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1,669,083.00元(超预算将导致废标)
一、食堂基本情况
1、食堂简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崇明院区)食堂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江公路258号,院区食堂共有3个,分布在3个区域。
A区食堂:建筑面积约为600㎡,其中餐厅面积约为400㎡。
B区食堂:建筑面积约为400㎡,其中餐厅面积约为200㎡。
C区食堂:建筑面积约为300㎡,其中餐厅面积约为150㎡。
2、食堂配置
(1)食堂: 水、电、煤气齐全。
(2)提供食堂场地、食堂现有固定设备设施;食堂有粗细加工间、主副食加工间、主副食仓库、调料库、清洗消毒间、备餐间等房间齐全。
(3)提供办公室一间。办公耗材由甲方提供。
(4)配备厨房必要电器设备。
(5)提供设备:油烟净化设备、餐桌椅等。
(6)提供食堂用具、餐具、清洁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等;
(7)提供食堂标牌标识及宣传布置费用;
(8)提供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油清运费用;
(9)乙方提供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及供应;
(10)提供食堂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
(11)食堂账目由乙方管理。
(12)食堂员工工作服由甲方采购统一提供。
二、服务要求
1、要求中标方全年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任务单提供相应的就餐服务。
2、提供服务合同期限为12个月。
3、就餐形式:自选、自助餐、业务接待用餐、会议用餐、客饭、水果、饮料、点心、食品等。
4、供餐要求:
1)日常就餐人数:根据不同任务单,按实际需求提供相应就餐服务,活动集中高峰期(5、6、7、月),就餐人数多达230人左右,提供一日三餐。
2)供餐形式:提供自选套餐;
3)供餐餐次:早餐:7:30-8:30
中餐:11:30-13:00晚餐:17:00-18:30;
4)餐标:根据任务单餐标提供配餐。日常客饭(按食材成本价),另行结算。
5)其他服务:日常随时满足院方业务接待、会议用餐等服务;
6)食堂根据活动、任务时间运营,确保院方全年所有活动、任务的餐饮服务保障;包括:双休日、国定假日及夜间供餐服务等。
5、餐饮管理要求:
1)餐饮服务满意率80%以上;
2)地区食品安全卫生检查成绩90分以上;
3)食堂设备完好率95%以上;
4)服务投诉回复率95%;
5)餐饮服务应急供餐保障率100%;
6)无食品安全事故、无操作安全事故、员工无治安案件发生;
7)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可追溯系统。应具备本地化实时供应能力,包括紧急物资供应。
6、服务方需承担的事项
1)按照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的招标要求,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2)提供食堂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及管理;
4)为院方提供餐饮服务的其他后勤保障。
5)应具备应急服务响应能力,紧急情况下应急人员(含厨房工作人员)能在1小时抵达现场。
三、人员要求
1、人员人数配备
应包括:食堂主管1人,厨师长1人,主厨4人,副厨2人,辅助工6人,点心师3人,仓管兼会计1人,食堂总人数不低于18人。
2、人员资历配备
(1)管理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及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事件的能力。
(2)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应提供技术证书。
(3)中标方应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具体体现岗位设置,所有人员健康、卫生状况均需符合有关规定,人员须经甲方政审合格。
(4)根据任务需要,所配置人员需具备接受阶段性封闭性工作的能力。
四、费用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包括投标方派驻项目现场服务人员的人工费用、管理酬金、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1)餐饮服务人员人工费用包括派驻本项目的职工的工资及工资附加(含福利费、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加班等)、中标方职工的劳防用品费等;
(2)管理酬金是指中标方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所发生的管理成本和公司合理的利润,由投标方根据行业惯例及本企业实际进行编制。
(3)税金是指与投标方在“餐饮服务费预算汇总表”中所列出的各项费用中应付的法定税金
(4)除上述费用外,为响应本项目服务要求,投标方认为还需其他费用的,可以列入投标报价中并详细列出明细。
(5)投标方应对所列支的各项费用设定具体的明细和说明,各投标方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编制分项报价表,对各项费用进行说明。如:人工费用应根据实际确定人员编制数测算,提供相应的人工成本的详细说明等。
2、以下费用不列入本次投标报价范围:(1)所有原材料(包括调味品等)费用;(2)水电煤等能源消耗;(3)低值易耗品(如洗洁精等);(4)设备及维修、餐厨具等;(5)考核奖励(甲方考核奖励);(6)工程维修维护等。
3、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考试院工作的特殊性,充分考虑节假日、双休日及日常工作需要加班服务的因素。
4、总价不高于1,669,083.00元签约。
五、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5、服务支持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甲方及委托方的口头批准;
6、投标人的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用品清单;
7、员工培训及内容;
8、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9、提供合理化建议及特色;
10、 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