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项目采购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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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
1项 |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下简称“2021年度变更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以及《广西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我县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成果核查,掌握全区2021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区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在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调查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自治区下发的遥感监测数据和专项监测数据,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地理国情监测数据和日常自然资源管理成果,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更新“三调”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兴安县的国土变更的有关情况,形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报告。 项目区范围:兴安县。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兴安县2021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根据国家下发的2021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通过调查全面掌握全县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自治区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城乡建设用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足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等,形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报告。 (一)工作调查底图制作。 以2021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将自然资源部(以下简称“部”)下发的卫星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与日常自然资源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叠加,结合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和自有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开展内业分析,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制作2021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 (二)外业调查举证。 利用遥感监测成果、自然资源综合监测成果和自然资源日常管理成果,通过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查清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三)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 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四)成果核查。 利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及举证信息,全面核实变化图斑地类及属性变更的正确性,根据自治区级、国家级核查结果及时修正调查成果。 (五)成果汇总分析。 开展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写等工作。 三、主要成果 (一)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 (二)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2.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三)各类图斑信息核实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2. 跟踪图斑列表(MDB格式)。 3.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 (四)各类统计汇总表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和《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规范》要求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格。 (五)文字成果 1.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2.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专题报告(如存在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情况的需提供)。 四、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
二、商务要求表 |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 2、提交成果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于15日内提交成果。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内,由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①服务的价格; ②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③其他(如调研、差旅、会务、培训、技术支持等费用); 6、付款方式: (1)项目预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 (2)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成果提交到上级部门并符合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项目合同价剩余款项; (3)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 7、采购预算(人民币):共192万元(壹佰玖拾贰万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