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本采购需求仅供参考,以磋商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暂定合同价的40%,供应商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经初审合格后付至合同暂定价款的 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余款。 备注: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无息)。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90天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市瑶海区,供应商需对瑶海区辖区内零星绿地进行调研排查,搜集出总面积不少于3.5万m2的零星地块,在满足上位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建成符合区域内功能需求的口袋公园,包含专项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建设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00万元。
三、服务需求
1、项目设计内容包括大兴新居C区南侧绿地、临泉路与通达路交口西北角绿地、大众路与包公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绿地、郎溪路与新安江路东北角绿地等地块,主要工作内容前期资料收集、外业踏勘调查、形成项目建议书、完成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参与专家评审并以及项目的后续服务等。涉及的相关费用均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注:本次以大众路与包公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绿地设计方案为评审项。具体位置如下图,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后3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方案设计,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3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制订详细的设计计划,提出合理的工作计划(其他临时指令性任务,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另行安排)。
2、通过影像记录、现场勘测、实地调研为主要技术手段,对瑶海区内零星绿地进行设计可行性研究,结合城区规划,在满足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口袋公园景观绿化设计。
3、针对本项目包含的设计内容较多且涉及面广、系统复杂,采购人须仔细踏勘现场并积极收集各类相关资料。
四、人员配备
岗位 |
数量 |
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有园林专业、景观类专业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人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1人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1人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 |
造价专业负责人 |
1人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除项目负责人以外人员不作为初审项,供应商中标后,以上人员的证书原件采购人有权核查,如不符合要求,须无条件更换,否则采购人将上报监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方式进行报价,费率不高于100%。以发改委批复的工程初步概算(第一部分工程建安费)为计费额,无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以工程招标控制价(扣除预留金)为计费额。参照计价格【2002】10号文计算得出的基准设计费,最终服务费=基准设计费*中标费率,包含咨询、勘察、测绘、土地权属调查、检测、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环评、审查等项目需求范围内所需的相关费用。附加调整系数取1.0;考虑园林绿化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1.15;
合同暂定价=项目预算价,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地块,完成由采购人委托的其他零星地块(如有)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费计算方式相同,总设计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88.4万元),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3、供应商对于上述计价、结算方式须无条件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六、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不设设计补偿,采购人有权使用所有投标供应商成果并不予补偿。
2、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一名专业人员在合肥市瑶海区绿化养护管理处定点办公并自带电脑设备和办公桌椅(食宿、办公用品等费用均自理),并提供交通工具一台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含所有费用),驻点服务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