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指标为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任一项不满足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否决。★号标注在序号前,指本序号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号标注在段落前,指仅本段落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标的
★1、标的名称
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项目第九标段(第一批)
★2、标的内容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33.534798 万元。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给予 10%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依据现行技术规范及监测技术细则规定,通过对南水北调亦庄调节池一期、南干渠、亦庄调节池二期及大兴支线工程进行安全监测,确保工程质量及运行安全。
主要有(但不限于):
(1)《引调水隧洞监测技术导则》DB11/T 1938-2021
(2)《水工隧洞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 764-2018
(3)《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
(4)《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 T 5178-2016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7)《岩土工程安全监测手册》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8)《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实用化要求及验收规程》DL/T 5272-2012
★3、服务内容
(1)亦庄调节池(一期)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建筑物沉降、沉降基点复测(二等)、内观仪器自动采集、地下水位观测、安全监测设施一般性维护。
(2)南干渠输水隧洞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建筑物沉降、沉降基点复测(二等)、内观仪器自动采集和人工采集、安全监测设施一般性维护。
(3)亦庄调节池(扩建)监测:监测内容包括建筑物沉降观测、沉降基点复测(二等)、未实现自动化的内观仪器人工采集、安全监测设施一般性维护。
(4)安全监测费用(大兴支线):监测内容包括垂直位移、水位计井(浮子式)、水位计井(静压式)、水尺。
4、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
1)项目负责人
①职称:
第一等次: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第二等次:具备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称。
第三等次:不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业绩:
第一等次:担任过量测类或测绘类或勘测类等监测项目2项及以上的负责人。
第二等次:担任过量测类或测绘类或勘测类等监测项目1项的负责人。第三等次:未担任过量测类或测绘类或勘测类等监测项目的负责人。
2)项目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一等次:有2名及以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相当职称),且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测量相关专业。
第二等次:有1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相当职称),且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测量相关专业。
第三等次:无以上专业人员。
★(2)安全监测服务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服务内容编制服务方案并报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
②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日常运行维护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安全监测技术规程》、《安全监测资料分析整理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开展工作。
③供应商配备的人员数量及资质、相关设备须满足服务要求。
④供应商每月5日前收集整理上一月的自动化监测数据。
⑤遇特殊情况(工程检修、暴雨、地震以及其他特殊工况)或采购人另有要求时,供应商须进行加密监测。
⑥若供应商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数据异常,须进行数据分析,并在当天以简报形式报采购人相关部门。
⑦供应商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安全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报采购人相关部门。
⑧供应商应于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形成季度数据分析报告,报告内包括数据测次、过程线、初步分析成果、结论及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更换和简要说明等。
5、组织方案或解决方案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提出各项实施组织方案或解决方案。
(1)亦庄调节池(一期)监测
第一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服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设备机具配备等;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工作流程清晰,重点明确;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主要技术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设备机具配备与监测项目相匹配。
第二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服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设备机具配备等;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工作流程清晰,重点明确;但服务时间安排或人员安排或设备机具配备有缺失,或时间安排计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或主要技术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设备机具配备与监测项目不匹配,缺乏针对性。
第三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但工作流程不清晰,或重点不明确。
第四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但监测方法阐述简单,未与服务内容对应,可操作性差。
第五等次: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有缺失,或存在不合理。
(2)南干渠输水隧洞监测
第一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服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设备机具配备等;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工作流程清晰,重点明确;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主要技术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设备机具配备与监测项目相匹配。
第二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服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设备机具配备等;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工作流程清晰,重点明确;但服务时间安排或人员安排或设备机具配备有缺失,或时间安排计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或主要技术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设备机具配备与监测项目不匹配,缺乏针对性。
第三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但工作流程不清晰,或重点不明确。
第四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但监测方法阐述简单,未与服务内容对应,可操作性差。
第五等次: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有缺失,或存在不合理。
(3)亦庄调节池(扩建)监测
第一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服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设备机具配备等;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工作流程清晰,重点明确;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主要技术人员安排明确到具体人员;设备机具配备与监测项目相匹配。
第二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服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设备机具配备等;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工作流程清晰,重点明确;但服务时间安排或人员安排或设备机具配备有缺失,或时间安排计划未明确到具体时间,或主要技术人员安排未明确到具体人员,或设备机具配备与监测项目不匹配,缺乏针对性。
第三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监测方法与服务内容相适应,阐述系统详尽;但工作流程不清晰,或重点不明确。
第四等次:方案内容包括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但监测方法阐述简单,未与服务内容对应,可操作性差。
第五等次:监测方法、工作流程等主要内容有缺失,或存在不合理。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