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需求
柳城畲族镇位于瓯江支流宣平溪上游,武义县南部,与松阳、遂昌交界,距牛头山国家级森林公园20公里,距县城45公里。全镇总面积172.3平方公里,现有27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共有22805人,境内有畲族、布依族、苗族等14个民族,共3595人。少数民族中人数最多的是畲族,占全镇总人口的12.1%。是浙江省18个民族乡(镇)之一,也是浙江省首批省级中心镇(2001),省首批风情小镇,是革命老区乡镇,浙江省重点扶持的欠发达乡镇。
柳城,古曰鲍村,是老宣平县城所在地,公元1452(明景泰三年)—1958年曾建县,清康熙年间(1662—1722),知县张廷祜集民众在四周种柳,数年后柳自成围,遂名“柳城”。柳城是武义最大的一个乡镇,由5个乡镇撤并而成,也是武义县南部地区的经济、文化、商贸旅游集散中心。
柳城境内物阜民丰。形成了以宣莲、蚕桑、茶叶、香菇、板栗为内容的“五色农业”。其中宣莲是全国三大名莲之一,始种于唐朝显庆年间(656~660),以颗大粒圆、饱满肉厚、肉酥味美、营养丰富、药用价值高而著名,清嘉庆六年 (1802年)列为朝廷贡品,1993年荣获香港国际食品博览会金奖。
柳城奇峰秀景众多,旅游资源丰富。有荷叶田田、徜徉花海的“十里荷花景区”,有浓郁畲乡风情的“小黄山”景区,有千年古刹台山寺和清修寺、龙福寺、洞主庙等佛教圣地,还有文化瑰宝潘洁兹艺术馆。
近年来,柳城畲族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围绕建设“山水风情古镇”的发展目标,按照“生态立镇、旅游兴镇、农业稳镇、商贸活镇”的发展战略,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特色旅游、绿色工业,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民生保稳定,保持了民族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采购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柳城畲族镇镇区范围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包括道路、公园、绿化带、桥梁、公交站台、公厕、果壳箱等)、各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绿化保洁和养护、小广告清理;镇区范围内30个生活垃圾“两定四分”投放点运维管理;垃圾中转站(易腐垃圾处置点)运维管理;全镇范围内的河道保洁;全镇村级垃圾收集房的垃圾清运。
(一)镇区保洁、绿化养护
1.项目实施区域
镇区建成区范围内(详见红线图)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
保洁区域内道路(含背街小巷)实行8小时保洁(上午6:00-10:00;下午13:00-17:00),上午8:3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下午17:00前保持区域内的整洁)
2.1负责所有公共道路(除门前三包外)路面、公园、空地、沟渠、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的保洁。
2.2沿街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理,垃圾桶、果壳箱内的垃圾做到即满即清。
2.3人行道路面、树穴及周边、车行道路面、窨井口的全面清扫。
2.4果壳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清洗。
2.5小广告、牛皮癣的清除。
2.6公交车站综合清扫保洁。
2.7绿化带清扫养护。
2.8公园、市政设施清洁(排水沟、散水坡的清洁,雕塑装饰物、宣传栏、标识宣传牌的清洁、广场的清洁)。
3.公厕保洁工作内容和要求
公厕(7座公厕)安排专人进行保洁与服务,服务时间为6:00-17:00。
3.1每天清扫保洁,实时保洁,随脏随保。
3.2每周至少1次投放消毒灭菌药剂,及时消毒杀菌。
3.3外墙面、屋面、门窗、内部墙面、天花板、隔断保持洁净。
3.4洗手池及台面、拖把池、搁物台、镜子完好,无积灰、污迹、蛛网、水垢、毛发、杂物、乱涂乱画。
3.5蹲位整洁,大便器内无积存物,纸篓内垃圾不得超过纸篓平口;小便器内投放去味球,无水锈、尿垢、污物。
3.6保持化粪池、贮粪池周围场地干净整洁,无垃圾、粪迹、污水。
3.7保洁作业时宜在入口处设置提示牌,清洁大小便洁具的拖把、抹布应与清洁其他设施的拖把、抹布区分使用。
3.8保洁作业完毕后,将作业工具统一放置在工具间内,摆放整齐,拖把、扫把、抹布晾晒时应置于拖把架上。
1.村级垃圾清运范围
定期对原(行政村规模调整前)49个行政村的垃圾降解房中的垃圾,清运到中转站。
2.村级垃圾清运工作内容和要求
在项目实施中,每天至少清运一次。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要求及时清运。乙方在清运过程中,要做好防护工作,防止垃圾散落造成二次污染。
(三)全镇河道保洁
1.镇域河道保洁范围
全镇范围内市、县、镇、村级河道内及河道两岸10米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2.镇域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通过实施河道保洁,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要求,做到“沿岸无垃圾堆放、河面无杂草、无水葫芦、无水浮莲、无漂浮物、无障碍物”的六无标准,确保书面清洁、干净、流畅。
(四)生活垃圾“两定四分”投放点运维管理
1.范围和数量
镇区30个投放点的运维管理。
2.运维管理的工作要求
按武义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要求,做好站点运维管理和保洁、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指导等工作;按采购人要求,协助做好数字赋能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五)易腐垃圾处理站运维管理
1.范围和数量
全镇范围内1座。
2.运维管理的工作要求
按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做好运维管理。
(六)服务年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提供的道路、河道、水体、公园、公厕、广场等保洁面积为参考数据,合同执行过程保洁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投标人须现场踏勘,以求得准确的报价依据,并自行承担投标报价风险。
1.保洁范围特别说明如下
1.1本项目提供的道路、河道、水体、公园、公厕、广场等保洁面积为参考数据,招标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该误差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根据道路明细清单进行核对,误差风险由投标人自担。
1.2在合同期内,因市政建设或河道清淤需要征用、临时占用需要调整中标单位清扫保洁面积时,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1.3在合同期内,出现新增道路、河道、绿地、公园、游步道、公厕、社区等所有需要保洁的内容,或因改造、改建、扩建出现新增清扫保洁面积时,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作业量做出调整,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将以联系单的形式抄送给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并纳入考核范围。
1.4保洁经费按实际进场作业开始时间计算,部分保洁区域因原保洁合同未到期或因其他原因未交付暂未移交的面积,暂不计保洁经费,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保洁范围进行调整。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环卫保洁内容
1.柳城镇区清扫保洁主要路段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 |
备注 |
1 |
滨江路 |
黄家滩桥头 |
上松线 |
1 |
|
2 |
上松线 |
派出所门口 |
城北门 |
1.6 |
|
3 |
城东路 |
城北门 |
通济桥 |
2.2 |
|
4 |
太平路 |
龙山牌坊 |
南城门 |
1 |
|
5 |
县前老大路 |
南城门 |
通济桥 |
0.29 |
|
6 |
城西路 |
柳泗线 |
环城西路 |
0.99 |
柳城菜场 |
7 |
柳园路 |
柳泗线 |
县后横街 |
0.28 |
|
8 |
环城西路 |
柳泗线 |
南城门 |
2.3 |
|
9 |
柳泗线 |
北门公园 |
环城西路 |
1.2 |
|
10 |
城北路 |
北门公园 |
环城西路 |
0.65 |
|
11 |
县后横街 |
城东路 |
城西路 |
0.34 |
|
12 |
城中路 |
石牛山村口 |
车门桥头 |
1.4 |
|
13 |
城南路 |
东溪 |
城西路 |
0.71 |
|
14 |
环城南路 |
上松线 |
南城门 |
0.36 |
|
15 |
司前街 |
太平路 |
城西路 |
0.2 |
老街 |
16 |
曹门街 |
城中路 |
城西路 |
0.28 |
老街 |
17 |
东街 |
城中路 |
城南路 |
0.42 |
|
18 |
县前横街 |
东街、城西路 |
太平路 |
0.28 |
|
19 |
县前老车站 |
城南路 |
环城南路 |
0.25 |
|
20 |
西溪南岸绿道 |
下桥头 |
车门桥头 |
1.1 |
|
21 |
龙山公园新增游步道、广场、凉亭 |
|
|
||
22 |
东溪小区 |
房前屋后背街小巷 |
|
|
|
23 |
小力畈自然村 |
房前屋后背街小巷 |
|
|
2.柳城镇巷、弄、公园等保洁范围
序号 |
名称 |
范围 |
备注 |
1 |
县前村 |
城东路以西、通济桥以北、城西路以东、县前横街以南 |
|
2 |
丰产1区块 |
县前横街以北、太平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城北路曹门街以南 |
|
3 |
丰产2区块 |
环城西路以东、柳泗线以南、曹门街以北、城西路以西、吴上圩 |
|
4 |
县后1区块 |
太平街、城东路以东、城中路以北、上松线以西、加油站以南 |
|
5 |
县后2区块 |
城东路以西、山塘背以南、后龙山以西、柳泗线以北 |
|
6 |
社区1区块 |
城东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上松线以西、翠荷路以南 |
|
7 |
社区2区块 |
城东路以东、杜顺宾馆以南、翠荷路以北、梁家山小区 |
|
8 |
公园 |
北门公园、龙山公园、廊桥公园、东溪公园、环城西路公园、上松线公园、县后溪边公园 |
|
9 |
其他保洁 |
通水渠(猪头潭-东街)垃圾中转站、朝阳路停车场 |
|
3.柳城镇河道长度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级别 |
河流 |
长度(单位KM) |
|||||||||||||||||||||||||||||||
1 |
云溪 |
县级 |
东溪-云溪段 |
3 |
|||||||||||||||||||||||||||||||
2 |
荷丰 |
县级 |
东溪-荷丰段 |
1 |
|||||||||||||||||||||||||||||||
村级 |
白岩头坑-荷丰段 |
2 |
|||||||||||||||||||||||||||||||||
3 |
金湖源 |
县级 |
东溪-金湖源段 |
1 |
|||||||||||||||||||||||||||||||
村级 |
花溪-金湖源段 |
20 |
|||||||||||||||||||||||||||||||||
4 |
华塘 |
县级 |
东溪-华塘段 |
2 |
|||||||||||||||||||||||||||||||
5 |
周处 |
县级 |
东溪-周处段 |
1.6 |
|||||||||||||||||||||||||||||||
6 |
保丰畈 |
县级 |
东溪-保丰畈段 |
1 |
|||||||||||||||||||||||||||||||
7 |
全塘口 |
县级 |
东溪-全塘口段 |
1.2 |
|||||||||||||||||||||||||||||||
8 |
郑迴 |
县级 |
东溪-郑迴段 |
2.3 |
|||||||||||||||||||||||||||||||
9 |
下圩 |
县级 |
东溪-下圩段 |
1.4 |
|||||||||||||||||||||||||||||||
10 |
县后 |
县级 |
东溪-县后段 |
2.7 |
|||||||||||||||||||||||||||||||
11 |
金山尖 |
县级 |
西溪-金山尖段 |
2 |
|||||||||||||||||||||||||||||||
12 |
丰产 |
县级 |
西溪-丰产段 |
2.7 |
|||||||||||||||||||||||||||||||
13 |
县前 |
县级 |
东溪-县前段 |
1.8 |
|||||||||||||||||||||||||||||||
县级 |
西溪-县前段 |
1.4 |
|||||||||||||||||||||||||||||||||
14 |
祝村 |
县级 |
宣平溪-祝村段 |
1 |
|||||||||||||||||||||||||||||||
15 |
前湾 |
县级 |
宣平溪-前湾段 |
2 |
|||||||||||||||||||||||||||||||
16 |
江下 |
县级 |
宣平溪-江下段 |
2 |
|||||||||||||||||||||||||||||||
17 |
石门洲 |
镇级 |
竹客溪-石门洲段 |
10 |
|||||||||||||||||||||||||||||||
18 |
竹客 |
镇级 |
竹客溪-竹客段 |
10 |
|||||||||||||||||||||||||||||||
19 |
东西 |
镇级 |
竹客溪-东西段 |
3 |
|||||||||||||||||||||||||||||||
20 |
乌漱 |
镇级 |
竹客溪-乌漱段 |
8 |
|||||||||||||||||||||||||||||||
21 |
新塘 |
镇级 |
竹客溪-新塘段 |
15 |
|||||||||||||||||||||||||||||||
22 |
车门 |
村级 |
车门坑 |
10 |
|||||||||||||||||||||||||||||||
23 |
荷花 |
县级 |
宣平溪-荷花段 |
0.5 |
|||||||||||||||||||||||||||||||
24 |
梁家山 |
县级 |
东溪-梁家山段 |
0.4 |
|||||||||||||||||||||||||||||||
村级 |
梁家山坑 |
4 |
|||||||||||||||||||||||||||||||||
25 |
上黄 |
村级 |
下坑源 |
15 |
|||||||||||||||||||||||||||||||
县级46.9KM:西溪6KM,东溪15KM,宣平溪2.1KM,竹客溪23.8KM。 |
1.柳城镇镇区保洁人员排班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点 |
终点 |
长度(km) |
人员排班 |
备注 |
1 |
滨江路 |
黄家滩桥头 |
上松线 |
1 |
1 |
|
2 |
上松线 |
派出所门口 |
城北门 |
1.6 |
2 |
(上松线公园、县后溪边公园) |
3 |
城东路 |
城北门 |
通济桥 |
2.2 |
2 |
(北门公园) |
4 |
太平路 |
龙山牌坊 |
南城门 |
1 |
4 |
|
5 |
县后横街 |
城东路 |
城西路 |
0.34 |
廊桥公园 |
|
6 |
司前街 |
太平路 |
城西路 |
0.2 |
老街 |
|
7 |
曹门街 |
城中路 |
城西路 |
0.28 |
老街 |
|
8 |
县前老大路 |
南城门 |
通济桥 |
0.29 |
1 |
|
9 |
环城南路 |
上松线 |
南城门 |
0.36 |
|
|
10 |
县前老车站 |
城南路 |
环城南路 |
0.25 |
|
|
11 |
城西路 |
柳泗线 |
环城西路 |
0.99 |
1 |
(柳城菜场) |
12 |
柳园路 |
柳泗线 |
县后横街 |
0.28 |
2 |
龙山公园 |
13 |
柳泗线 |
北门公园 |
环城西路 |
1.2 |
|
|
14 |
城北路 |
北门公园 |
环城西路 |
0.65 |
|
|
15 |
环城西路 |
柳泗线 |
南城门 |
2.3 |
1 |
(环城西路公园) |
16 |
城中路 |
石牛山村口 |
车门桥头 |
1.4 |
1 |
|
17 |
城南路 |
东溪 |
城西路 |
0.71 |
1 |
东溪公园 |
18 |
东街 |
城中路 |
城南路 |
0.42 |
1 |
|
19 |
县前横街 |
东街、城西路 |
太平路 |
0.28 |
|
|
20 |
集镇范围内社区(7个区块内道路保洁) |
7 |
|
|||
21 |
龙山公园新增游步道、广场、凉亭 |
1 |
|
|||
22 |
东溪小区 |
房前屋后背街小巷 |
2 |
|
||
23 |
西溪南岸绿道 |
下桥头 车门桥头 |
1 |
|
||
24 |
小力畈自然村 |
房前屋后背街小巷 |
1 |
|
||
25 |
黄家滩集聚小区 |
房前屋后背街小巷 |
1 |
|
||
合计 |
|
30 |
|
2.柳城镇镇区其他人员排班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
管理员 |
2人 |
|
洒水车驾驶员 |
1人 |
|
扫地车驾驶员 |
|
|
快速保洁员 |
2人 |
|
阴沟、牛皮癣清理保洁员 |
1人 |
|
洗桶保洁员 |
1人 |
|
公厕保洁员 |
1人 |
|
生活垃圾“两定四分”投放点工作人员 |
16人 |
含生活垃圾“两定四分”工作管理员1人。(如果上级规定必须每个投放点不少于1个工作人员,增加的人员按2300元/人/月,另行结算) |
合计 |
25人 |
|
3.柳城镇镇区垃圾收集人员排班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压缩车驾驶员 |
1人 |
|
直运车驾驶员 |
1人 |
|
垃圾清运员 |
3人 |
|
合计 |
5人 |
|
4.柳城镇49个村垃圾收集人员排班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自卸车驾驶员 |
3人 |
|
合计 |
3人 |
|
5.河道保洁人员排班
岗位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河道保洁员 |
7人 |
|
合计 |
7人 |
|
6.柳城镇镇区机械设备、船只要求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备注 |
洒水车 |
1辆 |
镇区清扫保洁 |
扫地车 |
1辆 |
|
电瓶高压清洗车 |
1辆 |
|
快速巡回保洁电瓶车 |
2辆 |
|
人力三轮车 |
30辆 |
|
压缩车 |
1辆 |
镇区垃圾清运 |
直运车 |
2辆 |
|
电瓶清运车 |
5辆 |
|
自卸车 |
3辆 |
49个村垃圾清运 |
玻璃钢小船 |
1艘 |
河道保洁 |
合计 |
47 |
本次采购,所有车辆、船只、人员服装,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设计方案统一涂装、统一LOGO,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
6.1.如以上机械设备、船只配备不能满足垃圾清运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机械设备、船只配备数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但不增加保洁费用。
6.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用到挖机、铲车、升降车等机械设备的,中标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车辆并清理作业,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6.3.河道保洁因河道不通等相关因素,需要增加船只配置时,中标单位自行增配,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对项目人员、车辆机械的要求
1.对人员的要求
1.1保洁人员的要求: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②能吃苦耐劳,不怕脏;③无不良行为记录;④保洁作业时保洁人员必须身着统一配备的保洁装,并佩戴明显的保洁队伍标志;⑤河道保洁人员具有识水性,具备水上自救能力;具有划船、开船技能。
1.2人员保险的要求:中标供应商拟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各类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合同期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采购人无关。
2.对车辆、机械的要求
2.1本项目投入的环卫作业车辆、船只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允许的上路要求,非法改装车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及中标使用。
2.2机动车(含小型冲洗车、清扫保洁电动车)、船只须整洁干净,同一种类车辆颜色标识统一。车辆、船只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设计方案涂装,涂装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可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以提高机械化程度的“机械换人”等措施,在保证保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成本。中标单位需制定具体作业方案报采购人同意。
1.机械化清扫车和洒水车等机械作业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带故障运行。
2.驾驶员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礼让行车,注意行人的安全。
3.垃圾收集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定要装有密封盖子,在运输时必须采用全封闭,避免滴洒漏情况发生。
4.机械作业车辆停车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中标单位须配置洗车设备,车辆外观整洁,及时清洗。
5.河道保洁船舶符合航管部门要求,作业器具标识明显,作业行船安全,防止超载、颠覆、进水。安全救生用具配戴齐全,定期实施设施安全检查。河道保洁时,若遇大风、暴雨、下雪时停止作业,冰冻天气可适当缩短保洁时间。
6.机械作业应避开早中晚交通拥堵高峰期。
1.本项目中标单位及其相关服务人员必须服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要求。
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中标单位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必要时增加调度确保做好环卫保洁保障工作。
3.遇有不可抗力因素,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做好保洁工作。
4.中标单位要让环卫工人遵守中转站倒垃圾秩序,当垃圾中转站出现故障等突发事件导致排队倒垃圾现象时,中标单位要及时做好环卫工人的情绪疏导,严禁出现乱倒垃圾的情形。
5.中标单位要确保本项目相关服务人员居住地点安全、整洁、不堆放垃圾,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自检并做好台账记录备查。
6.本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清扫保洁标准,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具体要求执行。
(六)现场条件说明
1.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住房和作业机械设备、工具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2.作业车辆、工具的停放场地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解决,要求规范、统一停放。
3.全年的扫帚等清扫机具材料、垃圾袋、清洁剂等作业耗材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七)台账内部管理
1.机械操作人员要实时做好出车(船)台账,要做到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中标单位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内部考核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3.中标单位要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的登记、管理制度,制作的各类台账要规范、真实、清晰、准确。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