHP033-2018); (16)《地质灾害地下变形监测技术规程(试行)》(T/CAGHP046-2018); (17)《地质灾害地面倾斜监测技术规程(试行)》(T/CAGHP051-2018); (18)《地质灾害深部位移监测技术规程(试行)》(T/CAGHP052-2018); (19)《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技术指南》(T/CAGHP023-2018); (20)《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22-2006); (21)《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版); (22)《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归档整理技术要求(试行)》(T/CAGHP 047-2018); (23)《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TC93/SC2)。 (24)《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2月印发) (25)《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要求》 |
||||||||||||||||||||||||||||||||||||||||||||||||||||||||||||||||||||||||||||||||||||||||||||||||||||||||||||||||||||||||||||||||||||||||||||||||||||||||||||||||||||||||||||||||||||||||||||||||||||||||||||||||||||||||||||||||||||||||||||||||||||||||||||||||||||||||||||||||||||||||||||||||||||||||||||||||||||||||||||||||||||||||||||||||||||
|
2 |
(一)自动化监测的主要应用范围 1、滑坡监测 (1)滑坡以监测变形和降雨为主,可选择位移、裂缝、倾角、加速度、雨量和含水率等测项,按需布置声光报警仪。设备类型、数量和布设位置根据滑坡规模、形态及变形特征等确定。 (2)土质滑坡宜测项包括位移、裂缝和雨量等,选测项包括倾角、加速度和含水率;岩质滑坡宜测项包括位移、裂缝和雨量等,选测项包括倾角、加速度。 (3)群测群防员应定期开展宏观巡查,包括地表裂缝、建构筑物开裂等宏观变形的监测、地声的监听、动物异常的观察、地表水和地下水(含泉水)异常等观测。 2、崩塌监测 (1)崩塌以监测变形和降雨为主,可选择裂缝、倾角、加速度 、位移和雨量等测项,按需布置声光报警仪。设备类型、数量和布设位置根据危岩体的规模、形态等确定。 (2)土质崩塌宜测项包括裂缝和雨量选测项包括位移、倾角和加速度;岩质崩塌上述宜测项包括裂缝、倾角、加速度和雨量,选测项包括位移。 (3)群测群防员应定期开展宏观巡查,包括崩塌体前缘的掉块崩落或挤压破碎等宏观变形、岩体撕裂或摩擦声音等方面。 3、泥石流监测 (1)泥石流以监测降雨、物源补给过程、水动力参数为主,具体包括雨量、泥位、含水率、倾角和加速度等测项,按需布置声光报警仪。 (2)沟谷型泥石流宜测项包括雨量和泥位,选测项为含水率;坡面型泥石流宜测项为雨量,选测项为倾角、加速度、含水率和泥位。设备类型、数量和布设位置根据泥石流规模和流域特征等而定。 (3)群测群防员应定期开展宏观巡查,包括沟道的堵塞情况、水流的浑浊变化或断流、对洪流砂石撞击声音进行监听等方面。 4、地面塌陷监测 (1)地面塌陷以地下水水位变化为监测内容。 (2)群测群防员应定期开展宏观巡查,包括塌陷周边建筑物变形(作响、倾斜、开裂)、地面变形(地鼓、小型垮塌、地面出现环型开裂、沉降)、人类工程活动(尤其是钻探作业)等现象。 5、监测系统运行过程中,定期对监测对象的宏观变形迹象和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开展记录、检查与维护。 (二)自动化监测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根据《广东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指引》(粤自然函〔2020〕236号)要求,监测预警设备应优先选择运行可靠、功能简约、精度适当、性价比高、安装便捷、易于维护的普适型设备。所选择的监测设备技术参数不低于《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规范》附录B、《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的要求》、《地质灾害监测通讯技术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参数: 例如下表所示: 表1 雨量计(压电式)主要技术参数
表 2 管式含水率仪(含水率/倾角两参数)主要技术参数
表3 GNSS (位移/倾角/加速度三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
表 4 裂缝计(裂缝/倾角/加速度三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
表 5 倾角计主要技术参数
表 6 加速度计(动力学监测仪)技术参数
表 7 泥位计主要技术参数
表 8 GNSS CORS 站主要技术参数
(三)自动化设备的安装的一般要求 1. 设备的安装应保证监测设备的安全性,安装方法应符合监测设备的测量原理及测量条件。 2. 设备安装应考虑监测设备的复用性。 3. 安装应尽可能稳固、美观,整体宜采用蓝、白、灰等进行搭配。 4.设备维护方法应简单易推广,维护工作应做到准时、及时、长时。 (四)自动化监测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1.对采用地埋件安装立杆的监测设备, 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 上端为地脚螺栓螺纹, 下端为防拔结构; 在保障稳定性需求前提下, 可采用预埋箱、地插胀杆等新型绿色安装方式。地埋件应保持水平,上端与监控立杆法兰盘应可靠配合。 2.对采用混凝土浇筑安装立杆的监测设备, 立杆长 2m 时混凝土底座长*宽*深不小于500mm*500mm*600mm,立杆长 3m 时混凝土底座长*宽*深不小于 600mm*600mm*800mm, 立杆长5-6m 时混凝土底座长*宽*深不小于 800mm*800mm*1000mm。 3.对于地插胀杆式的新型安装方法,应保证钻孔直径不小于胀杆直径,地插部分长度不小于600mm,地插深度不小于600mm。并采用原位土和泥浆填充空隙,保证仪器安装稳定。 4.监测基础地面平台长、宽不小于400mm,露出地面高度不小于200mm。 5.采用悬挂安装的仪器设备,应配备仪器安装背板,并安装不少于3 颗 φ6mm 的膨胀螺钉固定。 6.对需要采取避雷措施的监测仪器设备,基础施工时应预先埋入接地电极。 7. 基坑开挖属隐蔽工程,开挖时应按施工流程做好影像记录以备查验。 8.监测工作须在监测点位的基础达到稳定状态后开展,监测数据也应在此之后方可被认为有效。 9.CORS 站观测墩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依据基准站建站地理、地质环境,观测墩可分为屋顶观测墩、土层观测墩和基岩观测墩,观测墩的建造要求如下: 9.1)对于基岩观测墩,内部钢筋与基岩紧密浇筑,浇筑深度不小于0.5m;对于土层观测墩, 钢筋混凝土墩体地下埋深不小于1m (冻土层上, 墩体重心原则上应位于冻土层以下不少于0.5m); 9.2)观测墩主筋不低于M16规格, 配筋不低于M10规格, 主筋长度不小于相应观测墩高; 9.3)屋顶观测墩所在建筑物应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顶观测墩长宽高尺寸不低于1000×1000×300mm,钢筋混凝土墩体应位于房屋承重柱、梁上; 屋顶观测墩与屋顶面接合处应做好防水处理。 10.根据监测设计方案,将对应类型的传感器安装在指定位置。 11.雨量计应检查压敏(电)感应区是否水平, 且安装高度选定后, 不得随意变动,以保持历年降雨量观测高度的一致性和降雨记录的可比性。 12. GNSS 立杆直径≥140mm,管壁厚度≥3mm,并加装防雷设施。 13.裂缝计在灾害体主裂缝位置应尽可能垂直穿过裂缝安装,拉绳必须通过保护管进 行保护,激光式裂缝计标靶必须固定,且标靶面积不小于 500mm×500mm。 14.倾角计、加速度计等应将传感器埋入浅层或固定在灾害体表面及水泥台上,以便 准确反映灾害体变化。 15.管式含水率计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5.1)监测点位选择时,应尽量选择土层较厚且碎石杂质较少的区域安装,土层厚度一般不小于1米; 安装点位附近有裂缝时, 应保持1米以上的直线距离; 安装后含水率仪周边50cm范围内若发展出裂缝,需要及时更换点位,以避免数据异常。 15.2)安装前需采用手动或机械取土钻竖直向下打孔, 孔径一般大于传感器外管直径的2~3mm,孔深大于等于传感器所标识的监测区域, 保证各层传感器的埋设深度准确对应, 避免安装后部分含水率传感器外露。 15.3)安装时需采用原状土泥浆回灌的方式,灌浆后泥浆应溢出地表,以保证传感器与土体之间紧密接触。 15.4)安装后需立即检查安装数据质量(以安装后30分钟内的前3包数据为准),一般要求相邻两层土壤含水率数据差不超过±4%,全部层差不超过±6%,若层差偏差较大, 应尽快拔出重新进行灌浆安装,直至达到层差要求。 15.5)具备免标定(校准)功能的管式含水率计可直接检查安装数据质量, 要求同“d)”。 15.6)不具备免标定(校准)功能的管式含水率计,须采用现场环刀取样烘干法或原位取样室内烘干法的任一种方式来标定, 然后现场或远程设定参数。标定工作全部完成后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要求同“d)”。(现场环刀取样方式要求每组监测层不少于4个200cc的环刀,原位取样方式要求土样不小于50kg) 15.7)设备周围50cm内不应有金属,以免干扰传感器采集和信号传输。 安装后,不应采用影响水分入渗或迁移的装置进行防护,以免数据失去代表性。 16.泥位计立杆和横杆管径应分别≥140mm、76mm,管壁厚度≥4mm,支撑杆管径和长度视实际需求而定,要求雷达传感器晃动幅度不超过精度范围。 17.需配备太阳能电池板的仪器设备,应将太阳能支架固定在立杆上,并确保太阳能 板受力均匀,朝向为南向。 18.采用外置传输天线的设备应通过机箱预留开孔固定在机箱外侧。 19.设备安装完成后, 应整理接线, 收纳美观。对安装的所有监测仪器支架进行接地电阻测试,达到防雷设计规范。及时清理安装现场残余垃圾,保护环境。 20.设备安装完成后, 现场应统一安装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仪器标识牌,仪器设备二维码应刻蚀、印刷或贴于仪器外壳明显处,并防止损毁。 (五)自动化监测设备联调联试要求 1.对所有外接连接线(电源线、数据线)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电源线正负极连接是否正确,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2.连接太阳能电池板与充电控制器线缆,检测太阳能充电控制器负载端输出电压。 3.依顺次连接传感器、电源、太阳能电池板控制器、天线与主机线缆等。 4.检查数据采集、传输通讯情况,查看远程客户端是否收到测试数据及收到的测试 时间、数据量,并检查分析测试数据的合理性。 5.如数据异常,依次检查传感器、供电电源、传输天线,排除故障直至传输正常。 6.信息送达调试。包括预警信息下发测试、预警喇叭现场远程唤醒测试、采集频率 动态调整测试等。 (六)安装记录 1.设备进场安装前,应组织现场验收并填表。 2.安装记录应包括监测点位信息、基础施工、安装调试步骤、过程影像记录等内容。 3.监测点位信息应包括灾害点名称、编号、 经纬度、 施工过程图、施工单位等信息。 4.基础施工包括施工条件、基础尺寸、施工时间等内容。 5.对安装过程进行拍照记录填表(照片主要包括施工前(监测点位裂缝分布、地形地貌)、施工中(基础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安装完成后设备整体等。 (七)设备管理 1.设备管理包括二维码信息编制、监测设备防护、监测设备标识牌建立等内容。 2.对每台设备应编制二维码信息,野外可通过移动设备扫描快速检索到设备信息及实时监测数据曲线,二维码信息须与设备安装记录信息一致。 3.监测设备建成后,应参考《地质环境监测标志》(DZ/T 0309-2017)设置标识警示牌,标识牌宜采用醒目标识及警告内容。 4.对于本身保护要求较高或位于房前屋后、公路旁、农用地内等受人为活动直接影 响的监测点位,应修建围栏、防护网等防止破坏。 (八)设备验收 1.对照监测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监测仪器指标符合性、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仪器设备工作状态,各部分组件安装是否齐全。 3.检查仪器设备安装记录表、资料归档、后续维护人员等信息。 4.检查仪器设备监测数据库,查看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5.明确仪器设备服务周期,确保后期运行正常及维护及时到位。 6.按要求填写设备验收记录表, 一处滑坡一张表。 (九)运行维护 1.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设备故障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护,维护工作应及时上报系统存档记录。 2.汛期内每月对监测点位进行巡检,检查有无破坏迹象,对已被破坏的监测点进行记录,及时填表上报并快速解决。非汛期每季度巡检一次。 3.每季度检查太阳能充电面板,对有灰尘、积雪覆盖的太阳能电池板进行清理;对树木生长导致太阳能电池板被遮挡的监测点位,应及时修剪树枝。 4.具备电量自动测量功能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观察仪器电池电量; 无电量自动测量功能的仪器设备, 应每月进行人工检查。对电量不足的仪器设备, 应及时进行人工充电或更换电池。 5.每季度检查仪器机箱内部状态,对有异物的机箱进行清理;对锈蚀的接线端子进行更换。 6.工作期内出现数据异常的监测仪器设备, 须在发现异常后48小时内响应, 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排除异常。 7.雨量计应保持传感器探头无异物遮挡,避免影响仪器测量精度。 8.裂缝计应每季度检查出线口,避免灰尘堵塞,影响钢丝绳收放; 检查钢丝绳绷紧程度,对过松的裂缝计采取紧固措施。 9.监测设备质保期不低于2年,后期年运行维护费不宜低于建设投资的15%,可根据灾害点数量、分布及维护难度等情况适当调整。
|
||||||||||||||||||||||||||||||||||||||||||||||||||||||||||||||||||||||||||||||||||||||||||||||||||||||||||||||||||||||||||||||||||||||||||||||||||||||||||||||||||||||||||||||||||||||||||||||||||||||||||||||||||||||||||||||||||||||||||||||||||||||||||||||||||||||||||||||||||||||||||||||||||||||||||||||||||||||||||||||||||||||||||||||||||||
|
3 |
自动化监测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通过对隐患点的裂隙、危岩体的形变位移、降雨等影响滑坡安全的重要因素进行专业自动化监测,采集监测数据,利用4G网络实时传输系统,结合人工巡查情况,对该点监测数据进行专业判读分析处理,做到临灾预报,达到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该隐患点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目的。 (二)服务要求 1、监测任务 (1)滑坡以监测变形和降雨为主,具体包括位移、裂缝、倾角、加速度、雨量和含水率等测项,按需布置声光报警仪;定期开展宏观巡查,定期提交监测报告等; (2)崩塌以监测变形和降雨为主,具体包括裂缝、倾角、加速度、位移和雨量等测项,按需布置声光报警仪;定期开展宏观巡查,定期提交监测报告等; (3)人工巡查,根据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应坚持“以人为本,科技防灾”的原则,在自动化监测的基础上,定期进行人工巡查,通过宏观迹象巡查、结合监测数据分析和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综合研判隐患风险等级,在发现可辨识的灾害前兆时,进行临灾预警等; (4)设备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选用运行可靠、功能简约、性价比高、安装便捷、易于维护、可实现智能预警的普适型监测设备,具体参数以《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技术指南(试行)》为准。监测设备安装好之后,需实现与省厅和地方监测预警平台对接,并调试至稳定运行。 2、监测内容 根据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情况制定监测设计方案并通过评审,根据设计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包括采购相应的设备及安装、运行维护;建设监测数据库与预警预报系统,为地质灾害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工作提供全流程信息服务支撑。实施预警,通过宏观预警、专业预警与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综合分析实施分级预警。 3、监测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受威胁对象为中心,重点监测、一般监测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措施,以确保各项措施实施起效之前,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