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标段划分及预算金额:
标段 |
项目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2022-2024年度金华市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及“一举多用”试点研究项目 |
开展2022-2024年度全市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市级核查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外业举证“一举多用”研究,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86万元 |
2 |
2022-2024年度金华市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汇总项目 |
开展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汇总,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54万元 |
★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出以上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标段一:2022-2024年度金华市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核查
及“一举多用”试点研究项目
1、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1)工作范围。金华市婺城区(开发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9个县(市、区)。
(2)工作主要内容。
1.开展2022-2024年度全市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市级核查工作。
2.开展自然资源外业举证“一举多用”研究。
2.《土地调查条例》(2018年修订版)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5.《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6.《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
7.《2022年度浙江省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8.《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10.《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17)
1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12.《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浙江省2022年度日常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
13.自然资源部有关2022-2024年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
1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有关2022-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
3、工作要求
(1)市级核查工作。
1.开展指导。围绕2022-2024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方案、调查工作要点、数据建库标准、外业核查重点等内容,在变更调查工作中,分年度对县级变更调查工作进行指导。
核查对象、内容。
1)核查对象。全市各县(市、区)所有国家下发图斑、县级补充提取等图斑。
2)核查内容。
一是100%内业检查。对照2022-2024年度变更调查的卫星遥感影像底图和举证照片,对全市各县(市、区)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质量及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面积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重点图斑开展外业核查。对重点图斑开展外业核查,查清图斑现状、地类,详细记录图斑实地情况;
三是问题图斑跟踪核查。市级核查形成的问题图斑列表和成果数据库检查意见,及部、省反馈的问题图斑,应及时向各县(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反馈,并做好整改结果的跟踪确认工作;
四是数据库质量检查。对各县(市、区)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数据库质量检查,应用与国家或省级一致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及核查软件对各县(市、区)上报的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是否满足上报要求,以及成果数据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五是编制核查报告。及时开展核查记录表、汇总表、各图斑实地照片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汇总,编写市级核查报告,形成核查成果;
六是开展日常变更工作。指导县级日常变更工作,并对全市2023-2025年日常变更成果进行市级核查。
一是错误率要求。对全市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核查,提高各县(市、区)变更调查成果质量,最终成果通过省、部级核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单项差错率和变更图斑总体三项差错率均小于2%。
二是核查重点。县级自提图斑、国家下发督查跟踪图斑、疑似新增建设图斑、疑似拆除图斑、新增耕地图斑、耕地变化图斑、园地、林地变化图斑及单独图层变化图斑等实地变化情况的更新准确性、规范性及真实性。
(2)自然资源外业举证“一举多用”研究。研究提高自然资源调查举证成果的适用广度,形成标准化的通用数据,分析各类自然资源外业调查举证成果数据的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进行整理入库,形成举证成果库,实现外业举证成果共享、复用,避免同一图斑反复举证,促进变更调查举证成果与耕保、执法、林草湿调查等工作互通共用,研究统一外业举证规范,探索各业务线在工作中外业举证方式、成果格式、信息、接口等转换和公开交换,构建举证成果的共享服务能力。
(3 )其他要求
1.为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应商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由专人负责协调项目对接,协助采购人开展变更调查的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不能随意调整,若确需调整需征求采购人意见。项目组需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测绘及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持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等的相关人员。
2.根据省厅工作要求、技术标准开展市级核查工作。
3.投标人需自备本次项目所要求的核查软件;
4.本项目的所有过程数据及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资料和采购人因本项目提供的其他相关成果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5.投标人须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完成核查任务,不受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作业单位干扰。
6. 自然资源外业举证“一举多用”研究形成《金华市自然资源外业举证“一举多用”研究试点报告》及相关专业调研报告。项目通过省级评审。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变更调查成果通过部级核查。
(2)按部、省相关要求要求,分年度分批次完成各县(市、区)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核查,完成省、部级核查反馈意见整改上报。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需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9576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扣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款项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95763。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
(2)全市2023年度变更成果上报省级核查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5%;
(3)全市2024年度成果通过部级核查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5%。
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
(二)标段二: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汇总项目
1、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1)工作范围。金华市婺城区(开发区)、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9个县(市、区)。
(2)工作内容。
1.完成对全市部下发2022-2024年度年初基础数据的校核整理;
2.根据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开展对全市各阶段调查数据、内业数据的统计、汇总(包括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等细化调查成果);
3.完成全市2022-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汇总、分析等工作。按照部、省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9个县市(区)国土变更成果及细化调查成果(设施农用地)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市级变更调查成果并更新调查数据库,建立全市细化调查成果数据库,形成2022-2024各年度各类统计口径的汇总分析数据,及全市2022-2024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分析报告,制作相关图件。
4.开展相关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5.做好2022-2024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过程中市局交办其他工作内容。
2、技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5.《2022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6.《浙江省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8.《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
10.《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
11.《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12.其他部、省、市后续下发的关于2022-2024年度变更调查(包括细化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方案及技术规程等各文件。
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通过省级验收或部级核查并下发数据成果。
4、项目成果
1.金华市2022-2024各年年初数据汇总成果(含各类统计口径)(Excel格式或mdb格式);
2.金华市(县级)2022-2024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增量数据包(UPD格式);
3.金华市2022-2024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分析报告(Word格式);
4.金华市2022-2024各年度设施农用地细化调查汇总报告(Word格式);
5.金华市2022-2024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各类数据统计表(Excel格式);
6.根据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部、省要求的其他相关成果资料。
5、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需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9576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扣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款项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95763。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
(2)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经省级验收或部级下发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5%;
(3)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经省级验收或部级下发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5%。
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