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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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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230000449713 文档页数:88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可选择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加了系统水印的投标文件打印的纸质版,否则视为无效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均不造成投标无效。

(四)★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经营者继续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0天内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届满之日前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备案。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

(一)服务范围: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

(二)服务要求:中标人须在服务期内向采购人提供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服务,包括大米、食用大豆油、肉类、鲜活水产品、蔬菜类、副食品类和早餐、应节食品、奶类及水果类。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前用餐人数约170人,月采购量约5.6万元,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求根据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或合同期满先到为准。

(四)服务标准: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采购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所述标准。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供货期

大米、食用大豆油、肉类、鲜活水产品、蔬菜类、副食品类和早餐、应节食品、奶类及水果类。

236.16万,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具体终止时间以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或合同期满先到为准。

(二)、项目服务范围

1.采购使用单位为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采购的戒毒人员伙房物资包括大米、食用大豆油、肉类、鲜活水产品、蔬菜类、副食品类和早餐、应节食品、奶类及水果类。供货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根据《戒毒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办法》考核合格后续签。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的采购合同。

2.验收、考核依据及相关说明:

(1)参照《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直属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另附);

(2)参照《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另附);

(3)参照《戒毒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办法》执行(另附)。

(三)、项目要求

1.基本原则

(1)确保食品安全的原则:所供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确认原则: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戒毒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办法》(另附)考核合格后续签的方式。

2.中标人的相关要求

中标人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供应资格的;

(2)中标供应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

(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戒毒所供货的;

(5)有行贿、给回 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6)工作人员为戒毒人员私传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戒毒所管理规定的;

(7)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所内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

(8)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2.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

3.由于戒毒所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戒毒所出入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4.必须明确各类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

5.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供货,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6.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中标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含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若因特殊情况(如商家停产或天气因素等)确实需要变更的个别商品,经采购人同意,必须以质量较高的同类商品代替。

8.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或验收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约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内容不符,采购人退货后将相关情形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如遇不可抗力(如停电、停水、厨房装修等情况)造成采购人不能正常供应饭菜时,中标人应具有解决配餐的能力。

10.中标人在考核周期内扣分累计多于20分的或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1.食品溯源要求:中标人以有效满足产品溯源为原则,建立健全产品溯源管理制度,对供应配送的各种食品(包括调味品等)的各流通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进货、储存运输等情况)节点进行记录,并将相关食品产地、供应商、检验合格证明、运输及进库储存、交付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同时,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随时提供核查资料。

12.验收时需提供:生产企业与中标人的销售合同、生产企业的送货单和销售发票、中标人与采购人的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据及销售发票等。

13.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将需求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由中标人负责当次采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14.合同期内供货价格调整说明:(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合同的价格调整均按下列要求执行,每半年调整一次)

(1)第一年合同期限内前半年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货物价格。

(2)合同执行半年后,由采购人组织进行戒毒人员生活物资市场价格调查。市场调查对象范围:佛山市三水区,选取不少于三家具有相应资质的配送公司进行询价,或双方派代表到大型综合批发市场询价,选取平均价作为市场调查价。市场调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价格涨跌幅在±5%(含本数)以内的不予调整;市场价格上涨超过5%的,由中标人提出价格调整申请,采购人同意后进行调价;市场价格下跌超过-5%的,中标人需进行价格下调。

(3)价格重新调整的原则:半年后首次市场调查时,涨跌幅=(本次市场调查价-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00%;第二次及以后市场调查时,涨跌幅=(本次市场调查价-上次市场调查价)/上次市场调查价×100%。按照合同中的中标下浮率进行调价(中标下浮率=(单价最高限价-结算价)/单价最高限价×100%)。调整价格按照实际涨跌幅进行,即:调整后价格=本次市场调查价×(1-中标下浮率)。结算价格按照调整后价格核算。

(4)如采购人所需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报价品种,由中标人与采购人根据市场调查价格确定单价最高限价,同样执行中标下浮率。

(5)中标下浮率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改变。

3.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形式,根据《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服务考核管理办法》、《戒毒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商考核办法》考核合格后续签。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的采购合同。

(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金部分扣除,中标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退还说明:如不再续签合同,则在第一次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续签合同,则在第二次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缴纳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2)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提供物品或交货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使采购人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采购人仍然需要的,中标人应如数补交,并向采购人偿付逾期货物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1%的违约金;如采购人不需要,中标人应支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5%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先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中标人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至采购人有证据证明中标人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中标人擅自将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采购人可以拒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偿付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总值的 5%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先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连续出现3次类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中标人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采购人仍然需要中标人交货的,中标人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但中标人需按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因食用中标人所供货品而导致人员食物中毒的,经卫生防疫部门确定为中标人责任的,中标人需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7)中标人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8)采购人认为中标人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的,双方协商不成时,经鉴定中标人所供货品确为伪劣商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货品的检测费用及违约费。

(9)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履约保证金因扣罚导致不足项目要求的金额时,中标人须无条件及时缴纳至符合项目要求的金额。

(四)不良记录及投诉

  参照《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购买服务考核管理办法》。

(五)物资验收

1. 参照《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直属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生活物资验收管理办法》验收。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3.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4.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5.合同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两次以内的抽查(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接到投诉调查而送检不受此次数限制),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对抽查发现货物质量(含包装)不合格的,对该批次产品作出更换、退货、扣除5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处理;合同期内两次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可为相同或不同货物),全部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6.验收流程

(1)做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

(2)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核对→索证→抽查(检测)→数量、重量验收→入库→制单→签名的程序完成验收。验收时,中标人可提供票证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采购人查验原件后索取加盖中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归档留存。

(3)包装数量在 10 件以下的,抽查 2 件;11 至 19 件的,抽查 20%;20 件以上 50 件以下的抽查 15%,数量在五十包以上(含五十包)的抽查率为 10%。

(4)重量验收:过磅验收,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标注净重量与实际重量之差不得大于标注净重量的 1%。

7.退(补)货流程

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戒毒人员生活物资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8.验收记录

对每次验收的物资均记录物资名称、数量、验收情况等事项,并由送货人签名确认。

各货物价格及质量要求

(一)★所有食材要求为非转基因食品。

(二)所有食材须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原则上只采购国产食材,如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采购进口食材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三)★投标人投标时,以下《伙房生活物资最高限价》中采购的产品应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清晰列明对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牌、制造商名称”。《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各投标人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响应,例如若投标人无供应散装熟食类的许可资格,则应响应提供预包装类熟食。

(四)伙房生活物资最高限价表

伙房生活物资最高限价

 

 

 

 

 

 

序列

类别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

粮食面点

 

大米

约25公斤/包

公斤

5.20

2

全麦面包

≥45克/包,散装或预包装

公斤

20.00

3

速食荞麦面

≥55克/包,散装或预包装

2.00

4

馒头

≥70克,散装或预包装

0.95

5

花卷

≥70克,散装或预包装

1.20

6

豆沙莲蓉包

≥70克,散装或预包装

1.20

7

椰丝包

≥70克,散装或预包装

1.50

8

食用油

大豆油(非转基因)

约10升/罐

13.50

9

新鲜肉类

五花肉(有皮)

常规

公斤

28.00

10

排骨

常规

公斤

46.00

11

有皮上肉

常规

公斤

25.50

12

瘦肉

常规

公斤

34.00

13

猪脚

常规

公斤

33.00

14

扇骨

常规

公斤

30.00

15

猪红

常规

公斤

5.00

16

鸡肉

光鸡,每只0.6—3公斤

公斤

19.00

17

鸭肉

光鸭,每只0.6—3公斤

公斤

16.00

18

冻肉类

冻鸡腿

常规

公斤

16.50

19

蔬果类

生菜

/

公斤

5.30

20

通心菜

/

公斤

5.00

21

菜心

/

公斤

5.50

22

包菜

/

公斤

3.00

23

大白菜

/

公斤

2.80

24

上海青

/

公斤

6.00

25

西红柿

/

公斤

6.60

26

冬瓜

/

公斤

3.00

27

茄瓜

/

公斤

5.10

28

黄瓜

/

公斤

4.50

29

南瓜

/

公斤

3.00

30

节瓜

/

公斤

5.00

31

白萝卜

/

公斤

2.30

32

绿豆芽

/

公斤

2.80

33

马铃薯

/

公斤

4.00

34

生姜

/

公斤

9.50

35

生葱

/

公斤

10.00

36

蒜头

/

公斤

9.00

37

苹果

/

公斤

9.60

38

雪梨

/

公斤

8.00

39

香蕉

/

公斤

4.50

40

鲜活水产品、蛋

鲩鱼

/

公斤

16.50

41

鳙鱼

/

公斤

16.00

42

罗非鱼

/

公斤

16.50

43

鳊鱼

/

公斤

16.50

44

鸡蛋

散装

公斤

12.00

45

咸蛋

≥60克,散装或预包装

1.40

46

常温牛奶

≥250ml/盒,预包装

3.00

47

酸奶

≥90g/盒,预包装

2.30

48

豆类、豆制品

黄豆

散装

公斤

7.50

49

绿豆

散装

公斤

10.80

50

水豆腐

散装或预包装

公斤

4.00

51

豆腐干

散装或预包装

公斤

11.00

52

花生米(生)

散装

公斤

11.00

53

豆豉

定制包装

公斤

9.00

54

腐竹

散装或预包装

公斤

26.50

55

副食品、调味品

精制盐

≥500克/包,预包装

1.60

56

生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00

57

白糖

定制包装

公斤

7.50

58

味精

定制包装

公斤

12.00

59

腐乳

定制包装

公斤

11.60

60

 盐焗鸡粉

定制包装

公斤

34.00

61

胡椒粉

定制包装

公斤

22.00

62

豆瓣酱

定制包装

公斤

8.00

63

蚝油

定制包装

公斤

6.10

64

白醋

定制包装

3.00

65

陈醋

定制包装

8.00

66

老抽

定制包装

6.20

67

生抽

定制包装

5.50

68

辣椒粉/干辣椒

散装

公斤

20.00

69

木耳

散装

公斤

32.00

70

萝卜条

定制包装

公斤

6.50

71

榨菜/榨菜丝

定制包装

公斤

5.00

72

梅菜

散装或预包装

公斤

6.70

73

酸菜

散装或预包装

公斤

6.50

74

干紫菜

散装

公斤

98.00

75

海带

散装

公斤

18.00

76

面粉

定制包装

公斤

5.80

77

米粉

定制包装

公斤

9.00

78

纯净水

≥550ml/瓶,预包装

1.60

79

方便面

≥80克/包,预包装

1.60

80

带壳咸干花生

散装或预包装

公斤

15.00

81

饼干

定制包装

公斤

20.00

82

糖果

定制包装

公斤

20.00

83

汤圆

定制包装

公斤

8.90

84

粽子

≥250克,散装或预包装

3.50

85

月饼

≥150克,散装或预包装

6.50

(五)大米的要求

1.大米的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大米的质量:

(1)大米品种要求:加工精度为国标三等的早籼米或以上。

(2)大米质量标准:不完善粒≤4%,杂质≤0.30%,碎米粒≤25%,水分≤14.5%,黄粒米≤1%,加工精度为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 1/5 的占 80%以上;无污染、无虫害,无异常色泽、气味和口味,无异味或霉变味,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外包装良好,标明厂名、品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三分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 1354)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 2715)。

3.大米包装规格:约25公斤/包。

4.大米要求的资质证明: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大米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大米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2、《出厂检验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5.大米品质标准不低于下表内容,GB1354(大米),GB2715(粮食卫生标准):

序号

内容

质量标准

1

加工精度

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1/5的占80%以上

2

不完善粒%

≤4.0

3

最大限度

杂质

总量%

≤0.30

4

糠粉%

≤0.20

5

矿物质%

≤0.02

6

带壳稞粒粒/kg

≤5

7

稻谷粒粒/kg

≤6

8

碎米总量%

≤25.0

9

小碎米%

≤2.0

10

黄粒米%

≤1.0

11

水份%

≤14.5

12

六六六(以成品粮计)mg/公斤

≤0.05

13

滴滴涕(以成品粮计)mg/公斤

≤0.05

14

黄曲霉毒素B1 μg/公斤

≤10

15

汞(以Hg计)mg/公斤

≤0.02

16

色泽、气味、口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17

标签检验

符合GB2715 标准第九款要求

6.大米配送: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

7.大米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大米入库时,按“先入先出法”摆放大米,严格控制仓库储存量,避免造成大米入库的交叉批次。

8.大米质量的基本检查:

大米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大米应无损伤、发霉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

对大米检查如下:

(1)大米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大米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大米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大米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和承载物内;大米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大米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9.大米的验收时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大米中发现虫蛀结块挂丝、碎米粒、黄粒米、杂质超标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重量验收:按上述抽查验收数量过磅,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大米包装重量和实际差 1%属国家允许误差。

(2)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中标人以不影响戒毒人员伙食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

(六)食用大豆油的要求

1.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大豆油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l7374)要求。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质量要求:不低于《大豆油》(GB l535)一级大豆油的要求,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食用大豆油的产品物资证明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食用大豆油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食用大豆油

1、《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每季度一次。

2、《出厂检验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报告单。

5.大豆油质量要求(GB 1535):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折光指数(20℃)

1.466-1.470

2

比重(20/4℃)

0.919-0.925

3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133.4mm)

≤20(黄)2.0(红)

4

酸价(mgKOH/g)

≤0.2

5

水份及挥发物%

≤0.05

6

不溶性杂质%

≤0.05

7

含皂量%

≤0.03

8

1、气味、滋味: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2、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3、不得混有其他大豆油或非大豆油

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大豆油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证无异味、无变质;绝不掺水和加矿物质漂白或染色。

(2)投标人需承诺使用大豆油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如不符合愿意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3)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采购人将自行采购,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各类大豆油的包装、运输,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和分级储存的要求,采用具有防盗环或防盗条,不少于20升的,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17374规定的塑料桶包装。

(七)肉类要求

1.肉类的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冷冻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冷冻肉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原件备查。

(2)投标人需承诺冷冻肉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如不符合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3)如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由采购人自行采购,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4)各投标人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

冻肉类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水产品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冷冻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鲜活水产品

货物清单

加盖中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5)对货物的品质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标准和下列规格要求:

新鲜肉类: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五花肉(有皮)

/

有皮,肥肉较瘦肉多,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

2

排骨

/

以干净、色泽均匀、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不存在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

3

有皮上肉

/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4

瘦肉

/

基本为瘦肉,无肥肉,骨腱少,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

5

鸡肉

重约0.6 公斤—3 公斤

光鸡,整鸡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鸡肉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

6

鸭肉

重约0.6 公斤—3 公斤

光鸭,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鸭的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在品种不同而呈黄、浅黄、淡红、灰白等色,肌肉切面有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鸭的正常气味。

7

猪脚

/

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保证无异味、无辐射、无变质。

8

扇骨

/

肉的颜色红润有光泽,骨头颜色同样有光泽,有淡淡的肉腥味,手指按压在肉面后慢慢恢复至看不出手指印。

9

猪红

/

干净,新鲜,无异味。

冷冻肉类: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冻鸡腿

/

以干净、色泽均匀、无异味,大小适合规格要求为标准。

鲜活水产品:

序号

品名

质量描述

1

鲩鱼

角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2

鳙鱼

3

罗非鱼

4

鳊鱼

(6)所有货物要求提供冻食品类产品,投标人必须清晰地列出产品品牌,型号、包装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量、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产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新鲜肉类及鲜活水产品按采购方需求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一小时配送圈运作,保证冷冻肉中心温度控制在-2-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3.卸货要求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冻肉质量的基本检查

对冻肉类检查如下:

(1)采购的冻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含有毒有害物质、虫及混有异物,严禁有腐烂变质、酸败、霉变情况,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冻肉类食品。

(2)冻肉类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等。

(3)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冻肉类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争议的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可送广州市或用户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冰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

5.冻肉类食品验收发现问题时的处理办法

(1)按后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河豚鱼,发现腐败变质肉类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3)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① 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

②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③ 整批产品有省地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④ 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

6.货物重量验收

(1)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2)水产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两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3)丸类、火腿、腊肠类等不含冰货物直接称重验收。

(八)蔬菜类要求

1.货物质量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生菜、通心菜、菜心、包菜、大白菜、上海青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① 配菜品种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② 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安排。

(2)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并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交付地点,。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

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公斤)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 计)

≤0.01

铅(以Pb 计)

≤0.2

砷(以As 计)

≤0.5

氟(以F 计)

≤0.5

硝酸盐(以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 计)

≤4

 

4.蔬菜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1)按前附产品质量描述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

(2)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水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发现腐败变质蔬菜等。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人,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九)蛋类、副食品要求

1.货物质量要求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咸蛋

蛋壳亦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生粉

呈粉状,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无异物、异味

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调味料/粉

具有正常调味料/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

辣椒粉/干辣椒

辣椒粉是红色或红黄色,油润而均匀的粉末,是由红辣椒,黄辣椒,辣椒籽及部分辣椒杆碾细而成的混合物,具有辣椒固有的辣香味,闻之刺鼻打喷嚏。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豆类

大豆皮色呈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水豆腐

色泽洁白,无异味,持水性好,组织紧密,质地细腻无细渣。

豆腐干

豆香味足,厚度均匀,质地坚韧,色泽均匀,无异味。

花生米

果仁呈自身品种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无异味,无霉变虫害,无杂质。

海带

海带以叶宽厚、色浓绿或紫中微黄、无枯黄叶者,无泥沙杂质、整洁干净无霉变,且手感不粘。

木耳

具有木耳应有的气味,无异味,耳片正面呈黑褐色至浅棕色,背面暗灰色,耳片基本完整,无流失耳、虫蛀耳、霉烂耳。

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蚝油:色泽正常、具有蚝油应有的气味,无结块。微生物指标要符合国家规定。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面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梅菜

色泽呈暗绿色、黄色、黄褐色或褐色,无异味,无杂质。

酸菜

色泽呈青绿色或黄绿色,具有正常酸菜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杂质。

紫菜

色泽呈黑紫色,较光亮,菜质嫩,无杂质,四边自然平整。

腐竹

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食糖

(1)白糖的感官鉴别

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

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

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无霉斑。

(2)红糖的感官鉴别

红糖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米粉

色泽呈淡白色,有光泽,无斑点,有本品固有的米香味,无霉味及异味,粗细厚薄均匀,有韧性,无杂质。

方便面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腐乳

无变质、无异味,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2.供应要求的资质证明: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副食品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副食品

货物清单

加盖中标人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

3.供应和管理要求

(1)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 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等。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4)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5)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

(十)早餐、应节食品及水果类

1.货物要求

(1)中标人生产早点所选的所有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制作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进行。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的食品原材料来源、储存状况及生产加工过程、场地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中标人对此必须予以配合。

(2)所有食物均由中标人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负责人员签收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负责人员在签收的同时,将随机抽取一份封存并做好相关的标识记录,中标人对此应予以确认,该封存食物封存时间将不少于48小时,且作为中标人所配送的食物品质依据之一,以备今后核查。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品在运送途中必须使用专用的密封容器盛放,且所配送的食品不得互相堆叠,以保持食物应有的形状和不受污染。

(4)中标人所提供的点心类食品均应为已制成品,可供戒毒人员直接食用。

(5)早餐供货品种为馒头、花卷、豆沙莲蓉包、椰丝包等,早餐按个或份计算,每个不少于70克。

(6) 制作时间要求:早餐面点应为当天制作。如需供应冷冻面点,经采购人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要求供应。

(7) 保温要求:食品用环保胶箱分装后再用专用保温车辆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要求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食品温度不得低于40℃。

2.货物质量要求

馒头、花卷质量要求

(1)原料要求

①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小麦粉》 的规定。

②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 9990《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的规定。

③ 水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④ 酵母和其他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和卫生的规定。

⑤ 产品质量符合:小麦粉馒头(GB/T 21118)。

(2)感官质量要求

外观:形态完整,色泽正常,表面无皱缩、塌陷,无黄斑、灰斑、黑斑、白毛和粘斑等缺陷,无异物。

内部:质构特征均一,有弹性,呈海绵状,无粗糙大孔洞、局部硬块、干面粉痕迹及黄色碱斑等明显缺陷,无异物。

口感:无生感,不粘牙,不牙碜。

滋味和气味:具有小麦粉经发酵、蒸制后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如下表3.1、3.2所示。

表3.1 理化指标要求1

序号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1

比容/(mL/g)

≥1.7

2

水分/ %

 ≤45.0

3

pH值

5.6~7.2

 

表3.2 理化指标要求2

序号

项目

项目指标

1

总砷(以As计)/(mg/kg)

≤0.5

2

铅(Pb) /(mg/kg)

≤0.5

 

(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微生物指标如表4所示。

表4 微生物指标要求

序号

卫生指标

项目指标

1

大肠菌群/(MPN/100g)

≤ 30

2

霉菌计数/(CFU/g)

≤ 200

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不得检出

 

(5)其他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6)生产加工过程的技术要求

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不得使用添加吊白块、硫磺熏蒸等非法方式增白。

(7)包装、运输、贮存

① 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② 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运输时应码放整齐,不应挤压。

③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场所。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应节食品质量要求

应节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毒、有害的容器和承载物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等。

月饼:色泽金黄,底部红褐色,墙部呈乳白色,火色均匀,表皮有蛋液及油脂光辉;块型周正圆整,薄厚均匀,花纹清晰;饼皮酥软,陷柔软;甜度适当,皮酥陷软,馅料油脂细腻,不发粘。(莲蓉月饼或豆沙月饼,每个不少于150克)

粽子:眉豆花生咸肉粽子(每个不少于250克)

汤圆:花生汤圆或芝麻汤圆(外形完整,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态,无变形,无破损,表面无结霜,组织结构均匀,馅料≥25%)

糖果:杂锦糖

咸干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全麦面包:富含B族维生素、蛋白质和膳食纤维,质地粗糙。

速食荞麦面:主要以苦荞和甜荞为原料,软滑爽口,有嚼劲。

豆沙莲蓉包:以半发酵面和酥心(油酥面团)摺叠作皮,豆沙或莲蓉作馅,并包成圆形,然后蒸制而成。其皮色洁白,层次分明,松软而稍爽韧,香甜可口。

椰丝包:呈罗旋形,黄白相间,层次清晰,椰味浓郁,松脆适度。先制成面包和水油酥皮,再包入糖椰丝馅料,捏成罗旋形,烘烤而成。

饼干:生产日期距提货日期不能超过半年。不少于3种口味可选。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

纯净水:无异味,无污染,产品包装要密封,无破损。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

盒装牛奶:(250ml/盒)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100ml

NRV%

能量

270KJ

3%

蛋白质

3.2g

5%

脂肪

3.8g

6%

碳水化合物

4.7g

2%

50mg

3%

100mg

13%

 

酸奶:(90g/盒)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100g

营养素参考值%

能量

≥295KJ

4%

蛋白质

≥2.7g

5%

脂肪

≥2.7g

5%

碳水化合物

≥8.8g

3%

70mg

4%

水果质量要求

水果类:苹果、雪梨、香蕉等。

(1)供应水果的质量要求:

水果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水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供应水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水果的卫生指标要求。从水果的色泽看,各种水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水果的成熟度和新鲜度。

从水果的气味看:水果应具有清馨,甜香等气味,不允许有腐败变质的气味及其他异常气味。

从水果的形态看: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苹果:

颜色浅红,淡黄色为底,有光泽,果形扁圆,个大,手感结实饱满。果皮薄,果肉奶白色,肉质爽脆多汁,清香鲜嫩,甜中带香。

雪梨:

颜色浅黄白、表皮光滑,有细小果点,果体饱满微软,有晶莹之感,果形整齐均匀,无挤压痕,皮极薄,果肉呈奶白色,肉质脆嫩无渣,甜美汁多。

香蕉:

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不缺只口,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采购包1(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原则上一天采购一次,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采购计划要求(采购计划提前一日下午17:00前以传真或其他方式报给供货商),每天早上10:00前送采购人单位。若遇特殊情况,必须随时下单随时送货,补货须在1小时内送达。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东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配餐中心。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一)合同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可支付30%的预付款,每月结算款从预付款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具体根据双方协商而定。 2.中标人须于每月(合同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的供货验收单交于采购人审核确认并开具发票。 3.按月支付货款,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 15 日内完成上月资金支付。 4.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有效文件: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单。 (二)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

验收要求

 1期:详见本章“ 三、项目服务要求”。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5%,说明:1.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履约金部分扣除,中标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退还说明:如不再续签合同,则在第一次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续签合同,则在第二次合同期满之日起30天后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缴纳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其他

 一、人员、车辆配置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 (1)中标人本项目配置一个由项目经理(1人)、驾驶员(不少于1人)、理货员(不少于2人)组成专责工作组,为本项目提供采购及供应配送服务。 (2)专责工作组成员应为中标人属下的固定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专责工作组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工作协调能力及较高的道德素质。本项目投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性,能对产品供应的安全、质量管理等有保障性,人员具有证书如食品安全管理员(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4)为了便于沟通和管理,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合同时,应将专责工作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在中标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健康证明、联系方式报采购人备案。相关人员在本项目配送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因实际情况需要更换的,在事前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将拟更换人员的身份证明、缴交社保的证明、健康证明、联系方式报采购人备案、登记。如在本项目供货期内,相关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2.车辆配置及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用配送车辆(冷藏车和厢式货车数量各一辆)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相关车辆的信息在签订本项目合同时报采购人备案、登记,以便于管理。 (2)备案、登记车辆不得随意更换,如因实际原因(如:年审、季审、故障维修)不能出车的,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否则,采购人将根据擅自更换配送车辆的考核办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3)中标人对运输车辆安全行驶及驾驶员负有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如因运输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受到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统一采取“下浮率”形式,基准价为《伙房生活物资最高限价》的单价最高限价。 2.在附表中的货物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的货物品种、规格送货。 3.供货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4.若需要采购《伙房生活物资最高限价》以外的货物,经双方同意后进行市场调查,市场调查价作为新商品单价最高限价,执行投标报价“下浮率”。

 

三、 食品安全责任险,为体现投标人日常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购买有食品安全责任险。

 

四,采购人需应急供应时,投标人应在30分钟(含)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配送地点。

 

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好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包括采购人临时任务、节假日、考评、检查、重要或大型活动、防洪防台风等制定应急突发性事件食品配送措施);食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 应急响应人员安排。

 

六,为体现投标人食品安全的检测能力,投标人具有检测仪器,如微生物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水质重金属检测仪、细菌检测仪、肉类综合检测仪、多功能水质检测仪、肉类安全检测仪、莱克多巴胺检测仪、食品重金属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培养箱、显微镜等。

 

七,为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投标人设有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退换货承诺具体齐全。

 

八,项目对投标人的供货质量及安全性能要求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管理体系方面应完善、规范,具备相应的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科学的售后服务制度。

 

九,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冷冻库,以便于满足项目对供货、货物储存、保鲜的需要。

 

十、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相关的材料。 (2)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

1.00

2,361,600.00

2,361,600.00

100.0

批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戒毒人员伙房生活物资采购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本章“ 三、项目服务要求”及“四、各货物价格及质量要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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