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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村级片区(飞仙湖农旅融合发展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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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4120000475897 文档页数:46页 所需下载券:10
天全县村级片区(飞仙湖农旅融合发展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3.1、采购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实践,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以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发与保护,紧扣“按实际划分片区,按片区编制规划,按规划优化布局、配置资源”的方向路径,科学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大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奠定重要基础。进一步优化县域生产力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全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村级片区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关于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依据。天全县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级战略部署,启动天全县村级片区(飞仙湖农旅融合发展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工作。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0,000.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1

天全县村级片区(飞仙湖农旅融合发展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1.00

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天全县村级片区(飞仙湖农旅融合发展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推进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重要指示精神的创新实践,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以统筹发展与安全、开发与保护,紧扣“按实际划分片区,按片区编制规划,按规划优化布局、配置资源”的方向路径,科学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大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新型城镇化奠定重要基础。进一步优化县域生产力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全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村级片区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关于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依据。

天全县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级战略部署,启动天全县村级片区(飞仙湖农旅融合发展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工作。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本次规划范围为村级片区划分中的飞仙湖农旅融合发展区,包括始阳镇多功社区、罗代村,乐英乡仁和村、爱国村、幸福村共5个村(社区)。

根据村级片区规划用地布局要求,结合居民点建设的实际需求,需开展1:500地形图测绘,总体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以内,具体范围和面积根据业主的需求确定。

三、规划期限(实质性要求)

与天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

四、规划工作内容(实质性要求)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按照“多规合一、统筹安排,镇村联动、做强品牌,保护生态、传承文化,优化布局、节约集约,体现民意、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村级片区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农村地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计划,明确农村建设项目规划要求,促进带动乡村地区均衡发展。

本次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分析:

在对相关规划进行深入解读的基础之上,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乡村

座谈、意愿征集等多种方式,全面梳理片区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现状、产业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历史文化现状、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现状、现状建筑分析、用地适宜性评价、村民意愿调查情况等,在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明确规划目标和工作重点,为引导片区空间优化重构打下基础。

2.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要求,立足乡村的人口资源条件、特色产业、乡土文化等实际情况,明确片区的发展定位,确定片区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提出片区发展目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人居环境整治目标等,确定片区各项控制指标。

3.底线约束:

落实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统筹安排各类空间的要求,严格落实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蓝线、黄线等各类控制线,明确各类重要控制线的地块空间分布与坐标定位,切实做到适地适用、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落实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任务,细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并明确管控措施。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防灾安全要求,结合村级精度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细化灾害安全防护边界范围。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细化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结合当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湿地等资源的空间分布,细化落实需要保护的其他各类资源的管控范围和保护要求。

4.用地布局:

围绕片区功能定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

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和相关要求对各类现状用地的布局进行优化,落实到具体图斑。

(1)农用地布局

落实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耕地布局细化落实到图斑。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重点,统筹安排园地、林地、草地等用地布局。

(2)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细化完善农村道路布局,明确直接用于作物种

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农业设施用地布局。

(3)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布局和管控规则,优化细化农村居民点、乡村产业建设用地布局,落实其他建设用地布局,明确土地

利用控制要求。

(4)其他用地布局

保护河流、湖泊等自然水域,完善田间排灌系统,优化乡村水网布局。

5.产业发展

根据上位规划、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结合

自然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细化产业用地布局。推动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结合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布局。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点状布局乡村旅游用地。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6.设施建设

聚焦解决乡村设施“闲置”与“紧缺”并存问题,提升中心村服务能力、

整合其他村服务功能。结合当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

项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其用地布局,补齐乡村道

路、供水保障、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养老育幼和农田水利等各类设施

短板,包含公服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水利设施、防灾减灾

等。

7.农村居民点建设

采用“典型示范+规划通则”的方式引导管控农房建设。对典型居民点

(村委会所在地居民点)按照地形图不小于1:500比例尺精度(含测绘工作)开展居民点建设规划作为农房建设示范,形成平面布局图(中心村村委会所在居民点还应形成效果图)。对其余居民点进行通则式引导管控,提出户型选型建议方案,提出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建筑退距、道路和市政设施建设标准等管控规则,包含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与风貌引导、设施配套等。

1. 旅游规划

①对规划区域的资源和客源市场进行分析和预测;②确定规划区的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③明确旅游产品的开发方向、特色和主要内容;④提出规划区旅游发展的重点项目,强调策划的创新、个性和特色;⑤提出相关要素发展的原则和方法等。从而在宏观层面上对规划区的旅游发展勾勒理想蓝图。⑥在具体规划过程中,应注意导入产业资源、旅游IP、运营管理机构、开发建设投融资机构等资源,以顺畅对接旅游规划与落地实施⑦在多规合一理念的指导下,对城乡总体发展布局、乡村的产业、土地利用、乡村景观等进行统一的规划,使乡村旅游纳入区域发展的大格局。

执行技术标准

2.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43号);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

见》(中发﹝2019﹞18号);

(2)《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

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

干意见》(中发﹝2019﹞1号);

(5)《中共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中发﹝2022﹞1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发﹝201

9﹞87号);

(7)《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

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

(8)《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

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

20年);

(10)《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县域内

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位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指导

意见>的通知》(川委厅﹝2021﹞53号);

(1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工

作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38号);

(1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级、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和

备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70号);

(1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

间规划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5号)。

3.技术标准规范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规划编制办法和技术指导》;

(3)《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4)《镇(乡)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CJJ/T 246-2016)。

注;以上法律法规如有最新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六、成果要求(实质性要求)

1.村民使用版成果

村民使用版成果包括“一图一规”,即村级规划示意图和村规民约。其中,村级规划示意图采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表达村级规划的主要内容,便于村民“一图读懂村级规划”,村规民约主要内容包括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村庄安全和农房建设通则等基本管控要求。

2.规划管理成果

规划管理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库。

(1)规划文本以简单明了为原则,编制主要章节,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总则、规划背景、规划解读、目标定位与规模确定、底线约束、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产业与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土地整治与土壤修复规划、综合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居民点及重点节点详细设计等内容。

(3)规划图件以突出表达要素为原则,充分吸收村民意见,绘制规划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产业发展布局图、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图、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基础设施规划图(含道路、市政、防灾减灾等设施)、典型居民点建设规划图(应附中心村效果图)、旅游景观视线规划图、旅游服务设施及附属设施系统规划图等。

(4)规划表格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控制指标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重点建设项目表等。

(5)规划数据库按《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完成数据库制作工作。

七、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合同价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规划、编制、成果、保险、风险、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

2.履约时间及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完成备案,并提交正式成果)。

注:项目进度应符合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统一要求,如相应时间发生变化,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规划方案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规划成果提交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及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5.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格式自拟)。

(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以上所有资料(文字、图片等)版权归此次项目采购人所有。

(7)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是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在采购人的主导下完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备案工作,直至项目全部完成。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片区规划强制性规定应当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范围、面积及管控要求;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面积、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林地保有量等规划指标体系中的约束性指标落实及分解下达至各村的情况;用途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重要生态廊道及生态系统保护控制要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及控制要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邻避设施等设施布局。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和雅财采〔2021〕50号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成果内容深度应符合《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要求,并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并完成备案。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评分标准

3.2.4设施设备要求

采购包1:

/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天全县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和雅财采〔2021〕50号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成果内容深度应符合《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2021年修订版)的要求,并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并完成备案。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规划方案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规划成果提交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及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3.4其他要求

1、资格性审查1.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其他实质性要求中本项1.1.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1.1.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最后报价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其他实质性要求中本项1.1.1和2.2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符合其他实质性要求中本项1.1.1和2.2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符合其他实质性要求中本项1.1.1和2.2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为少数民族地区的,优先获得推荐资格,上述情况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4、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其他实质性要求中本项1.1.1和2.2的情况除外)。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可编辑部分为固定模板,且不可修改,与本项其他实质性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其他实质性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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