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阳山县七拱镇大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阳山县七拱镇龙虎坑村委会境内
3、建设单位:阳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4、建设规模:大洞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P=5%),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P=0.5%)。现状坝顶高程440.21m,正常蓄水位438.48m,正常库容57.75万m3,校核洪水位439.07m,总库容63.2万m3。水库设计灌溉面积500亩,有效灌溉面积500亩。该水库捍卫着下游龙虎坑村500亩农田及250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5、建设内容:
(1)大坝加固方案:1)主坝加固:迎水坡坝坡清杂,背水坡按1:2.0和1:2.5的坡度进行培厚并铺设草皮,重建一级马道,坝脚处拆除重建排水棱体。大坝采取高压摆喷防渗墙+防渗帷幕处理。2)副坝加固:迎水坡坝坡清杂。大坝采取高压摆喷防渗墙处理。
(2)溢洪道加固:新建溢洪道进口段,共计长约10.8m;溢洪道控制段上部新建交通桥,桥顶高程 440.28m,设混凝土防撞栏杆,简易简支梁板桥,桥宽3.5m,共一跨5.0m。
(3)自动化监测:现水库无渗流和变形观测设施,配置水库必要的安全监测项目有:1)巡视检查;2)坝体表面变形监测;3)渗流量监测;4)大坝上、下游水位监测;5)降水量、气温、库水温监测;6)坝体渗流压力。共设置4处测压管。
采购包1(阳山县七拱镇大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位于阳山县七拱镇龙虎坑村委会境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30%,预付款在前三次进度款中平均扣回。 (2)工程材料预付款:无工程材料预付款。 (3)付款周期: ①中标供应商每月25日前书面向采购人申请计量和进度款支付,采购人于次月5日前向县财政申请支付。第一次申请必须完成工程量的20%后,方可提出书面请款申请。 ②每期进度款采购人支付中标供应商申请并经监理单位计量合格工程量的85%,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复核单位进行工程复核确定最终工程量,结算审定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5天内支付。 ③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每一期工程款,必须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缴纳税费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合法的税票。 ④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每一期工程款,需符合以下规定,方可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每个单项工程施工完工并经监理单位计量合格,并且本期申报项目累计已完成工程量不少于总工程量的20%。 ⑤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支付,乙方提交国库支付申请资料后,甲方完善相关手续并提交给财政局则视为不违约。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说明:1期:支付比例100%,即为以上所有管理服务作业预算费用按其支付方式计算应支付金额的支付比例。) |
验收要求 |
1期:1、工程施工、验收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 2、工程质量要求 (1)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应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成交供应商负责。 3、工程使用材料及设备要求 (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提供材料。 (2)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 (3)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4)采购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4、成交供应商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应与采购人协商并得到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和按成交价的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违约金,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5、安全、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要达到标准,不得发生安全事故,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做好现场安全用电和雨天作业的保障措施。若因施工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自身负全责。 6、检查与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采购人组织复查和核查验收。 (1)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的各项作业随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直至工程建设质量合格为止,合格后方可予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检查验收合格证进行工程价款。 (2)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复的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和有关合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工程必须按批复后的项目作业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自查验收合格,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报请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3)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省下达的计划;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相关设计文件;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响应文件(书);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其他与项目有关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规模和质量达不到批复的项目相关设计文件要求的;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的;财务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做好资金核算,违规使用项目专项资金的;档案资料不健全的。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国有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现金或转账等形式。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清远市范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 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3、履约保证金退回: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相关验收证明资料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4、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如没发生罚款和没收,成交供应商如期履约合同,采购人在其有效期 结束后14天内无息返还。 |
其他 |
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方式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2)磋商报价包含按图施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措施费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工程预算控制价(即最高限价)为:壹佰柒拾万零伍仟伍佰肆拾贰元捌角肆分(小写:1705542.84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28283.30元,其他临时施工费:13536.05元。 (4)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施工费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规费及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调整。 2、承揽项目方式 (1)按照采购内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措施费、材料检验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合同价款应包括临时水电接驳费、临时道路修建费等。按照招标清单、要求单价含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政府申报)等,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是个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如工程发生签证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经采购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才有效。 (4)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如工程发生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以采购人现场核实和书面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口头或书面表述均属无效。 3、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若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则按供应商的标准执行。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4、材料及设备要求 (1)磋商范围之内的工程所有材料及施工设备由供应商自行采购解决。 (2)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和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 5、结算方式 (1)磋商文件中发布的预算清单及综合单价不作为结算计价依据。结算时,执行最新清单规范,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同期材价信息,按实际发生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签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结算方式:结算时执行最新清单规范,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同期材价信息,按实际发生计算,最终结算价以清远市阳山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价格为准。 本项目出现增减或变更时,按以下要求进行结算: 1)本项目其他签证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及计价过程,并由采购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有效。 2)施工图纸出现变更,工程量按实发生结算。 3)合同价=(采购预算金额-不可竞争费用)×(1-成交下浮率)+不可竞争费用,工程实际结算价以清远市阳山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价格为准,其它费用按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水库工程施工 |
阳山县七拱镇大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项 |
1.00 |
1,705,542.84 |
1,705,542.84 |
100.0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阳山县七拱镇大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