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中小学生近视率逐年攀升,定期开展学生视力检测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有效手段,可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故根据陕教体办【2021】27号文件要求,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视力检查。
二、服务内容(包括工作区域、工作内容等)
1、检查项目:主要为全区中小学生检查左右眼裸眼视力及左右眼屈光度。2次/年/人。
2、检查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3、检查学生人数:约4.5万人
4、检查要求:承接的医疗机构入校为学生检查,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所,应当符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外出体检的相关要求。体检机构严格执行体检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检查技术规范。检查后要进行统计分析并提供数据给采购方。
三、服务要求(如对人员配置、专业设备、服务标准等)
1、承接检测的医疗机构:证件齐全,体检项目、检测设备及人员资质符合规定。并配备足量符合规定标准的设备和有能力的专业检测人员。
2、检查设备要求:承接的医疗机构调试必备检测设备,检查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并定期校准。
3、视力检测人员:检测人员的专业与检测项目相符合,有国家承认的医疗机构视力检测能力。
四、商务要求(如服务期限、款项结算等)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前
2、款项结算:所有服务提供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供应商应于采购人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发票。因供应商无故迟延开票,采购人有权拒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如有要求,请写明)
1、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要求:采购方可组织卫健部门专业人员或第三方医疗机构对检测结果的5%进行抽检,不合格率大于5%的,可扣除合同价的5%。
2、进度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检测并提供检测数据。如果承接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