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采购要求概况 |
项目预算 (人民币:万元) |
路县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策展项目服务 |
组建项目策展团队,就展览工作为采购人提供全程策划、咨询服务:(1)依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工作;(2)根据策展理念及展览内容指导形式设计工作;(3)协助布展施工团队,落实展览内容设计及形式设计效果;(4)促进各团队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达到采购人对于本展览项目的 目标要求。 |
219.1000 |
一、商务要求
序号 |
项目 |
商务要求 |
1 |
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后 9 个月内完成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二、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展览文本应正确把握路县故城遗址博物馆定位,充分反映路县故城遗址历史文化价值。
2.展览文本应确保科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对多媒体、场景等辅助展项提出意向方案,为展览形式设计工作打好扎实基础。
3.在展览形式设计、布展施工、运营培训阶段,服务团队应全程跟随、提供技术支持。团队应与有关各方充分对接,确保最大限度实现展示效果,充分落实展览意图。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本)。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本)。
3、文化部.《博物馆管理办法》2005年第35号令。
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博物馆条例》.2015年第659号令。
5、文化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2003年第26号令。
6、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2015。
7、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WW/T0088-2018。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WW/T0089-2018。
9、北京市文物局.《博物馆服务规范》(北京市).DB11/T 1517-2018。
10、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博物馆条例》.2000年第23号令。
(三)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数量:咨询服务1项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整体项目周期预计为9个月,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展览大纲》编制
与采购人沟通协调项目需求,征询各方意见;进行实地调研,充分考察考古遗址;收集展览相关研究资料,深度发掘遗址历史文化价值。制定展览大纲框架和初步策划方案,编制完成《展览大纲》。
第二阶段《展览文本》编制
协助采购人完成展品、图片、数字化成果等展览资产的梳理工作,编制展品清单。结合采购人需求和展览资产等条件,在《展览大纲》基础上,对内容进行调整与深化,完成延伸设计,包括编写完整的版面图文、展品说明牌、辅助展项创意策划及说明、多媒体概念脚本等,最终形成《展览文本》。
第三阶段形式设计指导充分对接并全程参与展览形式设计工作,把握设计方案总体效果。向形式设计团队介绍展览策划基本理念,协助其正确、充分理解展览内容;对形式设计方案总体效果进行把关,确保内容向形式转化的准确性;参与各辅助展项设计制作过程,根据形式相关需求,对展项内容进行深化调整,提供中英翻译等相关服务支持。
第四阶段布展施工协助及运营培训
参与布展施工工作,协助落实展览内容设计及形式设计效果,协助解决工作过程中与内容相关的问题。同步撰写讲解词,为讲解员培训、博物馆智能化导览等配套工作提出切实建议。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各项成果均应达到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其中路县故城遗址博物馆展览文本由采购人报相关主管部门或专家论证通过;若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各阶段工作成果,采购人存有异议应于收到工作成果后7日内提出,且成交供应商应全力配合修改。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外泄露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采购人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2、供应商近五年(2018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担过考古文物类展陈大纲编制或策展服务项目(不含设计及施工内容)的经验。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文博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承担过考古文物类展览展陈大纲编制或策展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中具有文博领域专家学者(副高职称及以上)。同时,团队中具有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硕士及以上学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