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江法院智能语音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2,082,400.00。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包1(梅江法院智能语音系统租赁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软硬件基础设施租赁及运营运维服务期限为3年,起算时间以本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算。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30%,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70%,设备到货安装部署调试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70%。第2期款项到账后,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1)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无息返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三年服务期届满后,无履约问题,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无息返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直至采购人完成验收项目日,如成交供应商未符合采购人要求或者拒不整改的,并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赔偿;如成交供应商自采购人提出赔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予赔偿或提出书面答辩的,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赔偿款。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按照梅江区人民法院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验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项目采购人承担。 本项目的验收应符合梅江区人民法院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遵循下列标准: 1)实现合同和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编写的响应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内容。 2)项目验收包括按照合同和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编写的响应文件中相关的技术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及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文档。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预付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设备正常运行一个月后采购人无息返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三年服务期届满后,无履约问题,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后无息返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
其他 |
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包含平台系统的开发部署、软硬件基础设施租赁及运营运维服务、人员报酬、合同价全额税费、利润等完成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金额以外的任何费用。 2、总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3、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梅江法院智能语音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
项 |
1 |
2,082,400.00 |
20824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梅江法院智能语音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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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项目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对梅江法院智能语音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按最高人民法院《智能录音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用户需求书等标准规范要求,采用租赁软件平台、硬件设备等基础设施的方式,为梅江法院提供智能语音服务,采用租赁方式。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如下:
▲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均由成交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法庭智能语音前端软硬件、后台支撑软件、新设备的集成安装、设备调试等均由成交人负责。本项目软硬件基础设施租赁及运营运维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所有相关软硬件基础设施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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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整体业务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科技法庭智能语音服务应实现按照“高院集中统一建设法院人工智能平台,各中院、基层院调用平台能力”的建设思路,实现庭审、调解、会议过程中语音自动转写成文字。具体要实现的业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1总体架构 系统在架构上分为4个层次,从基础支撑层、引擎核心层、应用服务层到应用接入层分层封装,对外提供稳定高效的服务,并具备扩展性、可伸缩性和高可用性,系统的总体功能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总体架构图 从系统架构上看,系统分为前端软硬件、应用接入层、服务层、能力核心层、基础支撑层五大部分。各部分功能描述如下: 1.前端软硬件 前端软硬件是部署在实际应用系统中的必要组成,包括庭审、调解客户端软件和部署在法庭的智能媒体主机。前端软硬件为应用功能实现提供了入口。 2.应用接入层 应用接入层实现面向各级法院庭审系统的服务接口,集成语音基础处理能力,包括交互逻辑控制、音频处理和网络适配交互适配功能,为智能语音业务提供语音能力服务。 3.服务层 服务层集成最新的语音技术,提供超大规模的语音服务能力,并实现包含接入、业务、管理、维护的平台服务与支撑能力。 4.核心能力层 人工智能核心引擎层提供语音合成、语音识别、图文识别等核心服务能力,并进行资源自优化管理。 5.基础支撑层 基于云计算框架,对底层的分布式硬件、存储资源进行统一的调度和管理。
2.2逻辑架构 图逻辑架构图 系统采用“能力集中,分庭部署”的模式,基于法院专网上统一的人工智能平台,提供并发语音识别服务、语音合成、语义理解、语音文本存储等基础支撑服务,在此基础上构建智能庭审终端、智慧调解终端、审委会会议终端,通过在每个法庭、每个会议室、每台办公电脑上部署软硬件设备来实现服务的调用,并且系统提供针对法院工作专门定制的文字成稿和编辑软件,可以为提升审判效率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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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系统建设技术要求 3.1系统架构要求 本次项目要求系统采用“能力集中,分庭部署”的模式,基于法院专网上统一的人工智能平台,提供并发语音识别服务、语音合成、语义理解、语音文本存储等基础支撑服务,在此基础上构建智能庭审终端、智慧调解终端、审委会会议终端,通过在每个法庭、每个会议室、每台办公电脑上部署软硬件设备来实现服务的调用,并且系统提供针对法院工作专门定制的文字成稿和编辑软件,可以为提升审判效率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2法院人工智能平台 图平台架构图 服务层SDK:提供基础SDK、控件层SDK和服务层SDK三层 能力接入:支持接入负载、应用鉴权、服务调用路由 能力层:支持语音合成、语音识别、OCR识别、语义理解等核心能力 能力支撑:能力引擎内部实现日志收集和管理、服务状态上报、个性化资源管理等功能 监控管理:提供授权管理、运营监控、运营分析等管理和监控功能
3.3智能庭审终端 系统部署采用“能力集中,分布部署”的模式,基于省院专网上统一的基础能力平台,提供并发语音识别服务、语音文本存储、效果优化等基础支撑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标准的庭审软件,通过在每个法庭和书记员电脑上部署软硬件设备来实现服务的调用,可以为提升法院审判效率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4智慧调解终端 系统部署采用“能力集中,分布部署”的模式,基于省院专网上统一的基础能力平台,提供并发语音识别服务、语音文本存储、效果优化等基础支撑服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标准的调解软件,通过在电脑上部署软硬件设备来实现服务的调用,可以为提升法院调解效率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5审委会会议终端 系统支持通过案件控制会议开始和结束,会议开始之后,可以通过语音转写技术,对委员发言进行识别;会议结束之后,系统可以快速形成会议笔录,并可以将会议笔录上传、导出和打印。 “开始会议”和“结束会议”需要区分按钮状态,避免用户误操作。 开始议程 用户打开客户端后,可以通过开始议程按钮,进入议程开始状态,在此期间可以激活是否进行转写,并可以在转写过程中标记转写内容,用于会后的纪要整理。会议开始后,用户可以通过点击“结束会议”按钮,结束本次议程。 结束议程 会议结束时,用户点击“结束议程”按钮,结束此次会议,点击按钮时,需要向用户提示“是否结束本次会议”,只有当用户选择“是”时,才正式结束会议,否则继续保持会议开启状态,结束后可以进行会议记录的导出和打印操作,但不能再次开启本次会议。
3.6设备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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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庭运营运维服务要求 成交人需根据服务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按照梅江区人民法院运维体系的规范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确保服务满足法院实际工作的要求。 4.1质量保障要求 在租赁期内提供原厂质保服务,包括上门服务、电话技术支持、免费系统升级及维护等,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更换的备品备件设备性能不得低于原设备,提供免费适配服务。 4.2系统软件升级服务 当软件产品有升级时,提供3年内免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 4.3法庭备品备件服务 在服务期内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均应免费提供,而且性能不低于原部件。 如设备故障在检修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备用机使用,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4.4法庭响应支持服务 4.4.1故障分析处理、预警机制、应急服务 做好法庭智能语音系统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一旦法庭智能语音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在快速恢复使用的基础上,在确保法庭智能语音系统恢复正常使用和不影响智能法庭智能语音系统的前提下,分析原因并尽快解决根本问题,填写重大故障报告,报告内容应含有: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影响情况、原因分析、分析说明、应急方案、处理方法等。 4.4.2突发事件管理 4.4.2.1突发事件范围 对应出现的服务中断及安全事故故障。 4.4.2.2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1)法庭智能语音系统出现故障,接到问题报告后,突发事件处理小组人员(由用户和成交人的人员共同组成)必须及时到达现场。 (2)首先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确定事件类别、事件来源,保护证据,以便缩短应急响应时间。 (3)根据收集的信息,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立刻采取措施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 (4)根据实际情况,技术专家进行系统的恢复工作。如果是一般性故障,由成交人项目组协调技术专家组、原厂商解决问题,恢复故障系统;如果项目组难以短时间内解决故障,及时申请技术支持中心派专家,以尽快恢复系统。 (5)在问题得到解决、系统恢复工作后,回顾并整理该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尽可能地把所有情况记录到文档中,并完成《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报告》。 (6)提交《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报告》。 4.4.3突发事件响应 运维人员接到报障后必须按服务级别作出响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具体故障级别定义要求如下表:
(1)服务响应要求
(2)运维人员无法解决的故障,需二线技术人员提供支持,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须到达现场,至解决问题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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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其他要求 5.1实施要求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软硬件基础设施租赁及运营运维服务期限为3年,起算时间以本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算。 5.2项目管理要求 成交人合同签订后,需要立即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工作,进行深化设计,1个月内提交阶段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深化设计方案。 进行项目实施以前,应根据采购人技术要求,进一步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批后开始实施。实施方案应包括实施进度计划、工程人员组织计划、实施规划、设备配置参数表、测试方案、调优方案、验收计划等。实施过程中方案如有变更,应报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一)到货。 标书中所列产品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到达采购人指定到货地点。产品到货后,由采购人、成交人和监理方共同验货。产品到货验收时发现任何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符等问题,由成交人负责解决。采购人有拒收的权利并保留索赔权利。按标书要求对全部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进行验收。 (二)安装、调试。 成交人负责系统安装、调试及业务割接,在此过程中应尽量降低对现有业务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成交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成交人应成立相应的工程指挥小组,并指定一名总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力资源调度、工程的总体计划、与采购人单位的工程协调和工程调度等工作。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单位提出的补充技术要求和个性化的要求,成交人应全力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调试完成后,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在规定的环境下,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项目要求的所有功能、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若调试过程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的货物将进行退货处理,同时采购人保留索赔权利。 (三)项目文档。 成交人应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各种文档作一一描述,包括文档名称、内容、提交采购人的时间和方式等。在实施过程中须分阶段、按计划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文档,所有的文档需是中文。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文件 设备和软件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2)安装计划 包括运输、交货、安装地点测试、配线结构等。 (3)系统配置计划 包括配置图和配件清单。 (4)安装指南 成交人应当提供所购软件、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 (5)系统测试文档 提供针对该项目特点的系统测试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文档。 (6)系统验收文档 系统验收时收集各项验收数据,汇总成册,并对项目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7)过程文档 对项目实施过程跟踪记录,并提供过程记录文档。 (8)变更文档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情况,包括项目计划、项目内容变更以及为此举行的会议情况等进行记录,并提供变更文档。 (9)培训文档 提供培训计划、师资人员安排、教材及教学内容情况、培训效果评估等文档。 成交人应为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最终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掌握设备的配置,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技术,使之能适应设备正常运行的需求。 5.3项目团队成员要求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须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设备安装人员、调试人员、用户培训、部署实施等角色。 项目组团队须保持稳定,并专职承担本项目工作,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更换。成交人须提出具体管理措施,以确保该承诺得到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更换采购人认为不合适的人员。 (一)项目团队人员素质要求。 (1)项目经理的要求。 成交人须明确项目经理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及管理权限,并明确项目经理调动相关资源的权力,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项目安全负责人的要求。 成交人须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安全相关资格认证,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项目团队成员的要求 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需具有相关项目安装、部署经验,掌握服务器、交换机等各专项技术领域的相关基础知识,能够与用户进行良好的沟通。 (二)项目团队人数要求。 成交人须在不同阶段配置足够的人员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按进度完成建设。 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对每个月安排的工作都应配套一个项目团队,签订合同后所有工作均应同步开展,不能等月度工作完成后才开始下个月的项目研发工作。 成交人需针对上述要求列出详细人员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简历、职责分工。 所有项目人员在项目截止前需专职从事本项目工作。 5.4安装调试要求 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租赁的所有产品及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若本项目租赁的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成交人有责任和义务在响应文件基础上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 (一)对成交人要求。 (1)要求成交人需具有良好信誉和相关实力的技术队伍。 (2)成交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长期保修、维护、服务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自系统安装工作一开始,成交人应允许采购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系统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二)产品安装要求。 (1)施工前需做好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并严格执行,确保整个项目在有效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与原有设备的对接割接工作,应避免工作时间施工,确保设备工作时间正常使用; (3)要做好原有设备、数据保护处理,防止损坏、瘫痪、丢失等; (4)项目经理需具有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技术经验和安全经验,能协调好现场的各种资源、控制现场的施工进度,做好进度管理、质量管理。 (5)减少施工过程对省法院正常办公的影响。 5.5项目交付要求 成交人提供供货清单以及验收报告作为该项目的交付件给采购人确认,确认之日为该项目的交付日期。 在验收时,成交人应将软硬件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调试、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由用户单位做出验收评价。 项目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1)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2) 项目合同; (3) 产品安装规范; (4) 产品运行情况; (5) 用户使用手册; (6) 用户培训文档; (7) 售后服务承诺文档; (8) 工程竣工文档; (9) 工程测试文档; (10) 工程验收报告。 其中,竣工文档(包括纸质及电子文档)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测试报告,设备安装文档,设备参数、基本配置,设备安装指南(除设备原厂资料外,还需有与本项目所部署设备具体配置相对应的安装步骤),维护文档(包括与本项目所部署设备配置相对应的运行参数日常监测及异常、故障处理步骤)。 5.6保密要求 (1)成交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成交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成交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成交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成交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5.7培训要求 成交人需对操作人员进行法庭设备的使用、维护培训,所有培训以中文进行。该培训将教会学员在日常和紧急情况下如何操作。培训教员均为成交供应商的产品经理或技术人员,培训教员有全程参与了语音转录系统的部署实施。在完工测试之前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在培训工作开始前向受训人员免费提供培训资料,要求受训人员能够了解法庭设备的架构、使用方法等,保证受训人员熟悉相应内容、熟悉科技法庭操作流程和了解出现故障的诱因等。 培训目标如下: (1)要根据梅江区人民法院的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培训效果满足法院业务需要。 (2)系统使用人员经过培训后,应能够熟悉法庭操作流程、了解法庭设备情况、了解功能内容等。 (3)技术人员经过培训后,应能进行日常法庭运行维护工作,能熟练地保障智能语音设备正常使用,并具有组织和开展业务的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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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成交人违约赔偿责任包括交付延误、服务违约、质量违约、保密违约和其他违约等责任。 6.1服务交付延误 因成交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或服务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成交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的3‰的数额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要求成交人除退还合同金额外,还额外支付合同10%的违约金。 6.2保密违约责任 成交人违反保密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合同的10%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如果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及承担采购人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如果因成交人恶意泄露信息资料,给采购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除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及承担采购人因此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外,还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成交人责任。 6.3服务违约责任 成交人服务期限内须严格遵守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对于违反服务质量承诺和服务水平约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过程质量不合格。 1)1级故障未及时响应: 因成交人责任,产生1级故障且未按要求处理的,采购人有权每次按合同总价的3%的数额扣除成交人违约金。 2)2级故障未及时响应: 因成交人责任,产生2级故障且未按要求处理的,采购人有权每次按合同总价2%的数额扣除成交人违约金。 3)3级故障未及时响应: 因成交人责任,产生3级故障且未按要求处理的,采购人有权每次按合同总价1%的数额扣除成交人违约金。 4)3级以上信息安全事故未及时相应: 因成交人责任,产生3级以上信息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每次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扣除成交人违约金。 5)安全漏洞未及时响应: 因成交人责任,平台产生安全漏洞且未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整改方案或者在5个工作日之内整改完成的,采购人有权每次按合同总价1%的数额扣除成交人违约金。 6)其他: 成交人在运维过程中违反法庭运营运维服务要求及其他事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每次按合同总价0.5%的数额扣除成交人违约金。 (2)服务验收不合格。 成交人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书面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整改,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成交人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人除向采购人退还对应的服务金额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按照合同总价10%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3)设备产品不合格。 成交人所提供的智能语音设备应满足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智能录音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用户需求书等标准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设备参数和设备数量仅为最低要求,为满足服务标准要求,成交人应补充或新增相关设备或提高参数要求。若设备或服务不能满足约定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采购人要求为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整改内容:增加设备、更换设备、修改部署方案、升级软件等。经过多次整改仍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6.4其它违约责任 成交人必须遵照梅江区人民法院质效运维体系及运维标准提供运维服务,在3年租赁服务期内,如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成交人除采取补救措施外,梅江区人民法院可根据考核结果每次扣除不超过合同金额2%的处罚。 由于人为原因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针对每次故障或安全事件的影响,梅江区人民法院有权按不超过合同金额10%比例对承建商处以罚款,对于影响特别严重,梅江区人民法院有权向成交人追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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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