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内丘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位于邢台市内丘县,包括内丘县国省干道、内丘镇、金店镇、官庄镇、大孟村镇、五郭店乡、柳林镇、侯家庄乡、南赛乡、獐么乡等9个乡镇287个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中转站运行等工作内容。详见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在完善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的基础上,对乡镇道路垃圾进行承包转运,形成乡镇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和环卫保洁监督体系,做到垃圾收集不遗漏、存放不暴露、清运不延误,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日产日清,无成堆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沿路沿河无成堆垃圾。按照属地属事、各负其责的要求,将乡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可视范围内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纳入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行轨道,构建全区域、全方位、无缝隙的乡镇环卫管理格局。
乡镇环卫市场化运行的范围是:9个乡镇镇区及287个行政村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国省干线(起终点)两侧红线范围内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详见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一)乡(镇)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及标准
1、乡镇各街道清扫、保洁、扬尘治理、垃圾清运、小广告清理、地道桥清淤、雪天清雪、融雪等环卫管理全覆盖,初步建立与全县经济社会和乡镇统筹发展相适应的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
2、垃圾转运必须按指定路线,不得随意倾倒。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况性能良好,外表干净。生活垃圾转运路线由农村到中转站运至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乡镇广场必须清扫、保洁到位,保持干净、整洁。乡镇小广告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痕迹。范围9个乡镇的各街道。为了减少二次污染,逐步淘汰街道分类垃圾桶,更换样式新颖、环保的果皮箱。
3、早晨清扫,全天保洁,乡镇道路达到七净七无,七净七无是指行道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边沟净、绿化带周边净、树池净、设施净;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水、无痰迹、无烟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废弃砖。做到以克论净,是指主要街道每平方米道路浮尘不高于5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次要街道及县城出入口每平方米道路浮尘不高于10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10分。
清扫、清运具体时间为:夏季早晨6:00前完成晨扫;冬季早晨6:30前完成晨扫。
8:00前完成垃圾收集工作,并保证果皮箱、垃圾桶、勾臂箱无积存垃圾。保洁作业时间为:冬春季为6:30-19:00,夏秋季为6:00-21:00。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符合规定标准。严格执行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环卫服上岗。每天必须将果皮箱、勾臂箱和垃圾桶内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将垃圾、树叶、泥沙扫入下水道或花池内。保洁工作中不得坐岗、串岗、离岗。服从督查人员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每天擦拭;垃圾桶,果皮箱。墙体、电杆、车站站牌、十字路口隔离带、栏杆、垃圾桶、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小广告及时清理、粉刷、覆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必须及时清理、清运。
(二)农村清扫保洁服务及标准
1、农村内进出村主干道、延伸街道、胡同、房前屋后等视野范围内:有色漂浮物、有色垃圾的捡拾,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集中清运、统一处理。农业垃圾、柴草,规范堆放、集中处理。
2、农村范围内沟塘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和有色漂浮物捡拾;农村内线杆、墙体小广告、乱贴乱画牛皮癣的清理;垃圾收集容器(勾臂箱、垃圾桶),定期擦拭、保洁,保持外立面洁净;村庄阴沟、下水道、垃圾收集容器,定期喷洒药物灭蝇消杀。
(三)国省干道、县乡道路、连村路、通村路与(镇)区清扫保洁服务及标准
1、国省干道两侧绿化带可视范围内无白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死角及堆积物。
2、县乡道路、连村路、通村路及道路两侧延伸线可视范围内生活垃圾、杂物的清理,有色垃圾、漂浮物的捡拾;通村道路沿线沟塘、河渠、桥梁、涵洞等处的裸露垃圾、塑料袋、饮料包装盒(瓶)、破旧衣物等垃圾进行清理。
3、乡(镇)区以人工保洁为主,路面干净。主要街道每天人工普扫一次,全天巡回保洁。保洁范围内无垃圾积存及明显废弃物、漂浮物。沿街商户、居民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严禁与生活垃圾混合倒入垃圾桶,严禁焚烧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张贴的小广告等。
以上范围内的垃圾集中清扫、捡拾、清理后,统一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四)垃圾中转站保养服务内容
1、日保养:日保养主要以清洁、观察为重点,保持工作台清洁,妥善保护设备;保持设备整体清洁,随时对设备进行清洗;时刻注意设备发出的异常声音;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的异常现象。
2、每半月:作业70h,保养以紧固、润滑为重点,检查紧固液压系统中的各部位的连接螺栓、接头和管箍、管夹等,并检查有无油液渗漏现象;检查压头、压缩储存箱的导向装置、油缸活塞杆、支撑架轴承等滑动部件是否灵活,应定期注入标准牌号的润滑油。
3、每三个月:作业500h,保养以调整为重点,各作业装置中的零部件是否有轻微变形,必要时给予校正;液压油:观察其是否脏了或变质了,如果液压油状况很差,应更换液压油。
4、每年保养:作业2000h,保养重点是对作业装置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和调整,消除隐患。检查各装置零部件的磨损和操作情况,对磨损和操作严重者应予更换;由熟悉液压传动技术人员进行拆检各液压元件,拆卸时严格按其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拆卸。检查零部件损伤情况,对损伤严重者予以更换,无条件者应更换整个元件。如果元件性能下降严重,也应更换整个元件。液压元件中各密封件视情况而定,必要时更换。
(一)运行模式。由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通过政府采购,以购买服务方式,将环卫运行工作公开招标,按中标顺序确定排序第一名为中标人,试用期为三个月。在三个月内,乡镇对运行的环卫公司按照《内丘县乡镇环卫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标准进行日常考核,如日常考核不达标,给予环卫公司黄牌警告,如连续三个月不达标,解除该公司合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三年。
(三)资金保证。参照外县运行费用标准和我县实际运行情况,将乡镇环卫运行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保证乡镇环卫运行费用和办公室办公经费准时拨付。在次月15日拨付上个月运行费用。特殊情况下,一般不超过2个月。
(一)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股负责对辖区内农村道路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汇总并存档。
(二)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对全县农村保洁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拍照并上传至微信考核平台,限期整改并建立督导台账,作为考核乡镇的重要依据。对拒不整改和没有按期整改的,按照考核标准扣分处罚。
(三)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考核结果,于次月25日前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给环卫公司,如有扣除,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所有扣款用于环卫支出,全部用于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乡镇环卫工作顺利运行,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环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县乡镇环卫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督导、考核。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政府把环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进行约谈和通报制度,农村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制,具体负责辖区的环境卫生,做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落实督导考核。将乡镇环卫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环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两办”督查室不定期抽查通报乡镇环卫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环卫工作情况。县政府将对工作进展缓慢、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全面加大乡镇环卫项目工作宣传力度,及时跟踪报道工作进展情况。采取设立乡镇环卫专栏、专报,开展环卫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厂、进校园、进机关的“五进活动”,大力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培树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生态意识、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全县形成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支持环卫事业发展、自觉维护乡镇环境的新风尚,营造支持、参与、维护乡镇环卫项目的浓厚氛围。
(一)、作业要求
1、环卫作业要求
早晨清扫,全天保洁,道路达到七净七无,七净七无是指行道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边沟净、绿化带周边净、树池净、设施净;无堆积物、无积尘、无污水、无痰迹、无烟头、无果皮纸屑塑膜、无废弃砖。做到以克论净,是指主要街道每平方米道路浮尘不高于5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5分钟),次要街道及县城出入口每平方米道路浮尘不高于10克,垃圾落地停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清扫、清运具体时间为:夏季早晨6:00前完成晨扫;冬季早晨6:30前完成晨扫。
8:00前完成垃圾收集工作,并保证果皮箱、勾臂箱和垃圾桶无积存垃圾。保洁作业时间为:冬春季为6:30-19:00,夏秋季为6:00-21:00。
1.清扫保洁作业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严格执行清扫保洁作业时间。
3.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环卫服上岗。
4.每天必须将果皮箱、垃圾池和垃圾桶内垃圾清理干净。
5.不得将垃圾、树叶、泥沙扫入下水道或花池内。
6.保洁工作中不得坐岗、串岗、离岗。
7.服从督查人员管理,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
8.每天擦拭;垃圾桶,果皮箱。
9.墙体、电杆、车站站牌、十字路口隔离带、栏杆、垃圾桶、 果皮箱等公共设施小广告及时清理、粉刷、覆盖。
10.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必须及时清理、清运。
2、农村保洁标准
1、农村内主要道路要保持路面干净,无垃圾、无泥土、碎砖瓦石块、无塑料袋等其他废弃物,背街小巷也要保持基本清洁。
2、农村庄进出道路要保持整洁,及时处理路面撒落的杂物,清理道路两侧垃圾、塑料袋等废弃物。
3、农村内排水沟、路边空闲地、墙角等无垃圾,保持沟内通顺,墙角路边空闲地干净。
4、小雨、雪天照常上班出勤,大雨、雪天过后要立即出勤,及时清理地道桥雨后清淤、路面污泥等其它污物,清除积雪,尽快恢复道路整洁。
5、保洁人员按规定时间上岗,穿戴标志服,严禁无故缺岗、脱岗、在岗不干活,影响保清质量。
(二)、垃圾清运
1、环卫各类作业车辆(机动车)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环卫作业。
2、清运人员按规定穿戴标志服上岗,标志服需保持整洁。
3、定车、定人、定区域(村庄)、定责任,垃圾清运要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外无积存,垃圾箱摆放整齐,做到垃圾清运车走地净,箱下地面清扫干净。
4、运输垃圾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飞扬、飘散和污水滴漏。
5、垃圾运输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6、垃圾清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严禁乱倒、乱卸垃圾,填埋时做到垃圾无裸露。
7、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车牌号码与标志应清晰。
8、运输车辆作业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八、内丘县环卫项目作业考核办法
(一)、人工清扫作业规范
1、环卫考核办法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定时不定时相结合对环卫公司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各街道卫生得分情况进行处罚,环卫公司及时整改,连续3个月罚款超过当月环卫公司招标额20%,对环卫公司解除合同。
1.工作期间不穿环卫服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2.工作期间坐岗、脱岗、扎堆聊天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3.主街道路人行道不净、路沿石不净、边沟不净、绿化带周边不净、树坑不净、设施不净;有堆积物、有积尘、有污水、有痰迹、有烟头、有果皮纸屑塑膜、有废弃砖。每处每项罚款100元
4.整条街道未进行晨扫的,每条街道罚款500元;晨扫后保洁人员上岗人数少于指定人数,每少一人罚款200元。
5.将垃圾、浮土扫入收水口或花池的,每处100元。
6.焚烧树叶、垃圾的每处(次)罚款2000元。
7.垃圾收集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的,每处罚款200元。
8.勾臂箱、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满溢,造成周边卫生脏乱的每处罚款200元。
9.不按规定将垃圾运至中转站的,每次罚款1000元;随意倾倒垃圾罚款1000元。
10.墙体、电杆、车站站牌、十字路口隔离带、栏杆、垃圾桶、果皮箱等公共设施上小广告未及时清理,每处罚款100元。十字路口隔离带、垃圾桶、垃圾箱每日擦洗一次,未擦洗一处罚款200元。
11.因环境卫生原因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每次罚款2000元,受到上级单位或上级领导督办批评的每次罚款2000元。
12.围合区范围内(包括道路外可视范围内),保洁时间内一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建筑垃圾、农作物仅指垃圾桶垃圾点位置)必须及时清理、清运。垃圾落地超一平方米且超15分钟罚款2000元。
13.雨雪天气及时清雪、融雪,主要道路和立交桥、地道桥没有及时清雪、融雪的罚款5000元。
14.雨后及时清地道桥淤泥,地道桥抽水完成后10分钟内环卫工没有进场及时清淤的罚款2000元。
15.农村主街每天一遍,剩余每周两遍。每条道路湿扫不到位,根据少湿扫面积,一条街罚款500-2000元。
16.没有执行清扫保洁作业时间的1人次处罚款200元。
17.每天果皮箱、勾臂箱和垃圾桶内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干净的每个罚款100元。
18.将垃圾、树叶、泥沙扫入下水道或花池内1处罚款100元。
19.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没有及时清理、清运每平方米罚款500元。
20.不服从督查人员管理,对查出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的罚款2000元。
21.乡镇范围:9个乡镇镇区及287个行政村。
(二)、农村清扫作业规范
1、农村内主要道路路面不干净,有垃圾、泥土、碎砖瓦石块、塑料袋等其他废弃物,背街小巷清理不整洁的,发现一处罚50元,计0.1分。
2、农村庄进出道路不整洁,没有及时处理路面撒落的杂物,清理道路两侧垃圾、塑料袋等废奔物的,发现一处罚50元,计0.1分。
3、农村内排水沟、路边空闲地、墙角等有垃圾,沟内不通顺,墙角路边空闲地不干净的,发现一处罚50元,计0.1分。
4、小雨、雪天不照常上班出勤,大雨、雪天过后没有立即出勤,清理积水、路面污泥等其它污物的,发现一处罚50元,计0.1分。
5、保洁人员没有按规定时间上岗,穿戴标志服,无故缺岗、脱岗、在岗不干活,影响保清质量的,发现一次罚50元,计0.1分。
(三)、文明安全作业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违反此规定,每次每项扣罚10元,计0.02分。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环卫作业车辆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反此规定,每项扣罚50元,计0.1分。发生意外事故由承包的环卫公司承担。
(3)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含司机、随车的人工辅助清理人员)作业时应着有安全标准的服装,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违反此 规定,每人每次扣罚10元,计0.02分。
(4)清扫作业时要随扫随收,及时清理,把垃圾运至垃圾垃圾中转站,不得乱倒。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和废弃物。主要道路发现一处扣罚30元,计0.06分,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每处扣罚20元,计0.02分。
(四)、垃圾的收集及垃圾(点)的保洁管理
(1)收集作业完成后,要及时清理保洁场地,车走地净,违规每次每处扣罚10元,计0.02分。
(2)垃圾箱(桶)、站(点)周围应整洁,在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确保无恶臭气味。违规 每次每处扣罚10元,计0.02分.
(3)拉圾箱(桶)摆放整齐,桶盖归位,每日定时清洗,保持外体干净,无积灰、污物,垃圾箱(桶)周围整清、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流溢污水。每天检查,违规一次,每处扣罚10元,计0.02分。
(五)、其它
(1)按要求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的视情加5000-10000元,计1-5分。
(2)被市、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扣罚500-5000元,分别计5分。
(3)被市、县级督查部门明察暗访发现垃圾处理不到位视情扣罚1000-5000元,计1-5分。
(4)群众投诉打电话举报垃圾处理不到位视情节轻重500-1000元,计1-5分。
(5)群众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垃圾清理及焚烧等问题,每次扣罚100-200元。
(6)实行问卷调查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季度组织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的奖励5000元,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下的扣罚5000元,计5分。
考核结算
1、日常巡查考核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第三方考核公司共同对乡镇各街道卫生保洁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每月对环卫公司进行全面考核。
此考核占月考核70分。
2、月考核
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第三方考核公司共同对每月对涉及的内丘县国省干道、内丘镇、金店镇、官庄镇、大孟村镇、五郭店乡、柳林镇、侯家庄乡、南赛乡、獐么乡等9个乡镇287个村庄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结合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环境督查、暗访和实地抽查情况,此结果作为考核环卫公司的月考核比重30%,总计30分。
计分方法。月综合考核采用百分制,对环卫公司的考核得分为:各街道日常巡查+乡镇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考核总分。
月综合考核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扣除考核扣分对应罚款外,由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额支付给环卫公司当月环卫保洁费;85分-90分(含85分),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发当月经费的1%;80分-85分(含80分),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发当月经费的2%;低于80分的,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发当月经费的3%。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政府有权对环卫公司解除合同。
4、本考核办法实行日检查、月考核、年总评相结合的方式,
采取罚款计分制,罚款从当月承包费中扣除,于次月25日前根据考核情况拨付给环卫公司。如有扣除,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所扣款用于环卫支出,全部用于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5、县财政、审计部门定期对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环卫公司费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经费全部用于乡镇环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